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县乌山镇总体规划-文本(3)

2019-02-26 09:41

? 加固团山湖垸、李家湖、白沙浣、南中垸、湖塘垸、双丰垸六大片防洪围堤,确保所在片区人口和农田的安全。

? 疏浚沩水河、八曲河河道,严格管理河道挖砂和破坏河流两岸植被行为,在河道设置一系列水闸,洪水时根据不同情况分洪。 ? 保护镇域水库和大面积水体,确保其蓄水容量和暂时蓄水能力,利于防洪抗旱工作。

? 建立防洪抗旱指挥中心,完善与县、市两级防汛指挥中心联系的通讯系统,做好洪水预警工作。 2、消防规划

按照国家规定和乌山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及紧邻望城县城的区位条件,镇区近期规划不设消防站,但在镇区应设立志愿消防队,增加移动消防泵,对志愿消防队定期进行训练,以满足消防的需要;远期建设一标准型消防站。同时加强消防通讯建设,形成迅速通达的火警通讯网。城镇各道路交叉口按要求设置消防栓和城镇主要道路按每120米间距设置消防栓。镇域内要充分利用山塘水系,作为消防用水。

3、人防规划

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总体方针,建成以人防工程为主体,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在特定条件下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的人防体系,以解决城镇有特殊要求的供水、供电、通信枢纽、交通、居住、物资储备、生产等需要,增强城镇总体抗灾、防空、抗毁的能力。

第二十六条 镇域景观、文物古迹及及旅游规划 1、镇域景观规划

乌山镇以自然景观为主,山—水—田风貌并存,规划形成“一区、两山、两水、一带”的景观风貌体系。

? “一区”:城镇建设风貌区,为乌山镇镇区。 ? “两山”:乌山和团山两自然山体绿化景观风貌区。 ? “两水”:八曲河和沩水河流域,两水上旅游观光区域。

? “一带”:生态农业景观带。位于八曲河流域的梅十线、梅铜线狭长地带,以农业景观为主的生态景观带。 2、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规划将杲山古寺和望城基督教堂作为乌山镇重要文物古迹予以保护。 ? 规划保护杲山古寺建筑的同时,其周边30范围内不得从事破坏古寺风貌的建设活动。

? 规划保护望城基督教堂建筑的同时,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不得进行破坏教堂风貌和格局的建设活动,对周边林木进行保护,不得砍伐和破坏教堂清静庄严的环境。 3、旅游规划

规划与乌山镇的自然景观特色和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以镇域省道和县道为旅游发展轴线,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的旅游总体发展格局。

“点”:指杲山古寺和望城基督教堂。

“线”:梅十线、梅铜线农家乐休闲和生态农业旅游观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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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指旅游观光区,乌山山林风光体验与野营区、生态农业观光区和团山基督教堂朝拜与观光区。

第四章 城镇性质与规模

第二十七条 城镇性质

镇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以发展机械加工与制造、五金制造业和生态与休闲农业为主导,构建工农业和城乡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型城镇。 第二十八条 城镇规模 1、人口规模 ? 近期:5000人 ? 远期:13000人 2、用地规模

? 近期:55公顷,人均建设用地为110m2 ? 远期:151.2公顷,人均建设用地为116.3m2

第五章 城镇总体布局规划

第二十九条 发展用地选择

发展用地主要位于高乌大道与许龙线交叉口东南部分地域的高乌大道两厢,呈带形布局。

第三十条 规划结构

规划以新拉通的高乌大道为发展主轴,省道许龙线为发展次轴,形成带状分布、组团式布局的功能结构,总体形成“两轴、两区、四组团”的规划结构。

? 两轴:高乌大道东西向发展主轴;

许龙线南北向发展次轴。

? 两区:以新八曲河为界,其北侧为乌山老集镇区,其南侧为乌山新集镇区。

? 四组团:中心组团、北部老集镇组团、南部教育与居住综合组团、东部工业组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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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集镇用地统计一览表

