余银发?2007?121号 签发人:刘春华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 政务公开规定(试行)及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
人民银行分宜县支行、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管理工作,经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2007年12月11日行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规定(试行)》、《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审核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政务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五个有关政务公开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过程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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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规定(试
行);
2、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审核办法; 3、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政务信息依申请公
开办法;
4、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政务信息公开社会
评议制度;
5、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违反政务公开规定
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政务公开 制度规定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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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文:申文丰 校 对:申文丰 审 核:李有根 打 字:李艳萍
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办公室 2007年12月18日印发 抄 送: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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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8份)
附件1:
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章 公开的范围与内容 第四章 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第五章 监督与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含外汇支局,下同)政务公开工作,方便社会公众和机关内部成员获取政务信息,促进中支工作的公正和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江西省人民银行系统政务公开规定(试行)》、《新余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辖内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方式向社会公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机关内部公开相关政务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政务信息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和实施内部管理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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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政务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第五条 政务公开应当依据公开的内容来确定公开的方式和范围。
第六条 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应当向社会公众和机关内部成员公开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第七条 政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八条 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应当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为本辖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辖区的政务公开工作。
第九条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工作规则; (二)组织、协调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三)组织编制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拟公开政务信息的审查工作; (五)对外统一公开政务信息;
(六)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报送以及政务公开的宣传工作;
(七)组织、开展本辖区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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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有关政务公开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的内设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注重发挥整体合力。
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本部门拟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初审并提供相关依据和材料。
(二)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主动审查、积极配合、及时回复;
(三)对本部门已经公开的政务信息发生变更的,在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更新申请; (四)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本部门政务公开信息; (五)有关政务公开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对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免费对外提供。 对依申请公开中答复申请人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得再以有偿服务或者变相有偿服务的形式直接提供或者间接提供。
第三章 公开的范围与内容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务信息:
(一)本单位制定的应予公开的规范性文件; (二)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金融政策; (三)辖区金融统计信息; (四)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五)公开招标项目的名称、标准及实施情况;
(六)依法承办的全部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和受理部门以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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