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走出去”战略的推进和我国境外
经贸合作区建设与探索
刘晓玲① 王学根②
内容提要:受全球金融危机和欧美债务危机等多重因素影响,世界各国,尤其是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对国际资本需求增加,对资本输入限制放宽,为我国资本的全球性输出提供了机会,并取得了巨大进展。但面临的两类问题却越发突出:一是非洲和拉美等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等方面的输出环境风险加大;二是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中国资本心存芥蒂,人为设臵其他非经济类的障碍。在此形势下,“抱团出海”成为当前对外投资企业的普遍需求;而由政府出面商谈双边或多边协定,规避风险的呼声日高,在境外设立经贸合作区(以下简称“境外合作区”)的资本输出模式再次引起了人们的重视。自2006年起,我国以国内大型企业为主体,与东道国联合,在境外设立经贸合作区的发展模式得到尝试,其能够有效抵御投资风险、争取当地更多优惠,能够积聚规模效应、带动中小企业走出去,一定程度上保障境外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且带来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得到东道国的欢迎,前景仍被一致看好。故有必要研究境外合作区的现状,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为推进我国境外合作区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企业“走出去” 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 政府角色 国际借鉴 推广策略
一、我国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状况 (一)境外合作区建设进展
我国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开始于2006年,主要是由国家商务
①刘晓玲 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 副教授
②王学根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副研究员
部牵头,与政治稳定且同我国关系较好的国家政府达成一致,然后以国内审批通过的企业为建设经营主体,由该企业与国外政府协议和签约,在国外建设经济贸易合作区;再由该企业开展对外招商,吸引国内外相关企业入驻,形成产业集群,相当于我国企业以集群和抱团的方式集体对外直接投资与合作。在合作区建设中,通过审核授权后,国家将给予2-3亿元人民币的财政支持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中长期贷款。
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经营模式由企业首创。最初,中国企业在境外建设只供本企业使用的生产和贸易基地,如海尔美国工业园、巴基斯坦工业园等。后来,企业在境外建造的园区向制造、物流、贸易多功能、综合性园区发展,所建造园区也不再局限于仅为本企业提供服务,而是要成规模地吸引从事制造、贸易活动的二级开发商进驻入园。如2006年,杭州华立集团与泰国安美德集团在泰国罗勇府联合建设的\罗勇中国工业园\一期工程已正式宣布启动招商等。
境外合作区建设是分批开展进行的。第一批于2006年11月底审批结束,共批准了8家境外经贸合作区;第二批于2007年底审批结束,共批准了11家境外经贸合作区。2012年9月,在第16届厦洽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商务部有关官员介绍,从2006年起,我国已先后在赞比亚、泰国、柬埔寨、俄罗斯、韩国、马来西亚等东南亚、非洲和欧美国家设立了2批共19个经贸区或工业园区(见表1),其他经贸区亦在快速建设之中。目前,上述19个经贸区的总投资规模达600亿元人民币。未来,中国境外经贸区的总数将达到50个。当月,在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商务部官员表示③,截至2012年7月底,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有237家企业进驻9个通过考核的合作区,上缴东道国的税赋超过2.65亿美元,解决了当地17865人的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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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24日,来源:中国新闻网 ,出席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中国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
合作司副司长方蔚接受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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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境外合作区建设取得成效
境外经贸合作区是我国企业探索“走出去”路径的一项战略,有利于发挥企业的群体优势,有利于政府给予相关政策扶持,是一个较为理想的对外直接投资路径选择,取得了初步成效。
1、搭建了对外投资合作的重要平台,拓宽了走出去的渠道。境外合作区以两国政府之间的协议为基础,以中国政府强大的经济实力为后盾,以“抱团”的方式集体“走出去”,避免了单个企业实力弱小的风险,能够抵御和排除风险,增强企业境外投资成功的概率。在合作区建设中,大型企业集团发挥了资金实力、管理组织、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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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的优势,中小型企业得到了开展境外制造和经营活动的机会,两者选择要素成本低、资源丰富的国家(地区)就近生产或销售产品,增强了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
2、初步形成了企业“走出去”的集群效应。集群的方式有利于提高境外投资集中度,有助于减少无序投资的资金资源浪费;有利于企业之间产生互补协同效应,在上下游产业链中国内中小企业也得以寻找和利用商机,同时,集群的企业形成一个整体,增强了竞争力和市场话语权,也拥有了更大的与东道国政府谈判的实力,有利于争取更加优惠的政策。
3、提升了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经验,增强国际竞争力。我国企业“走出去”尚处于赴阶段,对外直接投资的经验不足,对于国际市场的了解也不够,境外合作区提供了国内企业一个体验国际市场环境,培养国际经营经验的机会,同时国外广阔的市场也为企业竞争力提升,扩大规模提供了机遇。
4、境外合作区能够规避贸易摩擦和争端,顺应了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大趋势。我国不断增加的贸易顺差已经引起了主要贸易伙伴的强烈不满,贸易摩擦愈演愈烈。此时采取经贸合作区的形式“走出去”,可以很好地规避贸易摩擦,并得到扶持发展。
5、体现了我国对外投资互利共赢的开放理念。境外合作区促进了中外政府间、政企间的交流与合作,为境外中资企业提供良好的商务环境。境外合作区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民生的改善,受到了东道国重视和欢迎。
二、我国境外合作区建设存在问题及成因 (一)境外合作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但对照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大好形势,仍存在明显的问题:合作区严重偏少、进驻企业数量与水平不够,带动中小企业“走出去”效果不理想,规模效应远远不够。目前仅在16个国家或地区设立19个合作区,其中9个通过考核的合作区才入驻237家企业,上缴东道国税赋2.6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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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截至2011年底,我国1.35万家企业在境外直接投资设立了企业1.8万家,分布在全球177个国家(地区),当年向投资所在国缴纳的各种税金总额超过220亿美元。另外,在2011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流向前10位的国家(地区),④没有设立一个合作区。境外合作区与“走出去”大局严重不相称,既说明境外合作区建设具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但任重而道远。
(二)存在问题的政府原因分析
我国境外合作区发展的不足,除境外投资环境和企业自身原因外,与政府的角色定位及其组织、推进力度有关,主要体现在:
1、政策导向不明显。国家没有出台具有明显导向的系列政策措施,导致一系列问题。
(1)境外合作区布局缺乏整体规划。我国境外经贸合作区主要分布在亚洲、非洲及拉丁美洲,且区位分布具有不均衡性。
(2)境外合作区产业相对简单。我国境外合作区产业主要集中在中国具备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业,低端发展,而且产业间的关联度不强。
(3)境外合作区的定位过高。如很多合作区的规划都是将其打造成一个集商贸、物流、服务、休闲等一体化的全能区域,往往忽视了东道国的国情和需要。应根据东道国国内要素资源,更多地走专注型产业道路,然后在时机成熟的情况下再推进全能型区域建设。
2、政府扶持支撑力度不够
(1)资金支撑力度不够。在境外合作区建设中,对通过审核授权的,国家将给予2-3亿元人民币的财政支持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中长期贷款。但境外合作区的建设周期长,运行资本大,政府的这些补贴和贷款不足,而国家鼓励金融机构为对外投资融资的措施不多,企业的资本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2)政府对企业的风险缺少划解机制。目前东道国大都为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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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流向前10位的国家(地区):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法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美国、英国、卢森堡、苏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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