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单位应组织清场,对发现的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应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指挥部或公安执勤民警报告。
十二、活动组织单位、场地单位要落实活动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包括:对水电气热讯等重点部位的看护措施;对桥梁、楼梯、涵洞、窄路、水域等危险区域的控制措施;对出入口、安全通道的疏导措施;入退场人员和车辆的导向措施;入场人员达到安全容量时的控制措施;广播疏导宣传方案;设置治安缓冲区域,用于缓解人流压力或在紧急情况下疏散人群;其它相关安全疏导管理措施。
十三、对于舞台、灯架、展板、展台等临时搭建设施,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人员,严格按照申报内容施工搭建,所使用建筑材料和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格,并保障施工期间的安全。
临建设施搭建完成后,活动组织单位应组织临建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使用单位和场地单位进行联合检查验收,并出具联合检查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活动组织单位应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演出舞台、特装展台展架、灯组等临建设施进行检测,并出具电检等检测报告,检测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