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下设评优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制定评优工作实施细则、组建评优专家库、发布每年评优工作通知、组成每年评审专家组、确定参评工程名单等重要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办公室成员名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明确。
第四条 相关协会按以下奖项分工制定实施细则、建立专家库和印发年度评优工作通知,具体实施年度评优工作,并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将评优工作的重要事项报请办公室讨论通过后实施:
(一)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以下简称结构优质奖),是为全市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结构质量设置的单项奖,由联合会和市政协会分别组织评选、表彰奖励。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以下简称工程优质奖),是对全市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设置的综合奖,由联合会和市政协会分别组织评选、表彰奖励。
(三)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五羊杯奖(以下简称五羊杯奖),是全市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该奖项的前提之一是工程已获得结构优质奖和工程优质奖),分别由联合会和市政协会组织评选、表彰奖励。
(四)广州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装饰优质奖),是对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设置的奖项,由装饰协会组织评选、表彰奖励。
(五)广州市建设工程中小型优质奖(以下简称中小型优质奖),是对全市中小型房建工程、市政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设置的奖项,由联合会、市政协会和装饰协会分别组织评选、表彰奖励。
第五条 评优工作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办公室每年将评优结果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档。
第二章 参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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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各奖项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结构优质奖工程:
(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建筑节能、绿色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二)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已纳入广州城乡建设网(或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企业诚信评价管理;
(三)由承建单位向相关协会进行开工后的预申报,通过相关协会的初评(地基和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必须已完成质量验收)。
二、工程优质奖、五羊杯奖工程:
(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二)工程必须是上一年度通过竣工验收,满足安全使用功能 , 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取得消防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三)工程技术资料(含视频和文字资料)真实完整,能反映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过程;
(四)承建单位、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已纳入广州城乡建设网(或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企业诚信评价管理;
(五)工程在初评中被确定为结构优良(市政工程过程质量检评优良)或优质,获相关协会推荐;
(六)积极推广新技术和绿色施工:
1、积极推广应用国家住建部倡导的“十项新技术”中5项以上(中小型工程3项以上);
2、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
3、工程应落实“四节一环保”的绿色施工要求。
第三章 参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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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各奖项工程必须达到以下建筑规模: 一、结构优质奖工程: (一)公共建筑
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并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楼、办公楼、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工程;
(二)工业建筑
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且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厂房、车间、仓库和已形成综合生产能力并达到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的工业建筑群等工程;
(三)住宅建筑
1、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且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2、 总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并投资额在6000万元以上,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住宅小区;
3、别墅类工程,按30栋以上组团并且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
(四)市政工程
1、单位工程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桥梁(含人行天桥)、隧道工程; 2、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焚烧处理厂工程; 3、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地铁、轻轨交通工程。 二、工程优质奖工程: (一)公共建筑
1、 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并投资额在2400万元以上的综合楼、办公楼、图书馆等工程;
2、 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场(馆)、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且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群。
(二)工业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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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且投资额在1600万元以上的工业厂房、车间、仓库等工程;
2、 已形成综合生产能力并达到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总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会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建筑群。
(三)住宅建筑
1、 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且投资额在1600万元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2、 总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并投资额在6000万元以上,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住宅小区;
3、别墅类工程,按20栋以上组团申报。
(四)古建筑重建工程
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且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 (五)市政工程
单位工程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包含多个子单位工程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道路、桥梁、车行隧道、人行天桥及隧道、垃圾处理厂(场)、地铁、轻轨、交通设施工程、城市广场及市政大、中修工程等。
三、五羊杯奖工程: (一)公共建筑
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且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楼、办公楼、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工程;
(二)工业建筑
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且投资额在1600万元以上的工业厂房、车间、仓库和已形成综合生产能力并达到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的工业建筑群等工程;
(三)住宅建筑
1、 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且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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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总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并投资额在6000万元以上,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住宅小区;
3、别墅类工程,按30栋以上组团并且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
(四)市政工程
单位工程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包含多个子单位工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道路、桥梁、车行隧道、人行天桥及隧道、垃圾处理厂(场)、地铁、轻轨、交通设施工程、城市广场及市政大、中修工程等。
四、装饰优质奖工程:
1、 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既有建筑二次装修工程;
2、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新建住宅、公共建筑的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古建筑、保护性文物建筑等修复性建筑以及民族性建筑、纪念性建筑等装饰类的工程;
3、 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且幕墙施工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幕墙分部工程。
五、中小型优质奖(含装饰优质奖)工程:
1、 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至8000平方米,并且投资额在600万元以上的单体房建工程;
2、单位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市政工程; 3、投资额在1500万元至3000万元的既有建筑二次装修工程、工程投资额在400至800万元的新建房屋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和幕墙分部工程。
第八条 不属于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类别和规模的建设工程,但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质量优良、具有代表性、标志性或历史文化意义的工程,经办公室组织会议讨论通过,可申报参评相应的工程奖项。
第四章 评选标准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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