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济南市第五届青少年运动会暨济南市第二届中小学生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六、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单,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于3月21日至24日报送本届运动会竞赛处(地址:清河北路原山师北院办公楼三楼。报名单必须打印并报电子版;须在word程序下运行)。逾期报名或报名单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二)各代表队于赛前到大会报到,报到时交通、食宿自理。 七、裁判员
(一)裁判长、裁判员的指定和选派另行通知。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三)定于2011年4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市体校三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不另通知。
八、规程解释权属济南市体育、教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济南市第五届青少年运动会暨济南市第二届中小学生运动会
足球比赛报名单
服装 颜色 单位:(公章) 组别: 领队: 教练: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姓名 比赛服号 身份证号 学籍号 学校班级 上衣 短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济南市第五届青少年运动会暨济南市第二届中小学生运动会
网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4月9日至24日,在奥体中心网球场举行。 二、参加单位
初中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6队)。
小学甲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高新区(7队)。 小学乙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高新区(7队)。 三、竞赛项目
男、女团体,男、女单打、双打、混双。 四、参赛办法 (一)人数规定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各组可报男、女5人。 (二)运动员资格
1、年龄规定:按规程总则各组运动员年龄规定执行。 2、运动员资格必须符合规程总则和有关规定。
3、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大会竞委会交验二代身份证、学籍卡,否则不得参赛。 4、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方可参赛。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2、按报名顺序抽签确定编排比赛分组位置。
3、团体进行分组循环赛、单(双)打根据报名人数另定。
4、决定名次办法:分组循环的名次按小组积分多少决定,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如2队(人)积分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3队(人)积分相等,则按净胜局、分的多少决定名次;如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1、男、女各项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按9、7、6、5、4、3、2、1计分,不足八人(队)[含八人(队)]
减一录取按高分计算。
2、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济南市第五届青少年运动会暨济南市第二届中小学生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七、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单,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于3月21日至24日报送本届运动会竞赛处(地址:清河北路原山师北院办公楼三楼。报名单必须打印并报电子版;须在word程序下运行)。逾期报名或报名单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二)各代表队于赛前到大会报到,报到时交通、食宿自理。 八、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的选派,另行通知 九、领队会
定于2011年4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市体校三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不另通知。
十、规程解释权属济南市体育、教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济南市第五届青少年运动会暨济南市第二届中小学生运动会
网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公章) 组别: 领队: 教练: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姓 名 性 别 参赛项目 身份 籍 团 体 单 打 双 打 混 双 证号 号 学校班级 学 10 11 12 注:参赛项目打“△”,双打项目要标注两名队员序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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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竞赛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