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雅典的民主制为何在中国的奴隶社会没有出现? 古雅典的民主制具有人民主权,轮番而治的特点,但是在东方的中国却没有出现,原因是多样的。首先,两者的经济基础不同。古雅典以商品经济为主,经济活动较为分散,商品交易强调平等、民主。因此容易形成民主观念。而中国则是公有制的土地制度,以农业活动为主。生产较为集中,强调权力的集中,从而难以形成民主的观念。其次,雅典是小国寡民的城邦制国家,土地面积下,人口较少,民主成本低。而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民主成本过高加上交通不发达,难以形成民主制。同时,为扩展和维持霸权的需要,雅典直接插手别国内政,扶植民主势力并制造民主政体,推动了民主制的传播。古雅典的民主制在中国奴隶社会没有形成还和两国的文化传统、风俗、历史等等因此相关联,是在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出现了制度的不同。
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分析社会阶层划分的现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中最基本的精神有三点:一、所有自然人的法律人格一律平等。二、所有公民都具有平等的基本法律地位。三、法律平等的对待同样的行为。但是在资本主义的经济和政治结构中,这一原则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是一种可能性,权力的实现离不开必要的社会条件,在经济资源、政治资源和信息资源实际不平等占有的情况下,平等的权利对许多普通劳动者来说,很受具有实际意义。权力的实现有时候需要一定的经济支持,生产资料占有不同导致了经济水平不同,从而致使某些权力得不到掌握。贫穷的人虽然在法律上与富人的权利相同,但是经济水平不同使贫穷的人没有能力去履行自己的权利,比如上大学的权利。经济不同导致了教育、文化的接受不同,社会素养不断拉大。一部分经济实力相对较高的人能完全的享有自己的权利,社会地位提高。相比之下,一大部分的经济水平不高的人无法确确实实的享有与富人相等的权利,从而社会地位不高,促成了阶层的明显划分。我国的特色社会主义虽然强调共同富裕,但是在改革过程中提倡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致使了社会阶层的划分,阶层间的距离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