序用地性质 代2号 号 用地面积(hm) 比例(%) 人均(m2/人) 备注 居住建筑用地 R 47.93 31.71 1 其村民住宅用地 R1 6.93 4.58 36.87 中 居民住宅用地 R2 41.0 27.12 公共建筑用地 C 20.08 13.28 15.45 行政管理用地 C1 3.10 2.05 2.38 教育机构用地 C2 5.13 3.39 3.95 2 其文体科技用地 C3 0.92 0.61 0.71 中 医疗保健用地 C4 0.81 0.54 0.62 商业金融用地 C5 8.81 5.83 6.78 集贸设施用地 C6 1.31 0.87 1.01 3 生产建筑用地 M2 25.97 17.18 19.98 4 仓储用地 W1 3.15 2.08 2.42 对外交通用地 T 9.42 6.23 7.25 5 其公路交通用地 T1 9.06 5.99 6.97 中 其它交通用地 T2 0.36 0.24 0.28 道路广场用地 S 25.04 16.56 19.26 6 其道路用地 S1 24.43 16.16 18.79 中 广场用地 S2 0.61 0.40 0.47 社会停车场用地 S2 0.59 0.39 0.45 公用工程设施用地 U 1.88 1.24 1.45 7 其公用工程用地 U1 1.73 1.14 1.33 中 环卫设施用地 U2 0.15 0.10 0.12 绿地 G 17.70 11.71 13.62 高乌大道、公共绿地 G1 10.51 6.81 7.92 许龙线防8 其护绿带导中 生产防护绿地 G2 7.40 4.90 5.69 致绿地比例偏大。 9 集镇建设总用地 151.17 100.00 116.28 水域和其它用地 E 288.29 10 其水域 E1 26.12 中 农林种植地 E2 262.17 集镇规划区范围用地 436.51 注:规划区人口现状:3120人;规划:13000人。

第一节 居住建筑用地规划

第三十一条 居住建筑用地指各类居住建筑及其间距和内部小路场地、绿化等用地,不包括路面宽度等于和大于3.5米的道路用地。本规划分为村民住宅用地和居民住宅用地两类。

第三十二条 居住建筑用地规划、布局与控制指标

1、用地指标:规划期(2020年),居住用地总面积47.93公顷,其中村民住宅用地6.93公顷,居民住宅用地41.0公顷, 居住用地占总建设用地的31.71%,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6.87平方米。

2、用地布局:规划居住用地按北部居住组团、中部居住组团、南部居住组团分五个组团布置,均衡性好,方便生活。

3、控制指标:村民住宅用地为村民户独家使用的住宅用地,建筑层数控制在4层以下,容积率在1.0以下;居民住宅用地为多层住宅及部分商住楼用地,建筑层数控制在7层以下,容积率控制在1.0-1.5之间。

第三十三条 住宅间距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具体参照长沙地区标准,按H(高度):D(净高)=1:1.2控制。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下表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方位 0-15° 15-30° 30-45° 45-60° ﹥60° 折减系数 1.0L 0.9L 0.8L 0.9L 0.95L 注:①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②L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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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共建筑用地规划

第三十四条 公共建筑用地指各类公共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包括行政管理用地(C1)、教育机构用地(C2)、文体科技用地(C3)、医疗保健用地(C4)、商业金融用地(C5)、集贸设施用地(C6)六类。

第三十五条 规划2020年,公共建筑用地面积20.08公顷,占城镇总建设用地的13.28%,人均公共建筑用地15.45平方米。

第三十六条 行政管理用地(C1)

1、镇政府办公用地位于高乌大道与许龙线交叉口东南区域,处于新集镇中心组团, 规划设置乌山镇的镇级行政中心,占地面积26727平方米。

2、规划保留乌山镇派出所、供电所机构办公用地。 第三十七条 教育机构用地(C2)

1、规划中学和小学各一所,均在原用地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乌山中学规划用地面积40271m2 ,36班;龙塘中心小学规划用地面积16006m2 ,24班。

