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亿手.洛带美食城”工程 《招标文件》
的影响,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在原报价的基础上再向招标单位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可调除外),中标人的综合单价即为固定包干单价。 16.4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以了解工程的具体情况和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若因承包人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经济和工期索赔,招标人将予拒绝。 16.5关于风险
16.5.1在施工期间,遇工程造价发生政策性、法律性调整,除人工费、税金可以调整外,其余政策性调整不调,由投标人承担,不得因此而产生任何索赔费用。
16.5.2在施工期间,关于施工机械费(仪器仪表、施工机具等)方面的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不得因此而产生任何索赔费用(包括燃油费用)。 16.5.3关于材料设备风险:
16.5.3.1本招标工程的可调材料设备品种仅限于钢筋、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墙体砌筑用砖,其余材料设备一律为不可调(该部分材料设备的价格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16.5.3.2可调材料的风险幅度系数: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为5%;通用安装工程为5%。风险系数以内双方均不作调整,风险系数以外时按照16.5.3.3调整。 16.5.3.3材料价格调整方式方法
A、基准价格:以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1期中龙泉驿区为准,该期上没有价格的材料其基准价格按照招标人确认的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材料价格执行。
B、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可调材料的材料价格高于基准价格时:施工期间可调材料价格下跌,其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风险幅度时,或可调材料价格上涨,其涨幅以投标人人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风险幅度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C、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可调材料的材料价格低于基准价格时:施工期间可调材料价格下跌,其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风险幅度时,或可调材料价格上涨,其涨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风险幅度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D、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可调材料的价格等于基准价时:施工期间可调材料价格的涨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风险幅度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E、施工期间可调材料的调整价格以施工实施阶段同期的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项目所在地相应材料单价的平均值为准。
16.5.4其他风险: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工程实施中结算工程量的误差(工程量偏差)以及招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更改招标人已经指定的材料的品牌等均不得作为投标人调整综合单价的依据,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不得因此而产生任何索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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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若取消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某专业工程,则该工程项目的总价款(包括税金)不予支付,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16.7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58112407.43元(其中暂列金额8214112.25元,专业工程暂估价44000000.00元)。
16.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给定工程量的全部费用,如果投标报价中未计取,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不收取这方面的费用,或在其他费用项目中已综合计算了该项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增补。
16.9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关深化设计及修改完善工作,其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全部考虑。 16.10投标报价的要求
16.10.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报价。如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有漏项或与投标人计算工程量有误差,或发现与施工图有矛盾、遗漏,均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如投标人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有漏项或与施工图不一致的,应向招标人提出,经招标人确认后进行修正。招标人亦有权自行进行修正)。 16.10.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投标人都应填入单价和合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项目单价或合价中,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项目的工作内容,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16.10.3投标报价中所报材料必须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中对材料选用等级要求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规定材料的要求,保证材料质量。投标人投标报价(经济标)文件均应注明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品牌(招标文件有要求的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16.10.4投标报价文件应由本企业或专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的造价工程师(全国或四川省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其执业专用章。若由专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的,还需提供本企业与专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委托协议或合同(附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16.10.5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若单价与合价不一致时,以招标人的调整为准,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调整后的投标总价进行评定。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7.1 投标文件编制软件及份数:见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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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投标文件分三册装订。第一册为商务标;第二册为经济标(包括电子文档);第三册为技术标。投标文件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商务标”“经济标”或“技术标”,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17.3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4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17.5投标文件的退还 17.5.1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将不得再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或撤回。
五 开标、评标、定标
20、工程开标 20.1见前附表
21、工程评标定标:详见第二章
六 合同的授予
22、定标后,招标人及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详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和格式” 23、履约保证金
23.1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函中明确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额度,否则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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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形式2.1 评审 投标文件格式 报价唯一 本项最终结论 评审标准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是否合格 备注:1、上述评审项目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2、有任意一项不合格即表示本项最终结论“不合格”;3、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资格评审。 投标函 响应2.2 评审 权利义务 工程量清单报价 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 银行存款证明 项目主要人员社会保障 投标保证金 本项最终结论 符合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符合第一章投标报价要求 符合第五章“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规定 符合垫资要求,且投标人附有保证资金到位的措施 提供社保证明且在投标人工作 符合前附表13.1要求 是否合格 是否同意押证施工 符合第七章要求提供承诺 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完全有效填写且符合要求 备注:1、上述评审项目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2、有任意一项不合格即表示本项最终结论“不合格”;3、只有通过了响应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技术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 技项目管理机构配2.3 术备情况 标 拟分包项目情况 拟分包项目是否科学合理、拟分包施工单位的业绩 上述技术标评审结论为“不可行”“可行”。只有2.3可行的情况下,称为有效投标人。 是否根据相关要求规定配备人员、人员是否具有从业证书 内容是否全面详尽具体、是否具有针对性、组织安排是否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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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4.1投标报价文件没有造价人员签字或没有加盖执业专用章的; 2.4.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2.4.3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投标报价初步评审 2.4.4有明显的不均衡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2.4 经济标 价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高于有效投标报价相应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的10%的); 2.4.5投标人未按照四川省及成都市计价程序中规定的基数计算总承包服务费、总价措施项目费及规费税金且招标人评标时对其修正,其修正后的结果投标人不予认可的; 2.4.6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认为理由不成立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在2.1-2.3的基础上,经济标全部满足2.4要求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才是有效投标报价(经济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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