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勘探线剖面图。
5.采区巷道布臵平面及剖面图(比例1:1000或1:2000)。 6.采区采掘机械配备平面图(比例1:1000或1:2000) 7.采区通风系统图。 8.瓦斯抽采系统图。 9.采区安全监控系统图。
10.采区管线布臵图(包括防尘、供水、压风、灌浆、通讯等管线布臵)。
11.采区供电系统图。 12.避灾路线图。 (二)采区施工图
1.采区上、中、下部车场施工图(比例1:200或1:500)。 2.采区巷道断面图(比例1:50)。
3.采区主要硐室施工图(比例1:200或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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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采煤工作面设计
第四十二条 编制采煤工作面设计前应具备下列文件或资料:
(一)矿总工程师下达的采煤工作面设计任务书。 (二)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采煤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 (三)经公司批准的采区设计及相关补充设计资料。 (四)邻近工作面或采区同组或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 (五)邻近区域内巷道布臵关系及采掘活动情况。 第四十三条 采煤工作面设计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矿总工程师根据回采工作面接替安排下达采煤工作面设计任务书。
(二)矿生产技术部门根据设计任务书要求,编制采煤工作面设计说明书及图纸,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并批准。
(三)需报公司审批的,按规定上报。
第四十四条 采煤工作面设计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作面概况。
包括工作面井下位臵、范围、对应地表情况及邻近开采情况;工作面储量情况;工作面范围内煤层赋存及顶底板情况;工作面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瓦斯、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然发火性及其发火期、地温等情况。
(二)回采工艺选择和采掘设备选型。 (三)工作面巷道布臵、断面和支护设计。 (四)通风系统设计。 (五)瓦斯治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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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全监控系统设计。
(七)防尘、压风、防灭火系统设计。
(八)运输系统设计(综采工作面应考虑安装、拆除路线)。 (九)供电系统设计。 (十)防治水设计。
(十一)防治冲击地压设计。 (十二)避灾路线。
(十三)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十五条 采煤工作面设计图纸应包括:
(一)工作面巷道布臵平面图(比例1:200、1:500或1:1000)、剖面图比例必须和平面图相对应、巷道断面图(比例1:50)。
(二)工作面主要生产系统图(1:1000,可在工作面巷道布臵平面图上加绘)。
(三)工作面设备布臵图。
(四)主要联络巷、硐室施工图(比例1:200或1:500)。 (五)避灾路线图。
(六)抽采系统图及防灭火系统图(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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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专项工程设计
第四十六条 专项工程包括矿井及采区主要生产系统、主要硐室等改造工程。
第四十七条 编制专项工程设计前应具备下列文件或资料: (一)矿总工程师下达的专项工程设计任务书。
(二)施工区域地质资料和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工程地质说明书。
(三)邻近区域巷道布臵关系及采掘活动情况。
(四)与专项工程有关的设计资料(矿井设计、水平设计、采区设计等)。
第四十八条 专项工程设计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根据安全生产需要,由矿总工程师下达专项工程设计任务书。
(二)由矿有关部门根据设计任务书要求,编制专项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图纸,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报公司批准。
第四十九条 专项工程设计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专项工程目的及用途。 (二)专项工程设计方案。
1、巷道布臵(包括巷道平面位臵、层位选择以及同周围巷道的关系)。
2、巷道断面尺寸及支护设计。
(三)专项工程设计方案比较。通过技术可行性、先进性、安全可靠性及经济合理性综合分析比较,确定推荐方案。
(四)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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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专项工程设计图纸应包括: (一)巷道布臵平面图、剖面图、断面图。 (二)主要硐室施工图。 (三)其他相关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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