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合同内签证须在一周内审批完成;
9、签证须项目总监和相关监理人员签字有效; 10、技术签证须真实、准确、规范;
11、其它内容详见《经济技术签证管理制度》。
十七、《工程验收管理制度》要点:
1、验收分类:分项工程验收、分部(专项)工程验收、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预验收、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2、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负责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3、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验收;
4、项目总监负责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预验收; 5、专项验收由业主组织,项目总监协助;
6、项目总监拟发预控函件,提醒业主组织专项验收的工作;
7、专项验收的顺序为:电梯、规划、环保、人防、燃气、消防、档案; 8、项目总监拟发预控函件:指明竣工验收前应具备承建商的《竣工报告》,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承建商应提供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9、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协助业主制定竣工验收的内容、组织程序、参加单位; 10、项目总监编写《监理成果报告》,签章后盖公司技术文件章;
11、项目总监落实监理合同内监理费等款项的回收。否则,不得在竣工验收报告上
签字盖执业章;
12、项目总监审查竣工验收报告。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盖章会签表》; 13、竣工验收报告由业主填写,签章的顺序:业主、设计、施工、项目总监、公司;
14、项目总监组织监理人员编写验收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项目总监审核后签发。
十八、《安全监理管理制度》要点:
1、项目总监全面负责安全监理工作;
2、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人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理工作;
3、安全监理的方式:重点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日常巡视安全检查、重点部位安全旁站;
4、项目总监组织监理人员对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内容重点监控; 5、重点安全检查内容参见政府主管部门文件;
6、安全监理以预控为主。事前拟制、签发安全预控文件;
7、每月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检查内容参照《湖南省施工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表》进行;
8、重大安全问题由项目总监向业主和政府主管部门汇报。
十九、《合理化建议制度》要点:
1、节省投资建议经济分析包括:建议议题、概述分析及计算过程、不降低工程质量结论、不影响工程安全结论、工期影响、节省投资额; 2、监理机构对节省投资建议进行内部专业会审; 3、节省投资建议需经业主有效确认;
4、节省投资建议奖金按合理化建议奖金分配细则执行。
二十、《建设合同管理制度》要点: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催收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合同汇总表;
2、监理机构人员在收到合同后一周内完成本专业范围内建设合同的摘录。填写《合同管理表》;
3、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催收监理费;
4、若发生额外工作或附加工作时,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应函告建设单位,报告监理部、公司。
二十一、《工作总结制度》要点:
1、监理工作总结分类:分部工程监理工作总结、单位工程监理工作成果报告、个人年终工作总结、个人工作变动小结;
2、分管专业的监理人员负责编写本专业主要分部(专项)工程监理工作总结表,总监审核。如:《桩基础工程监理工作总结表》、《主体工程监理工作总结表》、《防水工程监理工作总结表》等;
3、项目总监负责编写单位工程监理工作成果报告;
4、监理机构成员在12月31日前完成《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5、监理人员变动时提交《个人工作变动小结》;
6、各类总结的内容要求见《项目监理工作总结管理制度》。
二十二、《监理资料管理制度》要点:
(一)、城建档案管理规定
1、《统一用表》必须采用碳素黑色墨水填写或黑色碳素印墨打印,采用复写的应使用单面碳素复写纸,填写或打印的首份用于上交城建档案馆;
2、签署人签名应采用惯常笔迹亲笔手签。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盖执业注册章,单位签署栏应采用单位注册全称并加盖公章; (二)、收文程序
来文→签收→登记→传阅→承办→收集→归档 1、参建单位所发文件由资料员统一签收、登记;
2、按照文件规定的分类,属于同类编号的文件登记在一张表上。
(三)、资料员务必将文件分以下五种情况及时处理
第一种文件:各参建单位发给监理方需签核返回的;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批阅签字→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审核签字、盖执业注册章→返回发文单位
第二种文件:业主或参建单位发给监理方需由监理转发的;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传阅→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批准→转发有关单位 第三种文件:各参建单位发给监理方需签核、盖章返回的;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批阅签字→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审核签字、盖执业注册章→公司盖章→返回发文单位
