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给予责任工区1000元/次的罚款。
7.4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未分开存放的、有暴晒现象的、两瓶距离小于5米的、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乙炔气瓶未安装防回火装置的、乙炔气瓶倒放的,给予责任工区200元/次的罚款。
7.5 没有编制防火、防爆应急预案的,或未切认真进行预案演练的,给予责任工区1000元/次的罚款。 8.安全文明施工处罚
8.1 生活垃圾乱丢、乱放、污水乱排的,给予责任工区100元/次的罚款。
8.2 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堆放杂乱的,无标识的,给予责任工区300元/次的罚款。
8.3 现场各种原材料或半成品无防潮、防火、防雨措施,给予责任工区300元/次的罚款。
8.4 危险区域作业未设置安全标志的,给予责任工区500元/次的罚款。
8.5 施工道路维护不及时的造成行车隐患的,给予责任工区500元/次的罚款。
8.6 作业环境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超标的,给予责任工区500元/次的罚款。 9.安全管理处罚
9.1 未按上级单位及项目部要求开展安全活动的,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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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工区1000元/次的罚款。
9.2 未按上级单位及项目部要求及时上报资料的,给予责任工区200元/次的罚款。
9.3 发生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处理按照国家、集团公司制定的相关法规、办法进行处理。
9.4 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的;对安全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的,视情况给予责任工区1000~5000元/次的罚款。
9.5 铁道部、业主、监理、集团公司及地方有关单位检查发现问题并被通报或罚款的,视情况给予责任项目部5000~10000元/次的罚款,另西成公司下发黄单的,给予责任工区50000元/次的处罚,西成公司下发红单,给予责任工区100000元/次的处罚。 10.安全生产奖励
10.1 项目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管理考评,对优胜的单位给予10000~50000元/次的奖励。
10.2 铁道部、业主、监理、集团公司等上级单位检查给予表扬的,视情况给予10000~100000元/次的奖励,西成公司下发绿单,给予受奖工区奖励50000元/次。 11.奖罚兑现
11.1 安全生产处罚由项目部领导、部门负责人出具罚款通知单,经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审批后交计财部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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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被罚款单位,被罚款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将罚款交项目部计财部,逾期不交的,财务将在验工计价款中加倍扣除。
11.2 安全生产奖励由被表扬的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部安质部核实后,报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审批,由被奖励单位直接到计财部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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