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民事责任归责原则及预防机制研究

2019-02-16 14:40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民事责任归责原则及预防机制研究

[摘 要]高校大学生伤害事故频频发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极大地影响了高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也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构成了不安定的负面因素。本文在梳理事故中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基础上,提出应构建“安全制度完善、硬件设施完备、学生教育全面、学生管理到位、风险分担落实”的高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机制,确保大学生的在校学习与生活安全。

[关键词]高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机制;归责原则

国家教育部于2002年9月1日生效施行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作出了相关规定,但对大学、中学、小学没有作分别规定,在适用过程中对高校学生伤亡事故中高校责任的认定,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梳理校方在事故中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的基础上,加强高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机制研究,对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依法维护大学生和高校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相关概念诠释

1.1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范围的界定

科学合理界定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范围有助于明确相关法律对学生伤害事故的调整对象和合法权益保护范围,也是认定学生伤害事故中高校民事责任的前提。根据《办法》第2条的规定,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高等高校的教室、操场、图书馆、宿舍、游泳池等所有由高校负责管理的场所,高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和校外活动,在教育、教学、生活活动中使用的用具、用品、设备、设施引起的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从校方民事责任角度,可以分为高校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和非高校责任学生伤害事故或可免责的学生伤害事故,本文主要以高校责任学生伤害事故为研究对象。

1.2 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认清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确定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民事责任的基础与来源。《教育法》中学校对学生承担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的规定是高校为学生伤害事故承担责任的基础依据。此外,《办法》第5条:“……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因此,可以明确的是学校包括高校与学生的关系是一种法定的教育管理的关系,其内容是高校和学生相互间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高校未尽到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具有故意或过失,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 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分析

高校在在学生伤害事故中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中的直接过错责任形式,排除严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民事责任归责原则及预防机制研究.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4第四章《非金属及其化合物》单元练习 - 图文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