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灶”制度要逐步在机关、部门推广。要进一步保障制度落实,完善考核奖惩和问责追究的具体办法,健全保障制度落实的长效机制。重点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协作区办案的经费保障、药品“三统一”财政补偿等配套措施,从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和财力物力上为制度落实提供保障,充分发挥制度整体功能和综合效果。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提升党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健全完善县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积极探索推行向重大建设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等制度。大力推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制度,不断完善充实通报的内容,拓展通报的领域和范围,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检查、考核以及责任追究情况作为通报的重点内容,发挥通报制度的实际作用,提高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监督纪检监察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反对腐败的良好工作氛围,推动我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更加注重统筹,强化组织协调,完善反腐倡廉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切实抓好责任分解和落实。各级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修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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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协助党委、政府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和责任考评,并把考评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价、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要积极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承担的牵头任务和主办事项,形成上下互动、部门联动、内外结合的工作机制,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协调落实。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对本系统、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现象不加制止纠正的;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处或者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都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八)更加注重管理,强化自身建设,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的必然要求。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建设,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新的业务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今年是纪检监察组织换届后履职的第一年。要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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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领导班子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创新教育培训方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要继续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组织监督作用。积极探索对派驻机构实行有效管理的途径和办法,探索推行派驻纪检组定期述职制度。加快委局机关办公大楼建设。要在继续巩固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以“忠诚履职、争做表率”为主题的“队伍建设年”活动,提能促效,改进作风,率先垂范,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同志们,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改革创新、突出重点、认真履职,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西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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