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
41、控制传染源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42、供水单位包括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
43、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现饮用水污染危及人体健康,须停止使用时,对二次供水单位应责令其立即停止供水;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当会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停止供水。
45、职业卫生的三个要素是: 人、工作场所、工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
46、职业卫生的危害物质工程控制包括隔离、密闭、通风。 47、经常性卫生监督信息卡,在对被监督单位进行监督后5个工作日 内填报。
48、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业务软件包括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和卫生监督日常业务系统。
49、卫生监督信息卡的填报流程是:采集信息、录入信息、审核信
息、
查重、查漏和查错、生成汇总表、查询信息。
50、案件查处信息卡,一般程序案件实行“一案一卡两次报告”制
度。
51、证据的种类有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
52、《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中,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
机关
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53、查封、扣押的期限经批准不得超过 60 日。
54、行政机关不得在 夜间 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5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 3 年。 56、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必须远离 医疗 区和 生活 区。 57、传染科病人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应使用 双层 包装袋。
58、传染病科室内必须设置消毒间,消毒间面积不小于 20平方米。 59、医疗机构申办医疗广告,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先向当地 卫生行政 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60、双管头X射线机机房面积不小于 36平方米。
61、对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
健
康检查并建立和保存健康监护档案。
62、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
登
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3 年。
63、采用2%碱性戊二醛对胃镜、肠镜、十二指肠镜进行灭菌时,浸
泡
时间不得少于 10 分钟。
64、按照《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规定,进
入
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 一人一用一消毒 或者
灭
菌 ”的要求。
65、《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 每年 校验一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 每三年 校验一次。
66、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包括简易、一般和听证程序三种。
67、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 68、微生物 检验结果不复检,保留菌种一个月。 69、行政处罚的合法裁量,以准确适用法律为前提。
70、被抽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果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委托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则视为认同结果。
71、档案的作用有:凭证作用、参考借鉴作用。
72、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时,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73、餐饮服务提供者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74、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是指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
75、饮用水采样点的设置应有代表性,应分别设在水源
取水口、集中式供水单位出水口和居民经常用水点处。
76、申请事项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的两种情形是不需要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不属于卫生行政部门职权范围的。
77、从业人员“五病”是指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人员。
78、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79、卫生违法行为分类包括违反执业许可、隐瞒危害危险、违反卫生标准、妨碍卫生监管等。
80、网络新闻是指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图像、音响、动画等手段,借助网络平台和网络技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所进行的报道。 8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制度适用于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的日常卫生监督检查。
82、旅店业监测项目为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公共用品消毒和自备水源与二次供水水质。
83、理发店公共用品监测项目为理发工具、胡刷、毛巾等。 84、床单、被罩采样:应分别在床单、被罩的两端中间5cm×5cm处以及床单、被罩的中央部位5cm×5cm面积上均匀涂抹5次 。
85、硝酸盐在硝酸盐还原酶的作用下,还原成亚硝酸盐。 86、目前,被人们普遍认可的现实种类有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业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
87、美容场所是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其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净、美容等区域和专间。
88、美容用品用具包括美容棉(纸)、倒膜用具、修手工具、眉钳、刷子、梳子、美容盆、美容仪器等物。
89、美发用品用具包括围布、毛巾、刀剪、梳子、推子、发刷、胡刷等物品。
90、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 91、婚前医学检查是指医疗保健机构针对准备结婚的人进行的有关遗传性疾病、传染病、精神病等方面的检查
92、从事产前诊断技术(包括产前筛查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93、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94、从事助产技术、医学需要的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