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对教学形式、教学模式的学习和研讨记录(6)

2019-02-17 17:32

行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学校存在复式编制,复式教学面临的许多组织上的问题与分组教学是共同的,因此,研究分组教学法将有助于复式教学的改善。应当采取怎样的分组教学形式呢?鉴于民国初,中国新式学校的规模较小,不少学校中一个年级只有一个班,故而校内分班的形式并不受重视,采用的是班内分组,当时叫“分团教授法”。

分组教学法,在1914年由朱元善施行,在此基础上,到1918年尚公学校的陈文钟等人出具了他们的试验报告。

朱元善认为,分组教学法以小学一年级的第二学期开始使用最为适当。理由是:应该用一学期时间让人适应学校生活,通过一段时间的学校教育,才能看出人学习上的差异。关于对初入学的人采取什么样的教学组织形式,当时江苏省立第二女子师范的杨鄂联提出了他的看法,他认为人一入小学就用繁重的功课压他们不利人的身心健康。无论人入小学前是否受过学前教育,初入小学一时难以适应小学生活。于是杨鄂联“今始放胆为第一次之改革”,一年级“学级制参用幼稚园式”,第一学期不教算术,采用游戏加谈话的方式,规定每课半小时,较普通减少时间而多换科目。

朱元善在试行分组教学法时的主导思想与西方某些立足于满足“优材生”的做法是不同的。他说:夫使各人之能力务为相当之发展,乃吾侪本旨之所在。故在初等一、二年对于优等人不为特别之处理,而沾沾以提携劣等人,使其成绩相与平均。

据此朱元善根据学生的学习程度,在小学一、二年级班内只分两组,第一组是“普通儿”,第二组是“劣等儿”,不设“优等儿”组。到了小学三、四年级才分三组,即增设“优等儿”组。在教法上,“优等儿”与“普通儿”组合并教学的时间为多,重点放在“劣等儿”的补习上。尚公学校的陈文钟等人也是根据学生学习程度加以分组,订定了分组的标准。小学一、二年级以学业考试成绩60分为界,分学生为两组。小学三、四年级以80分以上为“优等儿”组,其余以60分为界分成“中等儿”和“劣等儿”各一组。到学生进入高小,就将学生分为四组。第一组,“优等儿”,80分以上;第二组,“中等儿”,60—80分;第三组,“劣等儿”,40—60分;第四组,“最劣等儿”,40分以下。随年级的升高,分组愈趋于细。这说明随着学习的难度增高,学生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大,该如何对待分组中的差生呢?朱元善、陈文钟等人试行分组教学法,不主张让学生留级,而是从学生将来立身于社会着想,使劣等与最劣等者,行正确之练习。如算术一样,最劣学者,将来出校问世,决不能应用自如,以生活上最有关系,故不可不特为之补习,或个别施教。这样的不唯升学的教育思想和措施,迄今还很有意义。在班级上课制下,学生常常会因为考试几分之差,就要留级重读一年。而事实上学生学了一年,尽管学得不好,并不等于没有学,留级重读实是教育上的浪费,所以当时对班级上课制的改革者,一般不主张留级制度。尚公学校在试行分组教学中,注重挽救差生,抓住重要学科,对差生进行个别补习。这不仅是改革班级上课制的探索,而且还表现了他们对学生的责任感。

施行分组教学法,教室中学生的座次排列是一门学问。当时的改革家们经过精心研究,提出了几种典型的方式。

现介绍两种,供研究者参考。

第一种方式:排座法的出发点是让优生与劣生结成对子,让优生帮助劣生,培养学生互帮互助的精神。并且让劣生坐居于中行,“然欲使对于劣等儿之注意不致散漫”。

第二种方式:排座的特点是:一,在合班教学时,因各组学生座次错杂,从心理上可免除一部分优生的得意感和差生的自卑感;二,把教学上的分组与学生管理上的行政分组区别开来,在集体活动中可使各教学组的学生混合在一起,避免造成优、差生之间的隔阂;三,教室中设有专为劣生、最劣生进行补习、个别辅导的块阵,在进行分组教学时可避免一些干扰。

以上两种方式,在座次安排上体现了着力解决差生问题的主导思想,注意到学生间的互助。后两种方式注意到排除组际干扰和使用两块以上的黑板。第二种方式还特别注意到加强学生间的团结友爱,将教学分组与学生管理分组加以区分。

分组教学对教师来说,无论在工作量上或教学艺术上都有较高要求。于是并不要求任何学科都要实施分组教学。根据当时的做法,修身、历史课仍保持班级上课,有关技能的学科也不分组,国文、算术、地理和理科等实行分组。分组教学所取用的教学程序,当时用五段教

学法。大致在预备和提示阶段是合班教学,联合阶段是分组教学,系统阶段又是合班教学,方法阶段又采用分组教学。

2、能力分组制在中国的试验

民国初试行的分组教学法,是依据学业成绩分组,学生组织的调整要在一学期结束之后,这样就缺乏弹性。1921年,东南大学附属小学于秋季起,为纠正以前有的学校试行的“作业分组办法”,采用了另一种办法。俞子夷没有披露它的来源,但一看就知是原原本本抄用美国哈利斯的弹性分组制。试行了数年,虽然比“作业分组”颇多弹性,但缺点是:(1)各个学生,各种成绩不同;合并起来,异常困难。(2)分级分组,完全依据学力,置智力、年龄不问,实际也有许多不合宜的地方。一学期里,并一次,分一次,尚觉缺少伸缩回旋余地。

为了进一步改进,1924年秋,东大附小又进行了一次改革。这次改革,虽未说明参考了那些外国方法。但也可看出是参考了学分制和包白洛制的一些做法,拟定办法如下:

把小学附带幼稚园共分成三大段落:幼稚园及具有小学一、二年级程度的组成一段落,叫低学年或低级部;具有小学三、四年级程度的组成一段落,叫中学年或中级部;具有小学、五六年级程度的组成一段落,叫高学年或高级部。每一段落中,又将学生按照年龄、智力、学力及各样的程度诸因素,分成三至四个班,高学年可分到六个班,

再在班里按能力、程度高低分成两组。按学科程度这一因素分班,只限于国语、算术、社会、自然、英语等科。在教学中,于相当时期内随时升调班、组或段。

凡年龄满实足九岁,智力、学力已过二年级程度的,从低学年升到中学年。凡年龄满实足十二岁,智力、学力已过四年级程度的,即从中学年升到高学年。在每学期终,高学年里学生成绩达毕业标准的就予以毕业。

体操、音乐、工艺、美术等科以修满学分为标准。

这种办法试行了三年,被认为主要优点有:一、可以集个别教学与班级教学的优点,即照顾到个别差异,又坚持了在集体中教学;二、学生可依各种程度进行,不会因一科成绩落后拖住了其它学科继续前进的后腿;三、随时可以升调,富有弹性。

后来中央大学实验小学校沿用了这种办法,认为这种复杂的分组法,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班数要多;二、教师要多,“因为分组的关系,各门功课,非得要同时上课不可”。因此,不是大规模的学校,经费充裕的学校就不能解决。

进行能力分组,关键在标准测验,而当时中华教育改进社编制的几种测验都有标准太低的毛病。中央大学实验学校试行这种分组办法,发现还是有缺点,就是各段落间尚未沟通。譬如一个中级部的学生,他的算术程度到已经超过中级的标准,可以升到高级了,但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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