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 土钉墙基坑支护施工应执行现行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 96:97)。 7.1.2 土钉成孔施工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孔深允许偏差 ±50mm; 2 孔径允许偏差 ±5mm; 3 孔距允许偏差 ±100mm; 4 成孔倾角偏差 ±5%。
7.1.3 土钉墙支护施工所用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 96:97)的标准。
7.1.4 喷射混凝土厚度检验采用凿孔法,每100m2取一组,每组不少于3个点,合格条件为:各检查点厚度平均值应大于设计厚度,最小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80%。
7.1.5 土钉应进行抗拔试验:每一典型土层中,至少留3根非工程土钉进行抗拔试验,非工程土钉各项参数及施工方法与工程土钉完全相同,依据抗拔试验得到的荷载计算界面粘结强度的实测值,抗拔试验平均值应大于设计计算所用标准值的1.25倍,否则应进行修改设计。
7.2 质量保证措施
7.2.1 为防止基坑边坡的裸露土体发生坍陷,对于易塌的土体可采用以下措施:
1.不得在基坑周围增加任何荷载(活荷载和静荷载)。 1. 在水平方向上分小段间隔开挖;
2. 在开挖前,沿开挖面垂直击入钢筋或钢管,或注浆加固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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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土钉注浆时一定要注满整个钉孔,以免减弱土钉的作用,影响土钉墙的稳定性。
7.2.3 土钉墙的施工过程中需有效排除地下水。地下水的存在对土钉墙的施工及土钉的作用均有影响,故在施工过程中应将地下水位降至开挖面以下。
8 安全措施
8.1 施工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遵守用电安全规则。 8.2 施工机械应落实班前检查和定期保养。 8.3 操作人员应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
8.4 注浆、喷射混凝土工人作业时,必须戴防护眼镜。
8.5 应制定监测方案,定时定专人对边坡稳定情况进行监测或检查,排除溜方、塌方隐患。
8.6 遇天气变化(如暴雨)应提前做好防洪、排水工作,严禁基坑内存水。 8.7 支护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才能实施。 8.8基坑变形观测
基坑开挖支护工作开始以后,要马上开展基坑边坡侧向位移观测工作,位移观测点宜按20~25米放一个固定观测点,观测时间宜每天观测一次,并做好观测记录。
8.9基坑安全防护及应急措施
基坑开挖以后,要在基坑四周安置安全防护围栏,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参观。在基坑附近应保留备份土方,以备应急只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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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环保措施
9.1 施工过程应遵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04)。 9.2 机械设备施工安排应遵守城市噪声控制要求。做好附近居民的工作,协调好周围的关系。 10 效益分析 10.0.1 土钉墙比连续墙加内支撑、排桩加管式旋喷水泥土锚杆、排桩加预应力锚索的基坑支护型式节省造价30%以上,有较高的经济效益。 10.0.2 施工速度快、用料省,节约资源,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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