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从根本上解决了建筑垃圾围城现象,基本解决了建筑垃圾私拉乱倒问题。
(三)建筑垃圾清运实现了封闭运输,建筑垃圾运输途中沿途抛撒污染路面现象已得到了有效控制。
(四)建筑垃圾在处理模式上得到进一步的改善,由过去的简单填埋、堆积,开始转入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尝试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
四、经验体会
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再利用工作从最初的垃圾围城无序管理到如今进入可持续行良性循环发展,引起了国家工信部、建设部、领导的高度关注,得到了市发改委、河南省建设厅的充分肯定,近年来,省内及省外多家地市多次前来交流借鉴。中央电视台十套科技之光栏目等许多媒体专题进行了宣传报道。如果说我们取得了一定成效的话,主要得益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政府支持,体质健全,机制完善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彻底解决建筑垃圾围城,污染环境等问题,从管理体制建设、政策支持,强化监督指导、部门联动等多方面予以大力支持,主要体现在:
1、从管理体质上高度重视。1999年经市政府批准,许昌市城市管理局成立了许昌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了体制,明确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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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政策上给于大力支持。市政府先后出台了《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引发<许昌市市区建设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许政【1999】57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许政办【2011】26号)。由于办法和细则及时的出台,为加强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为全市建筑垃管理实行“五统一”奠定了基础。 3、定期听取汇报,建立联动机制。对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运行情况,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特别是对因部分工作职能交叉,市区出现违章运输车辆,车辆沿途抛洒、出入工地轮胎带泥污染路面等违章现象。单靠一个职能部门查处困难的问题。市委书记李亚、副市长张宗宝等市领导别分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牵头协调城管、住建、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要求定制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目前,我市新的《建设垃圾管理实施细则》已出台下发,对促进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4、高度关注资源化再利用。市领导在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再利用方面十分关注,市政府多次组织有关专家和有关部门开展调研活动。如:2010年12月7日,市长张国晖对许昌新闻内参2010年第25期报道的《许昌市建设垃圾循环再利用 待受重视》做出了重要批示,责成市城协办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搞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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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认真考察论证。市城协办牵头调研后,及时起草了我市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再生材料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已上报市政再利用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张市长在听取和实地查看后指出:“城市垃圾包括建筑垃圾处理,张市长在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后指出:”城市垃圾包括建筑垃圾处理,对很多城市来讲,都是一个共性难题,而许昌在这方面走出了一条比较科学的路子,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尤其是通过特许经营把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市场化,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再利用找到了出路,积累了独特的经验和办法,成绩和做法值得肯定。”
(二)、实行特许经营,把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推向市场、探索出了一条政府不投资,建筑垃圾的得到循环利用,城市环境得到改善的新路子。
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筑垃圾管理“五统一”的总体要求,经市政府授权,市城管理局认真落实特许经营运作模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企业。在招标过程中,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招标程序,从以下九个环节严把招标关: 1、委托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履行招标投标工作。
2、透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对招标人提出的四点要求。①独立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或不超过三家公司组合的联合体;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③、企业注册资金(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司注册资金)在300万人民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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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④、拥有能够保证本项目正常建设、运营管理需要的专业管理技术人才和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管理制度。 3、对于报名企业严格进行资质审查。 4、严格发标、封标、开标制度。
5、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组织成立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由招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详细评审。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严格确定中标人。 7、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信息网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
8、招标单位和招标投资交易中心联合对中标单位下发中标通知。 9、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受权,由许昌市城市管理局与中标单位许昌市金科清运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书。
特许经营实行三年多来,我市城管部门一方面加强对特许经营单位的监管,督促特许经营单位严格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一方面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建筑垃圾私拉乱运的查处力度,按照建筑垃圾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帮助协调特许经营单位、开发商和拆迁单位的关系,维护特许经营单位应有权益。由于有法律保障、政府政策支持,特许经营单位责、权、利统一、企业有一定的效益、调动了企业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方面加大投资的积极性,我市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特许经营单位金科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方面进行了大胆有益的尝试,走在了国家同行业的前列。
五、下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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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做好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本着“倡导循环经济、促进资源再生,提升产业层次、力创行业典范”的指导思想,加大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的宣传力度,积极协调市住建部门出台相应政策和办法,在游园、小区道路、城市慢车道、人行道和房地产开发建设中,强调首先应用建筑垃圾再生材料和产品,加快我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步伐。
(二)进一步指导督促建筑垃圾特许经营单位金科公司,制定许昌市再生资源循环产业园发展规划,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投资力度,尽快建设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筑垃圾烧结砖、保温墙体材料、预拌砂浆等项目,协调有关部门从产业扶持政策、产品转型升级、项目立项、审批等各个环节,大力支持企业项目建设,力争获得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二0一一年九月二日
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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