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济南市第五届青少年运动会暨济南市第二届中小学生运动会
羽毛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4月9日至17日,在市体校羽毛球馆举行。 二、参加单位
初中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平阴、济阳(8队)。 小学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平阴、济阳(8队)。 三、竞赛项目
男、女团体,男、女单打、双打、混双。 四、参赛办法
(一)人数规定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各组可报男、女5人。 (二)运动员资格
1、年龄规定:按规程总则各组运动员年龄规定执行。 2、运动员资格必须符合规程总则和有关规定。
3、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大会竞委会交验二代身份证、学籍卡,否则不得参赛。 4、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方可参赛。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按报名顺序抽签确定编排比赛分组位置。
3、团体进行分组循环赛、单(双)打根据报名人数另定。
4、决定名次办法:分组循环的名次按小组积分多少决定,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如2队(人)积分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3队(人)积分相等,则按净胜局、分的多少决定名次;如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1、男、女各项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按9、7、6、5、4、3、2、1计分,不足八人(队)[含八人(队)]减一录取按高分计算。
2、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济南市第五届青少年运动会暨济南市第二届中小学生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七、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单,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于3月21日至24日报送本届运动会竞赛处(地址:清河北路原山师北院办公楼三楼。报名单必须打印并报电子版;须在word程序下运行)。逾期报名或报名单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二)各代表队于赛前到大会报到,报到时交通、食宿自理。 八、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的选派,另行通知 九、领队会
定于2011年4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市体校三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不另通知。
十、规程解释权属济南市体育、教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济南市第五届青少年运动会暨济南市第二届中小学生运动会
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公章) 组别: 领队: 教练: 序 号 1 2 3 4 5 6
姓 名 性 别 参赛项目 身份 籍 学校班级 号 学 团 体 单 打 双 打 混 双 证号
7 8 9 10 11 12 注:参赛项目打“△”,双打项目要标注两名队员序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济南市第五届青少年运动会暨济南市第二届中小学生运动会
足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4月9日至24日在清河北路原山师北院足球场举行。
二、参加单位
男子高中甲、乙、丙组:师大附中、济南七中、济南一中、历城二中、历城五中、济南师范(合并6队)。
女子高中甲、乙组:济南七中、济钢高中、历城二中、历城五中(合并4队)。 男子初中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章丘、平阴、济阳(9队)。 女子初中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章丘、平阴、济阳(9队)。 男子小学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10队)。 女子小学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10队)。 三、参加办法
(一)人数规定
男子组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20人;女子组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
员8人。
(二)运动员资格
1、年龄规定:按规程总则各组运动员年龄规定执行。 2、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符合规程总则和有关规定。
3、运动员参赛必须向大会竞委会交验二代身份证、学籍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赛。 4、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方可参赛。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分组循环、交叉淘汰制比赛;以抽签决定比赛分组。 (二)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足球规则及下列有关规定。 1、男子组采用11人制、女子组采用5人制比赛。
2、运动员比赛穿胶鞋;男子组使用标准场地(长100米、宽80米);女子组使用五人制场地(长40米、宽20米);使用4号足球。
3、男子组每场比赛为70分钟,半场35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女子组每场比赛为40分钟,半场2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到时比赛结束,双方踢成平局时,采用发点球决出胜负,不进行决胜期的比赛。
4、男子每队每场替补队员不得超过5人。
5、在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各队必须将上场队员11人(男)、5人(女) 和替补队员5人(男)名单提交给裁判员。
6、运动员同场比赛一张红牌罚下并停赛一场;同场比赛二张黄牌计一张红牌罚下并停赛一场;不同场累计三张黄牌,停赛一场。
7、领队会时交红、黄牌保证金1000元,红牌一张罚款100元,黄牌一张罚款20元。 (三)决定名次
1、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队不得分。如发点球决定胜负的场次,则胜队得2分,负队得一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二队积分相等,则以二队间比赛胜负决定名次,胜队名次列前。
3、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全部比赛的净胜球数(只计算正式比赛时间以内的净胜球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总进球数(只计算正式比赛时间内的进球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五、录取与奖励
(一)男、女各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二)奖牌和分数计入代表团的办法,按规程总则附件4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