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培养做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和促进队伍素质提高、形象改观的最根本、最有效手段,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全过**,实现法院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根据四类人才的工作性质、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实施分类培养,坚持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并重,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强化培养的专业性,突出职业特点,注重发展规律。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各类人才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不断提要求、压担子,促使其早日成长成材。要坚持平等培养人才,树立人人都能成才的思想,给各类型、各层次人才以平等的关注和培养机会,绝不能因领导个人好恶、关系远近而厚此薄彼。
二是要坚持机制创新,努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能否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是人才队伍建设成效的基本衡量标准,是领导者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和个人魅力的真实反映。用事业留人、用待遇留人、用感情留人,最根本的是用事业留人,最好的方法是用好人,人才不用留不住。
要健全人才科学考察评价机制,奠定人才合理使用的坚实基础。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职责范围,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基本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法院各类人才评价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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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体系,完善人才评价手段,克服人才评价中重资历、唯票数的倾向,努力提高各类人才评价的科学化水平。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标准和**序,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目标量化、注重实绩的科学的人才考察考核机制,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干警工作实绩,从而消除干部队伍中的浮躁情绪、投机心理和短期行为,纠正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等不良倾向,形成鼓励干部干事业、支持干部干成事业、激发干部干大事业的氛围。
要完善人才使用方式,增强人才使用成效。按照量才使用的原则,将不同的人才放到适合的岗位,用其所长,避其所短,为各类人才施展才能提供公平合理的平台。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优化组合”为内容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将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人才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管理机制;对有一技之长、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也可根据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实行拔尖创新人才制度、资深法官制度、命名表彰奖励制度等,给各类人才实现自我价值提供不同的途径和方式。
要落实人才激励保障措施,营造良好选人用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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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支持各类人才的成长与进步,积极改善各类人才的物质待遇,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为他们施展才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工作。要大力宣传和褒奖先进模范人物,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不断把法院人才队伍建设推向前进。
三是要把心思用在基层、功夫下在基层,切实把基层做为培养干部、锻炼人才的基地。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承担着全市法院90%以上的审判任务,其工作优劣直接影响全市法院整体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同时,人民法庭还承担着为全市法院培养、锻炼、输送人才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先后有80余位法庭人员担任了庭长或本院中层职务,12处基层法院现任院长、副院长或党组成员中27人有法庭工作经历。全市法院要把队伍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继续坚持把法庭做为全市法院培养干部、锻炼人才的基地,把提拔干部必须经过法庭锻炼作为硬指标,对无法庭工作经历的,原则不予提拔。刚才,**院长在讲话中对今后基层法院院领导人选、中层干部人选的法庭任职经历和年限问题以及新录用人员到基层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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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的问题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大家按照上级法院和**院长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教育、强化管理、强化指导,真正使基层成为维护司法公正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前沿阵地;继续坚持从政治、经济等各项待遇上向法庭倾斜,从生活上关心法庭人员疾苦,通过落实法庭工作补贴等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有效激励广大法官在法庭扎根奋斗、建功立业的积极性,为基层职能作用的发挥提供坚实保障。
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队伍建设的保障措施 各法院要把队伍建设切实作为强院固本的首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政工、纪检、机关党委等职能部门主管,各级领导分工负责、责任明确、考核到位的队伍建设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严格按照***办发[2001]18号文件“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政工机构主要领导干部可由同级人民法院副职兼任或由同级人民法院副职专任”的要求,对政治部主任进行一次普遍考察,凡符合条件的,要落实副院级级别,明确党组成员职务,尽可能明确审委会委员职务;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进行调整。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治部门内设机构,并明确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中层正职职级;要大力充实政工人才队伍,把道德品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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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扎实丰富、工作能力强、懂审判懂业务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政治部门,并进一步加强对政工人员的教育、培训、监督和管理,切实把各法院的政工队伍建设好。
同志们,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全市法院一定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在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中促进法院工作和建设的新发展、新进步、新跨越,为促进加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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