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国家,经济环境、基础设施环境、制度环境、信用环境等都存在一定的缺陷,这些问题都会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增加风险。目前,政府没有划解企业境外投资风险的政策措施。
3、两地政府间协作力度不够
(1)政府参与合作建设缺乏持续力。境外合作区采取“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经营”为原则的运作模式,但除了在筹建初期的大力推动外,此后政府间协作不够,主要靠企业来协调沟通,因而园区建设进程缓慢,运行困难。如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是兴建较早的园区,但经过四年多的努力,目前仍处于投资建设期。当前其存在的问题主要在生产经营上,如柬埔寨当地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薄弱,必须由西港特区自建配套体系,相对阻滞了园区的开发进度等等。
(3)对境外合作区持续推进乏力。到目前为止,仅在2006年和2007年审批成立19家合作区,此后五年没新批一家,政府鼓励境外合作区建设的政策显得不连续,缺乏发展自信,影响合作区的发展壮大。此外,对其他还未经审批的合作区关注和支持不够,对民营企业参与合作区建设的鼓励支持不够。
三、中外境外合作区建设国际比较——以新加坡为参照⑤ 中国和新加坡是亚洲的两个重要经济体,它们同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外向型经济均在两国占有重要地位,国家战略均在两国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对外投资领域,两国也都采取了建立境外园区的方式带动国内企业“走出去”。然而,由于在国家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地理环境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中新两国境外园区的建设也呈现出不同特点。通过比较研究两国境外园区的差异,可以探寻新加坡海外工业园区建设的成功要素,为中国新时期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提供值得借鉴的经验。
(一)中新两国境外园区发展差异分析
⑤ 本章引用了关利欣在《中新境外工业园区比较及启示》(《国际经济合作》 2012年第1期)文中的相关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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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母国经济地理条件不同。新加坡独特的地理条件、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外向型经济特点为建立海外工业园区奠定了基础;中国地缘环境相对复杂、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开放程度相对较低等多种因素使得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处于探索阶段。
2、建设境外园区的动机不同。实现产业转移、土地资源无形化战略和扩大对外投资是新加坡建立海外工业园区的主要目的;规避贸易摩擦、实施“走出去”战略、形成海外产业集群是中国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初衷。
3、境外园区运营模式不同。新加坡海外工业园区的建设和运营是基于与东道国政府间合作的产业地产开发和城市综合体物业管理;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采取依靠主导企业投资、吸引中国企业入驻、政府支持推动的工业园区建设模式。
4、境外园区产业定位不同。新加坡海外工业园区产业覆盖范围较广,注重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引进,母国企业投资以服务业为主;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产业定位也较广,但主要集中在中国具备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业,产业间的关联度不强。
5、境外园区区位选择不同。新加坡海外工业园区的建设紧密围绕其区域化战略,主要集中在东南亚国家及亚洲的中国、印度等国家,并呈现出向更广范围拓展的全球化趋势;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主要分布在亚洲、非洲及拉丁美洲,且区位分布具有不均衡性。
(二) 新加坡境外园区建设的经验启示
1、对外投资要找准国际竞争优势。中国要进一步协调好市场行为与国家参与、园区小环境与东道国大环境、园区内企业之间等多重关系,找准产业定位,创造产业集群孵化的条件,从而更好地发挥中国在对外投资中的竞争优势。
2、园区建设必须重视产业服务。充分利用中国海外优势,依靠园区建设主导企业或引人战略合作伙伴,建立专业的产业地产建设运营公司,集成工程建设机构、咨询机构,策划广告、投资公司、孵化机构、投融资平台、招商与产业促进平台、管理与服务平台等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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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体和功能,提升中国境外合作区的投资吸引力和产业集聚程度。
3、产业转移要以产业升级为目标。中国可以将当前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产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并在本国引入新兴产业、实施本地培育,促使中国产业实现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升级。
4、区域经济合作要从战略层面为企业铺路。中国需要设定新时期对外投资的整体战略,并将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纳入到整体战略中,综合运用贸易、投资、区域经济合作等多种手段,挖掘具备投资潜力的国家和地区,前瞻性地确定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布局,从而更好地实现国家战略并为企业“走出去”铺平道路。
