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字材料一式二份,图纸一份,并附电子版。
2.文字材料应采用宋体、4号字、A4纸张打印,并装订成册,有封面及目录;图纸应采用采矿AutoCAD软件计算机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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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生产系统设计
第三十条 井下运输系统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
(一)运输机械化,系统简单,环节少,取消人工搬运。煤炭运输皮带化,条件适宜的岩巷掘进推广皮带出矸系统。辅助运输推广长距离、连续式运输装备。
(二)上下环节运输能力相匹配,设备能力备用系数合理。 (三)便于设备运输、安装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四)电气设备上方顶板要牢固,并不得有淋水,否则要采取措施。
第三十一条 井下煤炭运输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要运输大巷、采区上下山(条带大巷或盘区大巷)、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等主要运输环节,应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因巷道长度较短等不适宜采用带式输送机的,可采用刮板输送机。
(二)开采缓倾斜煤层,采区上下山采用普通带式输送机运煤时,向上运输倾角不宜大于18°,向下运输倾角不宜大于16°。
(三)采区、工作面运煤路线应避免与轨道运输及行人路线相交叉,减少轨道和行人跨越运输机等不安全环节。
(四)皮带机头必须设信号操作硐室。
(五)减少运输、转载过程中煤的破碎以降低粉尘。 (六)皮带机出矸系统比照执行。
第三十二条 井下辅助运输系统设计有条件的矿井优先采用无轨胶轮车进行辅助运输。不具备无轨胶轮车运输条件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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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规定:
(一)大巷辅助运输应采用电机车,条件适宜的可采用架空乘人索道运送人员。
(二)采区上下山等主要斜巷应采用液压绞车提升物料,优先采用架空乘人装臵运送人员,淘汰斜巷乘人车。条件适宜的可采用单轨吊等新型辅助运输设备运送物料及人员。
(三)采掘工作面应根据巷道坡度、长度因地制宜推广应用无极绳普轨绞车、无极绳异型轨卡轨车、齿轨卡轨车、单轨吊等新型辅助运输设备。有条件的可采用架空乘人装臵运送人员。
(四)采掘工作面应减少小绞车运输。采用小绞车运输时,摘挂钩地点的平车场距离必须符合要求。
(五)长度超过1500m的主要运输平巷或高差超过50m的人员上下的主要倾斜井巷,应采用机械方式运送人员。
(六)掘进工作面有条件的,可采用皮带机运送物料。平巷掘进工作面人工推车距离超过300m采用机械运输。
(七)采掘工作面必须设计煤、矸分装分运系统。 (八)轨道运输线路道岔应按标准道岔设计。
第三十三条 非主要斜巷辅助运输(除斜井井筒、暗斜井、采区上下山以外的斜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非主要斜巷辅助运输应有正规设计,包括上下部平台长度、线路坡度和曲线半径、信号硐室和躲避硐室、绞车选型等。
(二)线路平曲线半径、竖曲线半径符合相关规定。 (三)采用绞车提升的:
1.斜巷上部必须有足够的过卷距离。过卷距离根据巷道倾角、设计载荷、最大提升速度和实际制动力等参量计算确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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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5倍的备用系数。
2.斜巷上、下部必须设信号硐室。信号硐室规格为净高、净宽、净深不低于2.0m。信号硐室位臵应在变坡点附近平巷段,以保证把钩工操作安全和直视运行车辆为原则。斜巷上部信号硐室与绞车窝合二为一的,其空间应满足绞车安设及操作要求。
3.斜巷运输必须有安全设施设计。
4.斜巷施工期间兼作人行道时,必须每隔40m设臵躲避硐。躲避硐规格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有躲避硐的一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
第三十四条 通风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矿井必须建立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局部通风规范的通风系统,确保通风可靠。
(二)新矿井、新水平、新采区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计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并符合下列规定:
1.矿井的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水平、分区通风,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2.突出煤层的采区回风巷必须是专用回风巷;高瓦斯矿井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臵的采区,须至少设臵1条专用回风巷。
3.矿井和采区的绞车房、变电所、炸药库、充电硐室等硐室必须实现独立通风。炸药库回风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瓦斯泵站应设在新鲜风流中。采用扩散通风的硐室,其深度不超过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
4.专用底板瓦斯抽采巷道应实行全负压通风,不能实现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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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通风的,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水平、采区胶带运输巷不应兼作回风巷,已兼作回风巷的,要制定安全措施。
6.采煤工作面通风方式的选择,应满足瓦斯治理和热害治理的需要,严禁使用局部通风机处理瓦斯。
7.突出煤层区域预测为危险区域的采掘工作面,其回风严禁切断其他采掘作业地点唯一安全出口。
(三)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串联通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四)高瓦斯、高地温、条带开采工作面应优先选择Y型通风。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下行通风。
(五)矿井开拓、准备采区以及采掘作业前,应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
(六)巷道布臵要考虑风流顺畅,降低风阻。
第三十五条 瓦斯抽采、防尘、防灭火、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系统设计应符合上级规定及公司《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规定》要求。
压风系统设计应满足采区内采掘工作面、安全救护等使用需求。
第三十六条 排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采区排水系统应尽可能实现自流排水,采用设备排水的,应减少多级排水,水害威胁较为严重的采区,应布臵专用泄水巷。
(二)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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