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陈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种,引导农业向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发展。园地面积由2005年的1063.64公顷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1062.00公顷和2020年的1020.00公顷,其占农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21.49%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21.49%和2020年的20.71%。
3、林地
保障土地生态安全,增强土地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规划期内改善林地利用结构。林地面积由2005年的2628.08公顷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2647.00公顷和2020年的2679.00公顷,其占农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53.11%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53.56%和2020年的54.39%。
4、其他农用地
开展农业用地综合整治,坚持水、田、路、林综合治理,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其他农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564.77公顷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360.81公顷和2020年的447.95公顷,其占农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11.42%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7.21%和2020年的8.98%。
表四 陈城镇农用地结构调整
单位:公顷、%
用地类型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它农用地 合计 2005年 规模 691.88 1063.64 2628.08 564.77 4948.37 比重 13.98 21.49 53.11 11.42 2010年 规模 932 1062 2647 360.81 比重 18.63 21.23 52.92 7.21 2020年 规模 839 1020 2679 447.95 比重 16.83 20.46 53.73 8.98 100.00 100.00 4941.81 100.00 492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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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随着陈城镇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建设步伐逐步加快,规划期内,建设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
1、城乡建设用地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对城镇工矿、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合理安排,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400.83公顷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352.00公顷和2020年的371.00公顷,其占建设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35.73%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32.81%和2020年的33.94%。
——城镇用地
城镇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06.85公顷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109.00公顷和2020年的113.00公顷,其占建设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9.53%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10.16%和2020年的10.34%。
——农村居民点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259.64公顷调整到2010年的200.00公顷,2020年与2010年持平,其占建设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23.14%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18.64%和2020年的18.30%。
——独立建设用地
独立建设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34.34公顷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43.00公顷和2020年的58.00公顷,其占建设用地比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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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的3.06%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4.01%和2020年的5.31%。
2、交通水利用地
规划期间适度增加交通水利用地,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46.91公顷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47.00公顷和2020年的48.00公顷,其占建设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4.18%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4.38%和2020年的4.39%。
——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23.06公顷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23.00公顷和2020年的24.00公顷,其占建设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2.05%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2.14%和2020年的2.20%。
——水利设施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23.85公顷调整到2010年的24.00公顷,2020年与2010年持平,其占建设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2.13%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2.24%和2020年的2.20%。
3、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673.94公顷调整到2010年的674.00公顷,2020年与2010年保持一致,其占建设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60.09%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62.81%和2020年的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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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 陈城镇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单位:公顷、%
用地类型 小计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农村居民点 独立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小计 交通运输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小计 盐田 特殊用地 合计 2005年 规模 400.83 106.85 259.64 34.34 46.91 23.06 23.85 673.94 662.77 11.17 比重 35.73 9.53 23.14 3.06 4.18 2.05 2.13 60.09 59.09 1.00 2010年 规模 352 109 200 43 47 23 24 674 663 11 1133 比重 32.81 10.16 18.64 4.01 4.38 2.14 2.24 62.81 61.79 1.03 100.00 2020年 规模 371 113 200 58 48 24 24 674 663 11 1153 比重 33.94 10.34 18.30 5.31 4.39 2.20 2.20 61.67 60.66 1.01 100.00 1121.68 100.00 (四)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间,未利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455.22公顷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450.46公顷和2020年的446.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6.98%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6.90%和2020年的6.84%。
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围绕陈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充分考虑城乡建设发展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安排,保证农业生产需要,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布局调整优化,实现土地利用与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
(一)农用地布局 1、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利于耕地保护、有利于协调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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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用地布局的原则进行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规划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增加耕地后备资源,形成以集中连片耕地、高产稳产优质良田为主体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2、园地布局
因地制宜发展园地,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逐步优化产品区域布局,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适当调整园地种植结构,提高土地的综合效益。
3、林地布局
在宜林山区布局林地,作为生态保育区,发挥生态功能;合理安排城郊生态用地和城市绿化用地,构造宜居的城市环境;构筑完善的沿海防护林体系,加强沿海林地生态环境建设和农田林网建设,打造绿色屏障。
(二)建设用地布局
以东山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实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及扩展边界控制,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保障城镇建设用地的供给,确保县级以上重点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和基础设施用地需求。
1、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1)城镇用地
合理安排城镇用地,坚持城镇化发展方向,加强城镇经济建设,以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加强管理,优化城镇环境。按照集镇的用地规模边界控制集镇用地的无序扩张,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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