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顶板大面积来压时,在破碎顶板处连续掉渣,顶板的淋水增大。 ④、完整顶板会出现顶板脱落,有大量的煤屑和碎矸石下落卷起尘雾。 (2)煤帮预兆
1、冒顶前,煤帮受压增加,往往使煤质变得松软,片帮煤增多,用采煤机割煤时,负荷减少。由于煤帮受压增大,会发出“轻脆”的响声。
2、支架预兆:
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液压支架)的工作面单体或液压支架的大立柱下缩量增加。
(3)预防顶板大面积冒落的技术措施
①、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②、工作面初次放顶、过断层、过空巷、过钻孔、工作面收尾、巷道贯通或煤层发生变化,必须制定专门的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③、按正规循环作业,加快推进度,减少控顶时间。
④、工作面初次放顶及周期来压前,应加强工作面的支护强度。 ⑤、采掘作业规程应随作业场所和地质条件的变化及时进行制定、修改和补充,施工单位严格按作业规程进行施工。
⑥、对于正常使用的巷道要经常检查巷道的支护状况,出现失修现象要及时维修。巷道翻修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⑦、掘进工作面遇到地质构造及顶板破碎时,放炮要少装药,采取多循环放小炮或采用手稿的方法施工,放炮后必须先打临时支护,然后再从事其它的工作。
⑧、遇到顶板压力大时,要加强支护强度和增加临时性支护。 ⑨、回采工作面的前后两巷支护和前后头的特殊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⑩、回采工作面,如果底板比较松软,支柱要穿铁鞋。
11、严格执行扎煤公司顶板管理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
12、掘进工作面架棚支护巷道必须使用临时支护,锚杆支护巷道必须紧○
跟迎头,严禁空顶作业。
13、综采工作面在回撤、安装和初次放顶时,必须制定专门的《综采回○
撤安全技术措施》、《综采安装及初次放顶安全技术措施》。
(4)当回采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要采取下列措施营救遇难人员。
① 为防止抢救人员触电,应暂停向冒落区附近的机电设备供电。
31
② 顶板冒落面积较大,遇难人员距安全区较远时,可采用撞楔法或掏小洞用木板封帮顶支护,救出遇险人员。
③ 如果工作面上、下出口同时冒落或工作面中部冒落面积大,把人堵在中间,采用掏小洞或撞楔法处理有困难时,可采用重新开绕道的方法处理和救人。
④ 冒顶遇险时,应立即发出呼救信号,但不能敲打对自己构成威胁的岩体或物品。
⑤ 及时通知医务人员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八、联合试运转组织机构和人员
为确保联合试运转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青岗坪煤矿成立联合试运转办公室:
主 任:窦月明
副主任:杜 斌 张运宏 詹怀富 周新生 彭正舟
成 员:董继民 胡恒远 张 昭 李 斌 童军伟 王国栋 汪 亮
王犍翔 王家生 何罗成 江国祥 许 海
办公室下设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组,机电运输组,资产及供应组,后勤服务组。
(一)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组: 组 长:杜 斌 詹怀富 副组长:董继民 胡恒远
成 员:李 斌 童军伟 王国栋 汪 亮 (二)机电运输组: 组 长:周新生 副组长:张 昭 成 员:王犍翔 王家生
32
(三)资产及供应组: 组 长:彭正舟 成 员:何罗成 (四)后勤服务组: 组 长:张运宏 成 员:江国祥 许 海
九、处理事故的组织领导、任务、 职责通知方法及顺序 (一)、 矿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矿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总 指 挥: 窦月明 张运宏
副总指挥: 杜 斌 詹怀富 周新生 董继民 彭正舟
张 昭 胡恒远
成 员: 李 斌 何罗成 童军伟 王建翔 王家生
黄建平 黄洪亮 詹德智 蒋君动 詹怀凤 王国栋 程德宝 霍振平 江国祥 李 洋 汪 亮 苏 超
(二)、 抢险救灾组织机构有关人员的职责
1、工作面发生重大事故后,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来到之前,由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2、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职责
(1) 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全权指挥者,在总工程师,上级领导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 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3)公司总工程师在不妨碍矿长有效工作的原则下,参加抢救事故的指
33
挥工作,并根据需要代表公司总经理、采取措施,调配人员、设备和器材。
(4) 各分管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要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5) 安全副总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实行有效地监督。
(6)通防区长按照救灾总指挥命令负责改变工作面通风系统,注视主扇的工作状态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协助抢救和灾害处理。
(7) 基层区队、班组负责查对滞留在灾区内的准确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井调度室,并随时接受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8)矿调度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区情况,并立即向救灾总指挥汇报,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领导或部门命令,召集人员待命,按《矿井发生事故后立即召集的人员名单及通知顺序》召集有关人员到位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下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9)考勤、矿灯、自救器负责人应根据入井人员持牌和领取矿灯号码清况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姓名,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对没持有经指定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
(10) 经营部门及时准备好必须的抢救器材,并根据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11) 机电部门根据命令负责改变主扇的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据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
(12) 运输部门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运送到地面,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13) 地测部门负责准备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
(14) 后勤部门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34
(15) 保安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派专人警戒,挂警戒线,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16)接到矿调度事故通知后,副井井口信号控制室,立即切断与事故无关的电话,开放事故信号,矿调度室按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人员,及时按顺序通知所列各单位人员到调度室报到待命,执行抢险救灾命令。 (三)、通知方法及顺序
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通知单的排列按职务先急后缓为序。见下表:
通知人员名单及电话号码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单位职务 矿 长 党委书记 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生产安全副总 机电副矿长 经营副矿长 机电副总 通防副总 生产技术科科长 调度室主任 经营科科长 综合办公室主任 姓 名 手机号码 集团号 住址 窦月明 18691052262 80262 张运宏 18691056209 80209 杜 斌 18691056229 80229 詹怀富 18691056101 80101 董继民 18691056109 80109 周新生 18691056227 80227 彭正舟 18691056126 80126 张 昭 18691056106 80106 胡恒远 18691056206 80206 李 斌 18691056116 80116 黄洪亮 18691052235 80235 何罗成 18691056105 80105 江国祥 18691095025 80025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