四、加快我国境外合作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税收宏观指导,统筹推进境外作区建设
1、合理境外合作区布局。(1)研究不同地区的资源和形势,确定境外投资合作的重点与项目,制定合作区发展规划。(2)加强政府间沟通协作,加快推进现有境外合作区建设,发挥示范作用。(3)根据国家布局,结合企业发展需要,积极开发其他类似的境外合作区,为企业走出去搭好平台,为扩大境外合作区创造条件。(4)利用当前时机,积极向欧美等国发展,打造高端的境外合作区。
2、加强企业“走出去”政策引导。(1)根据布局规划,制定不同地区和国别的税收激励政策,完善配套的财政补贴、贷款等规定,引导企业有合理、有序地“走出去”,积聚规模效应,形成全球性竞争优势。(2)鼓励有实力和经验的大型企业,尤其是创新型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进入或在境外设立科技园区。(3)发挥示范效用,带动国内中小企业进入合作区,完善产业链,形成规模经济。
3、促进境外合作区提档升级。(1)在发展境外合作区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企业的基础上,大力吸引创新型企业入园,成为经济主体。(2)大力发展国际研发、投融资、境外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带动合作区经济向价值链上端移动,提升合作区现代服务业比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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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境外合作区运行管理模式,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实行商业化运作,以顾客为中心,打造服务品牌,提升品牌价值。(4)建立跨国技术转移机制,积极推进国内产业转移,促进国内产业转动升级。
(二)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切实缓解走出去风险
1、建议建立国家对外投资专项基金,用于支持我国企事业在境外的合作开发项目、对外投资环境和项目可行性调查、对外投资技术人员的培训等。
2、尝试建立海外投资损失准备金制度,分散和划解企业对外投资风险。准许企业在一定年限内,每年免税提取相当于投资额一定比例的资金计入准备金,用于弥补风险损失,期满后准备金余额按比例逐年计入应税收入中进行纳税。
3、为企业提供财政和金融等政策支持。统筹各政府部门和社会,从外交、外汇、税收、海关、信贷、保险等多个方面,全面推进多种类型的企业“走出去”,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
(三)加强双边政府交流与协作,持续跟踪和推进合作区建设 1、制定双边或多边税收等协定,为境外合作区建设和企业走出去提供保障。
2、建立完善政府协作机制。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主动向东道国大使馆和领事馆派驻税务参赞等,为合作区建设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协调解决税务等方面的纠纷,维护国家权益和企业经济利益。
(四)加强和优化配套服务,提供境外合作区建设保障 1、建议设立完善对外投资促进中心,为企业提供对外投资项目的市场信息、投资环境分析、经济评估、法律咨询,树立现代化企业管理理念,引进专门人才,帮助人员素质,提高国际化运营能力。
2、改革并规范对外投资的审批制度,加强政府部门协作,简化审批程序,逐步推行核准制,最终转向以提供咨询服务为主的登记制。
3、大力发展中介服务机构,提供风险评估、信息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尤其是要引导企业在国外设立中介服务公司,就地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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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综合服务。
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2011-2012),2012年12月发布
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及经营状况调查报告,2012年4月发布
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现状及意向调查报告(2008—2010),2011年4月发布
4、唐春宇,集群式对外直接投资建设评价与对策研究———以浙江为例,《生产力研究》No.5.2012
5、姜开诚,江苏企业联合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因素及策略研究,江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3月
6、关利欣中国和新加坡境外工业园区比较及启示,《国际经济合作》2012年第1期
7、李蕾,企业“走出去”中的连带效应——从战略联盟视角的思考,《国际经济合作》2012年第12期
8、韦红泉 李光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展与趋势,《国际经济合作》2012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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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邹纯;张文静;;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与“走出去”战略[J];北方经济;2009年10期
11、陈红彦,完善双边税收协定促进中国—东盟股权投资自由化,涉外税务,2011年5期
联系方式:
刘晓玲 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 210095 王学根 南京市国税局税收科研所 2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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