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的科学性和严肃性造成的破坏,急需对其规划方法加以完善。
2.1由关注空间规划为核心的规划走向以公共利益为核心的规划
2.1.1规划的目标应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控规”应着重强调保证城市功能的公共、公用和公益设施的空间落实,保障公共利益不受侵犯,包括公共环境、政府的土地收益等,研究市场经济中什么情况下严格控制什么内容,哪些内容可以由市场主体自由发挥;合理确定相关设施的规模和用地,并体现分类指导的原则。对于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即政府作为投资和经营主体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社会福利等设施应加强对土地使用性质的控制力度,但对于其开发强度可不作“刚性”规定;对于经营性公共设施用地在开发强度方面要严格控制,但对于土地使用性质应留有较大的兼容性。市政公用设施标准的选取和容量预测应结合具体城市和地块用地性质特点,在综合平衡与协调的基础上提出各项设施布局的综合优化方案,并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加以具体落实。 2.1.2科学合理地控制城市“六线”
“控规”编制和管理的重点应从确定建设项目,转向各类脆弱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关键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仇保兴,2004),保护城市难以再生的“六线”资源:(1)绿线:
绿地系统规定了城市的空间形态,基本确定了城市发展的未来,应保护控制城市各类园林绿地用地范围;(2)紫线:控制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点、历史文化保护区、城市整体格局风貌保护范围等,保护一个城市的片区,就是要保护片区所包含的全部历史信息和历史风貌;(3)蓝线:城市水系是城市活的灵魂,应控制城市较大面积的湖泊水面、水系等水域岸线范围;(4)橙线:铁路和轨道交通用地范围,政府应预先通过规划把周边的土地全部控制好,随着工程项目的建设,这些土地开始增值,政府再通过土地拍卖转让将投资及时收回;(5)红线:城市道路、广场及交通设施用地范围;(6)黑线:高压线用地的范围。这些控制线是城市建设中最重要的系统控制要素,每动一条线,必然会影响整个系统的有效运转。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决不能轻易改变,如果确实要变,也必须经过充分的论证。 3结语
当今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城市发展迫切需要探索新的“控规”的应对方法,要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来解决当前规划管理的主要问题,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加以研究、调整与突破,再进行创新性的探索与建设,从而走向更有效的规划控制和引导之路。 参考文 献
1陈荣.城市规划控制层次论[J].城市规划,1997,(3):
20-24.
2仇保兴.城市经营、管治和城市规划的变革[J].城市规划,2004,(2):8-22.
3顾小平,沈德熙,唐历敏.城市规划资料集――控制性详细规划[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4罗宾?汤普森.管理中国城市的增长[R].北京城市规划国际研讨会,2 0 0 4-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