2、规划在老集镇和新集镇各设幼儿园一所,均为新建。徐家桥幼儿园设置于将搬迁的镇政府部分用地内,方便集镇北片幼儿就近入学,规划用地面积1935m2 ,6班;龙塘幼儿园位于中心组团,镇区中心公园东侧,规划用地面积4768m2 ,12班,位置较居中,可达性好,环境优美,规划为镇中心幼儿园。

第三十八条 文体科技用地(C3)

规划在镇中心公园北侧布置一文体科技中心用地,占地面积6828平方米,用于安排文化活动站、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镇图书馆和室内体育活动室,成为镇域的文体科技服务中心。室外体育活动场所规划结合镇中心公园设置,方便居民使用。

第三十九条 医疗保健用地(C4)

镇区医疗卫生服务系统按“镇级医院——门诊所”两级设置, 规划保留位于乌山老集镇的镇卫生院,并新建住院楼,扩大规模,改善设施,作为镇域的中心医院,占地面积6144m2。同时在新镇区镇政府东侧规划一医疗保健用地,以保健和卫生防疫为主要功能,服务于全镇,占地面积1909平方米。

各居住区按标准设置门诊所,作为配套公共设施,方便居民生活。 第四十条 商业金融用地(C5)

新镇区商业布局以集中布置为主,分散布置为辅。在高乌大道与许龙线交叉处,规划集中商业用地,形成服务镇区和镇域的综合商业服务中心。在高乌大道、许龙线单侧适当分散规划商业门面,满足多层次的商业业态要求。

对于旧镇区现有的商业网点,规划给予分层次的改建、改造,逐步完善商业条件。

第四十一条 集贸设施用地(C6)

规划在乌山老集镇选址新建一农贸市场,占地面积2987平方米 ,以农副产品零售为主;在新镇区规划高乌西路与中环路交叉处规划一综合批发市场,以农副产品、日用百货批发为主,占地面积976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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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生产建筑与仓储用地规划

第四十二条 生产建筑用地规划

规划分两个工业组团,规划总用地25.9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7.18%。工业组团一位于现状望城县金属制品、文化用品厂用地区域,以发展机械加工与制造、五金制造业为主。工业组团二紧邻现状高乌大道,与望城县县城工业园区向心发展,规划形成乌山新型工业小区,以发展轻型机械、电子产品为主。

第四十三条 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结合许龙中路的远期改线拉直,将粮食仓储用地搬迁至规划京珠高速西线与中环路的交叉东北区域,并扩大用地面积,安排粮食及其它货物的仓储用地。规划仓储用地面积3.1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08%。

第六章 对外交通与道路交通规划

第一节 对外交通规划

第四十四条 对外交通用地指村镇对外交通的各种设施用地,主要是公路交通用地。

第四十五条 对外交通规划

? 高乌大道规划为望城县域的北横线的一部分,等级为高等级公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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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高乌大道镇区东段以42米红线,两侧各9米宽绿化带,共计60米控制;其中镇区中心组团的新居路至高乌立交段实行高架, 高架段规划路辐16米,其他地段设快速专用道和辅道, 快速专用道规划路辐16米, 其两侧辅道规划路辐各10米。高乌大道与规划的京珠高速西线(望城县西南干线)形成立体交叉(规划高乌立交);高乌立交以西,规划红线36米,向西延伸,贯穿镇域直至宁乡县,成为贯穿望城县域的北横线。

规划许龙线镇区南段以20米红线,两侧各5米宽绿化带控制;中段即高乌大道至乌山大桥区域,远期实行拉直,规划红线16米;老镇区段以16米红线控制。

考虑到省道许龙线在乌山集镇区段受集镇人流影响较大,交通不畅且极不安全,但由于受集镇现状建筑限制,扩宽困难的情况,规划将规划的京珠高速西线从老集镇西侧穿越,规划红线30米,并与高乌大道西延线立体交叉,两者共同形成镇区主要对外交通系统,有效缓解

许龙线老集镇段过境交通压力。

在旧镇区中心地段规划一长途汽车客运站,占地面积0.36公顷。 省道许龙线与石长铁路交叉口交通问题,近期按信号灯交通管制,远期力争许龙线高架,解决交通瓶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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