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坚持谁诱发谁治理;对于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在划分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由各级财政列入预算安排治理。
㈢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初步建成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与湖北省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以非工程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为辅的防灾减灾体系。使地质灾害防治从过去分散的、被动应急的状况,转变为有组织的、专门的、主动的和有预见性的工作。 2、近期目标(2003~2007年)
建立比较完善的地方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和省、市、县(市、区)三级行政管理的地质灾害监督管理体系,使整个管理工作形成有法可依、上下有序、步调一致、协同作战的局面。
全面完成我省确定的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查清我省地质灾害的分布和发育规律、形成原因,掌握主要致灾危险点(区、段)的分布、危险性、危害程度,编制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段)防灾预案,在此基础上编制全省地级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进一步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群测群防监测网,使其覆盖地质灾害易发区。健全分级管理责任制,确保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到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在工作程度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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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库区建立专业监测网,并与群测群防监测网相结合,逐年完善。
进一步对危害严重的重大地质灾害点进行综合治理,争取实施一批特别危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
进一步完善全省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建立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地质灾害信息适时查询系统。
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及市场活动。
通过本阶段工作,到2007年,使我省地质灾害日趋严重的局势得以控制。
3、远期目标(2008~2015年)
全面完善我省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全面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和专业监测体系,建成重要地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并提供示范;积极筹措资金,加大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段)治理力度,使一部分特别危险、危害特大、影响社会稳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有效治理,消除隐患,并提供示范;以矿山为单位,开展矿山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坚持治理与开发相结合的原则,对威胁矿山安全的重大地质灾害进行治理,恢复矿山生态环境;开展地质灾害多发城镇、经济开发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与土地利用控制区划,合理利用土地,为城市建设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大力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起为全社会服务的地质灾害信息网络;对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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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评价地质灾害风险程度。
通过本阶段工作,使我省地质灾害发生率有明显降低,地质灾害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有明显减少,社会广大公众防范地质灾害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部署
㈠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本规划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以县(市、区)为单元,同时考虑地质灾害发育环境和发育强度两个方面,利用环境指数(H)和强度指数(Q)来确定地质灾害易发指数(I),从而以量化的地质灾害易发指数综合衡量地质灾害易发程度的高低。各县(市、区)地质灾害易发指数详见附表6。 1、地质灾害极易发县(市、区)
巴东县、秭归县、兴山县、夷陵区、长阳县、五峰县、远安县、恩施市、建始县、利川市、咸丰县、来风县、宣恩县、鹤峰县、黄石市、大冶市、阳新县等17个县(市、区),地质灾害易发指数(I)≥10,是地质灾害极易发县(市、区)。它们主要分布在三峡库区、鄂西南山区和鄂东南部分地区。其中三峡库区和鄂西南山区因人为和自然因素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沉)陷灾害均极易发生,鄂东南丘陵区则以采矿引发的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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塌(沉)陷、泥石流灾害为主。
极易发区面积44006km2,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3.67%,但聚集了全省80%以上的地质灾害。目前发育崩塌699处,77040.40×104m3,分别占全省的85.24%和93.90%;滑坡3060处,2545143.08×104m3,分别占全省的83.08%和98.18%;泥石流61条,5220.66×104m3,分别占全省的84.72%和65.73%;岩溶地面塌陷902处,2783347.36m2,分别占全省的90.20%和98.90%;采空地面沉陷48处,16997613m2,分别占全省的58.54%和56.05%。
极易发区内降雨丰沛,山高坡陡,层状可溶岩广布,软弱结构面发育,地质矿藏丰富,为地质灾害极易发生提供了客观条件,加之人类工程建设和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的不断改造,加剧了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
三峡库区年平均降雨量1000~1600mm;中山为主,以深切峡谷为特征;地层从元古界—中生界皆有出露,以沉积岩建造为主,主要为碳酸盐岩、碳酸盐岩夹碎屑岩、红色碎屑岩等,溶蚀强烈,夷陵黄陵背斜有扬子期中酸性岩侵入;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复建公路切坡弃渣、移民新镇开发以及采矿活动和水库蓄排水活动,是我省最容易发生各种地质灾害的地区。
鄂西南山区年平均降雨量1200~1800mm;中山为主,坡陡谷深;地层从古生界—中生界皆有出露,以沉积岩建造为主,主要为碳酸盐岩、碳酸盐岩夹碎屑岩,溶蚀强烈;人类工程活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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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为切坡弃渣及采矿活动,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目前已有宜万铁路、沪蓉高速公路、西气东输等一批重大工程开始实施,也是我省最容易发生各种地质灾害的地区。
鄂东南黄石地区年平均降雨量1300~1500mm;低山丘陵为主,地形相对高差100~500m;地层从古生界—新生界皆有出露,以沉积岩建造为主,主要为碳酸盐岩、碳酸盐岩夹碎屑岩,溶蚀强烈,伴有燕山期中酸性岩侵入,形成丰富的金属矿藏;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是固体矿产规模性高强开采及伴随的地下水强采、强排,是我省最容易发生岩溶地面塌陷和采空地面沉陷的地区。 2、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
十堰市、郧西县、郧县、丹江口市、竹溪县、竹山县、房县、神农架林区、谷城县、保康县、南漳县、宜昌市、宜都市、松滋市、鄂州市、武汉市、咸安区、赤壁市、崇阳县、通山县、通城县、罗田县、英山县等23个县(市、区),地质灾害易发指数(I)≥5,是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它们主要分布在鄂西北山区和鄂东南、鄂东北部分地区,以及江汉平原西缘山前地带。其中鄂西北山区容易发生因人为和自然因素诱发的较大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鄂东南南部地区(崇阳县、通山县、通城县)和鄂东北英山、罗田地区容易发生因自然因素诱发的小规模滑坡、泥石流灾害;鄂东南北部地区则以采矿及抽排地下水引发的地面塌(沉)陷灾害为主;江汉平原西缘山前地带(宜昌市、宜都市、松滋市)容易发生因人为因素诱发的崩塌、滑坡、地面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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