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亳州市国苑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污水深度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亳州市国苑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的名称,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注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 立项批准文件 附件2 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图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 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 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 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 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 声影响专项评价 5. 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 固体废物影响专项评价 7. 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13955828509 师磊 亳州市国苑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污水深度治理项目 亳州市国苑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海清 亳州市谯城区光明西路现代中药城 传真 邮编 236800 亳州市国苑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原厂区内 批准文号 行业类别 亳发改环资函[2014]8号 中药材及中成药加工业 273 项目备案部门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占地面积 总投资 (万元) 评价经费 180 25亩 环保投资 (万元) 建筑面积 180 预期投产日期 8600平方米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00% 2015年1月 1、项目单位概况 亳州市国苑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位于亳州市谯城区光明西路现代中药城,公司于2009年12月成具有雄厚实力的民营企业投资。占地面积25亩,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1570平方米,化验室400平方米,2008年4月开始筹建,2009年10月18日竣工。2010年5月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2010年6月通过GMP认证(皖L0370)。亳州市国苑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是一家集中药材收购、加工生产与销售公司。目前,企业在职职工100人,其中初、中级职称以上人员约占30%。 2、建设背景 中药加工传统的加工工艺耗水量大、水污染严重,废水中CODCr浓度高,属高浓度有机废水。因此在中药产业化进程中,也存在废水等环境污染问题。目前国内外医药界普遍看好中药发展前景,给中药加工业生存与发展带来极大的机遇,但同时也因其水污染严重给生产企业带来严峻的挑战。本项目通过建设亳州市国苑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污水深度治理项目减少废水中的污染物的排放量,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2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3.1企业环境发展的要求
亳州市国苑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原有污水处理规模较小,且不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废水处理不能达到《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中表2标准,即CODCr≤100mg/L,BOD5≤20mg/L,SS≤50mg/L NH3-N≤8mg/L,改造污水处理站势在必行。
3.2污水处理工艺不科学
亳州市国苑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主要的污染物是中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水,虽然在每个产品投入生产时,均对其废水进行了治理,但是工程组成不合理,没有深度处理工艺,但是没有达到污染物排放的要求,仍需要进行深度治理,此外厂区管网不完善,冷却水直接外排,造成水资源的浪费。
3.3淮河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的需要
淮河是我国最早进行“三河三湖”水污染综合治理的重点河流之一。经过多年的治理,主要污染物入河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工业污染物所占的比重逐步的降低,生活污水的处理效率明显的提高,群众饮水困难得到缓解,但是和国家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
3.4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亳州市国苑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拥有了一批熟练的技术及管理人员,这也为本次工程的建设和运行提供的必要的技术条件,有利于本工程的顺利开展。
4、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9日];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9月2日];
(7)《关于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的若干意见》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监〔2002〕46号文;
(8)安徽省、亳州市、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计划和远景目标; 3
(9)《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10)《亳州市国苑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污水深度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1)亳州市国苑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污水深度治理项目备案的复函; (12)本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协议书》; (13)项目单位提供的其他基础资料。 5、拟建地址 本项目地址位于亳州市国苑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原厂区规划发展用地区域内,技改区域位于淮河的一级支流——涡河的支流。 6、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中的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第15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7、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申请巢湖淮河流域水污染项目专项资金80.00万元,企业自筹100.00万元。 8、项目内容 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确保企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加大企业污染治理力度和循环经济的发展,拟实施污水深度治理项目,进一步降低污水污染物浓度,减少污水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公司原废水处理工程采用的以SBR—间歇式活性污泥法为主处理工艺,由于公司不断发展,以及公司产品对质量的要求比较高,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废水排放量和废水浓度不断增加,原污水处理设施已经不能满足现有生产能力的需要。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后采用“预曝气处理+水解酸化+厌氧UASB+生物接触氧化”工艺,达到日处理300吨废水的能力。项目铺设ф400—800mm管径的输配水管网1800米,改造反应池、酸化池、机房及办公用房等,更换风机、提升泵、潜污泵、污泥泵、机械格栅、曝气系统、电气自动控制系统以及管道疏通工器具等设备,配备变配电、绿化等设施。 2、新建200m3/d冷却水回用系统,从而提高了节水能力,降低了污染负荷。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