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02-08-12关键字: 【阅读全文】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府发[2002] 0013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 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加强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结合我省实际,现将 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我省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为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 收入家庭居住条件,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目前我省 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规范和解决的问题:一是一些地区住房 公积金管理决策制度不健全,决策主体不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流于 形式;>是一些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资金管理分散,住房公积 金使用效率不高;三是一些地方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不力,挤占、挪用住房公 积金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住房公积金存在风险>患;四是一些县(市)和 单位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认识不足,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缴存手续和 匹配应由单位承担的公积金。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我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 步推进和深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对我
1
省现阶段房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储存,财政监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 基本原则要求,建立健全决策制度,调整管理机构,强化监督工作,规范发展业 务,切实解决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住房公积金管理 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调整、健全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体系?
目前,我省只有少数地区建立了住房资金管理委员会。各市(州、地)要按照《 通知》的规定,抓紧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 构。每个市(州、地)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贵阳市的住房公积 金管理委员会由29人组成,其余市(州、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由25人组 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中,人民政府(行署)负责人和房地产管理(房改、 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以下简称第一 个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以下简称第二个1/3),单位代表占1/3( 以下简称第三个1/3)。在第一个1/3中,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各派一名代表参加贵阳市住房资金管理委员会;各市( 州、地)应适当考虑县(市、区、特区)政府负责人或其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在第二个1/3中,省总工会派一名代表参加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各 市(州、地)除应有本级工会代表参加外,应适当考虑县(市、区、特区)的工 会代表参加。在第三个1/3中,各市(州、地)应适当考虑驻地中央、省属行政 企事业单位及独立工矿区的代表参加。?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能贯彻国家方针>策,坚 持原则,责任心强,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利益。委员由各市(州、地)人 民政府(行署)聘任。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3名。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
2
应当由全体委员推举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分别由各市(州、地)人民政 府(行署)聘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建立严格规范的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实行民主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的 具体缴存比例;确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的报告;审批确定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比例及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的公布事宜 。?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常的会议筹办和决策事项督办等工作,由各市(州、地 )房地产管理(房改或建设)部门承担。? 三、规范设置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各市(州、地)都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 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区、特区)和铁路、煤炭等行业 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有的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业务和合理布局 的需要改组为业务直属于各市(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中心或经办网 点。各地要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正常归集、转移、提取和发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 前提下,将现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资产、人员编制一律冻结。要对现有住房 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资产、人员等状况进行清理,核实债权债务,经审计后逐一登 记造册。在此基础上,将清理后的资产(包括债权、债务)一并转入新设立的住 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的编制取消,人员由新的住房公积金管 理中心择优留用,未留用人员由原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负责妥善安置。住房公积 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在机构调整过程
3
中,要保证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正常进行,不断、不乱。各市(州、地)人民 政府(行署)必须在2002年10月底之前,完成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的调整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的不以营利为目的 的独立事业单位,不得挂靠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与其他部门或单位合署办公, 也不得兴办各类经济实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审计 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对管理费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规定办理,财政部门要对管理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心负责人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推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办理任免手续 ,不得兼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对各市(州、 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各市(州、地)人民政 府(行署)反映,必要时,可以提出撤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的建议。各 市(州、地)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规模,合理核定住房公积 金管理中心的编制,严格控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 作人员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HTH〗
四、加大个人贷款发放力度和公积金归集力度,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到目前为止,我省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共计181355?89万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24621?71万元,个人贷款余额占公积金余额的13?58%,比全国平均水平低近17 个百分点。新成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大个人住房贷款的宣传力度,让群 众了解公积金贷款的好处和优惠>策,转变住房观念,增强个人的负债消费意识 。要鼓励职工贷款购房,特别要帮助青年职工通过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让广大 职工愿意贷款购房。?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把让群众满意作为业务宗旨,扩大个人住房贷
4
款规模,努力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要简化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手续,提高办事 效率,改进贷款业务工作,让群众能简便快捷地贷到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 按规定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发放范围,对于职工买房、集资合作建 房,以及自建、翻建和大修住房的,均应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要加强贷款风险 管理,健全贷款档案管理制度。?
各地政府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率 ,按照督促有关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凡用人单位招聘职工,单位和职 工个人都须承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 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各市( 州、地)人民政府(行署)要提出明确处理意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根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各有 关部门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住房公积金和发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工 作的考核工作,落实责任。?
五、规范银行专户和个人账户的管理?
各市(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等五家商业银行范围内,选择不超过两家银行 确定为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 设立、缴存、支取、归还等手续。各市(州、地)房地产(房改、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依据管理职权,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在受委托银行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监督。受委托银行对专户内住房公积金 的使用行为负有监督责任,发现违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反映。凡不按规定设置账户的,有 关部门要进行严肃处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