第四种文件:各参建单位发给监理方只需签核和归档的;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批阅签字→归档
第五种文件:各参建单位发给监理的参考资料或回复函件。 专业签阅→归档 (四)、发文程序 拟稿→审稿→签发
1、会议纪要由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指定拟稿人; 2、监理函件由提出发文的监理人员拟稿;
3、根据授权,发文内容必须通过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审核后才能定稿; 4、所发文件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盖章签字后,方可发出; 5、转发参建单位文件经监理工程师和总监审阅后转出。 (五)、收、发文登记
1、收文和发文分开登记;
2、按资料分类,属于同类编号的登记在一起; 3、经济签证独立登记;
4、工程变更独立登记(总监登记);
5、多个单位工程的项目、多个分段的市政工程,项目总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收、发文登记和归档方案。 (六)、资料收集
资料收集范围:政府部门、业主、各参建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项目周边情况资料、本公司以及监理小组资料。 (七)、资料编号
1、城建档案和公司统一规定资料编号为:A承建商类、B监理类、C监理内部使用类、D勘察设计类、E 业主类;
2、各工程项目发文和收文统一编号如下: (1)、发文编号:采用 MMi-Ni-XX 形式;
MM: 表示工程项目名称汉语拼音的字头。如“HW”表示“华为”,“i”表示栋号或区段号;
Ni: 表示政府和公司统一管理的资料分类号。如“B4”表示“开工令”,“C2 ”表示“工
程进度跟踪表”;
XX: 表示流水号。如1,2,3,……N。
(2)、收文编号:按城建档案规定的分类,属于同类编号的登记在一起,然后按照收文顺序编写流水号;
3、若项目有多个单位工程或区段,将资料按验收栋号或区段分开后再编号。 (八)、资料归档
1、按A、B、C、D、E分五大类分别归档;
2、每大类采用公司统一制作的样板文件夹按分类编号分开;
3、上交档案馆的资料由公司资料员协助工地资料员按照档案馆的要求整理、归档。
(九)、向公司移交资料
分类→装订→上交
1、每月上交公司归档资料(见附表),按照城建档案和公司的规定划分为:A1-A18、A19-A26、B1-B14、B15-B27、C、D、E七大类,分别装订成册; 2、每月28日前须将本月资料整理好上交公司;
3、现场资料员向公司上交资料时,应填好“资料目录”表,并由交接人签字。 (十)、监理机构内监理临时移交 (十一)、向档案馆移交资料 (十二)、资料借阅 (十三)、资料信息化管理
通过计算机完成的资料都必须拷贝存盘,月底与资料一起上交公司。 (十四)、资料保管
1、资料员负责好资料的防盗、防腐、防丢、防潮工作;
2、监理小组常用的资料,应自留复印件或拷贝保存,以备查阅。 (十五)、失效资料处理
工程竣工后项目总监(总监代表)负责将剩余的资料上交公司。 (十六)、总监、资料员的责任
总监对监理资料的管理负监督和管理责任。
二十三、《项目监理机构后勤管理制度》要点: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计划现场所需办公设施(物品)及食宿条件,监理部落实并报公司总工办备案;
2、具备独立办公条件后一周内,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组织监理机构成员完成现场办公室的布置,上墙内容至少有:
(1)、组织机构框图;
(2)、图表:晴雨表、总平面图、进度控制图;
(3)、监理制度:岗位职责、例会制度、旁站制度、原材料和试件送检制度等。
3、监理部负责为监理机构成员配备基本生活设施; 4、如业主不负责办公室、宿舍,由监理部承担租房费用; 5、监理部无法解决就餐,提供300元/月?人伙食补助。
二十四、《考勤管理制度》要点: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进场后七天内制订作息时间计划,报经监理部审批; 2、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根据工作计划制订本周轮休计划;
3、轮休计划尽量考虑在周六、周日安排轮休;
4、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根据承包商的工作计划制订节假日作息计划; 5、连续工作后须保证休息时间;
6、做好治安保卫工作,保证监理机构成员人身安全。
二十五、《项目监理机构行文制度》要点:
1、项目监理机构按照统一的格式及程序行文,如建设局有规定格式的文件,使用建设局规定格式;
2、资料编号按照公司《资料管理制度》中“资料编号”的规定执行;
3、内容要求简洁、流畅,条理清晰,数据准确,不使用文学描述词藻,准确地表达主题,无歧义;
4、除会议纪要需在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出。其它文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发出;
5、收、发文程序参见《资料管理制度》、《项目监理机构行文制度》。
二十六、《监理部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
1、监理部每月必须对所辖项目巡视两次以上,填写巡视记录表。每月月底前定期检查一次,要求全面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
2、监理部巡视检查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的合法性、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工期控制、投资控制、现场办公、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管理、经济技术签证、考勤等;
3、巡检记录表须项目总监签字,项目监理机构、监理部各存一份,并报公司存档;
4、监理部对各个项目进行考核评比;
5、具体监理部巡视检查的内容详见《监理部巡视检查管理制度》。
二十七、《公司监理工作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 1、检查监理部的经营。如:是否有陪标、挂靠行为;
2、检查监理合同执行情况。如:合同备案、监理费回收情况等; 3、监理部是否按政府规定为本处监理工程师购买执业责任保险;
4、监理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的检查。如人员资质、数量、专业、调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