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BZH/YA-14.1/01-2015
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提高公司事故预防、预备、响应恢复和综合减灾能力,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1.2.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2.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1.2.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 1.2.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1.2.6《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3年第2号令) 1.2.7《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9号) 1.2.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1.2.9《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1.2.10《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1.2.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2.1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2.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 1.2.14《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20300-2006)
1.2.1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1.2.16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1.2.1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1.2.18《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原国经贸委令第35号) 1.2.19《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1.2.20《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
1.2.21《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 1.3 适用范围及事故级别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发生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应对工作,包括下列事故类型: (1)车辆行车交通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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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辆物料泄漏事故 (3)运输罐爆炸和火灾事故 (4)环境污染事故 (5)中毒、伤害事故 (6)车辆自燃
(7)办公场所消防安全事故 (8)自然灾害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将可能发生的事故等级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表1-1 安全生产事故分级表
1.一次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2.一次造成10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 (含100人) 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1亿元以上(含1亿元)1.一次造成10—29人(含10人)死亡。2.一次造成50—99人重大事故 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5000万元—1亿元直1.一次造成3—9人(含3人)死亡。2.一次造成10—49人重伤 较大事故 2.(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1000万元—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1.一次造成1—2人死亡。2.一次造成1—9人重伤(包括急性一般事故 工业中毒)。 3.一次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其它事故* 未构成Ⅳ级事故性质,但有轻伤、经济损失产生,局部着火,危化品少量泄露,局部停电。 Ⅴ级 Ⅳ级 Ⅲ级 Ⅱ级 Ⅰ级 *条例中指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为此将“未构成Ⅳ级事故性质,但有轻伤、经济损失产生。”的事故定为Ⅴ级事故。
1.4 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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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案适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区域范围内的各级安全生产事故并与XX市道路交通运输局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1.5 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防护,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尊重科学,符合实际。充分发挥全员作用,实行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应急培训、预案演练等工作。 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1公司概况: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 危险源
依据《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以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等相关国家标准和重大危险源辩识方法,通过对公司生产过程及场所危险分析与识别,初步辨识公司存在的危险源主要营运车辆行车交通伤亡事故(车辆物料泄漏事故
运输罐爆炸和着火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中毒事故)、车辆自燃事故、办公场所消防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 2.2.2风险分析
公司存在的危险源可能造成事故的主要类型有: (1)营运车辆安全伤亡事故
车辆交通的危险点源主要来自于车的不安全状况、道路及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等。
车的不安全状况 据统计,各类车祸中约有10%是与车辆的机械故障有关。虽然因车辆本身原因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比例不大,但一旦因此发生事故,其后果却是相当严重。通过调查表明,这类事故主要原因为车辆的机件失灵,尤其是方向或制动失灵;轮胎磨损过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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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超期服役;保养和维修欠佳等。
道路的技术质量、线形、层次、设施及道路周围的环境等,也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危货运输道路及环境不安全状态主要是指所在运行区域的情况。通过案例事故分析获悉其主要原因是,对危货运输罐体的检查不到位,违章操作;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突然失灵;车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车辆失控;道路状况差,视线不良,转弯半径、宽度及坡度不符和规定;环境因素的影响如雨、雾、冰雪等恶劣气候。
人为危险源的集中表现为司机、押运人员酒后驾驶、超速行使,强超强会等违章行为;不按规定超、让车;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后不立即将车移开;逆向行驶;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或调头;违反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驾驶车辆时不系安全带;行车时拨打或接听手机;行车过程中闲谈或听音乐。其产生的根源主要为法纪观念淡薄、缺乏交通安全意识等。同时与驾驶员的自我心理、盲目心理、侵犯心理、侥幸心理、冒险心理、麻痹心理等个性心理特征有关。通过调查表明,这个时段的驾驶员常常表现出感情容易冲动,容易兴奋;性情暴躁,容易恼怒;注意力不能集中,心不在焉;心情、感情易受气候等外界条件影响;理解能力、接受能力、判断及思考能力差;极度哀乐,不能以意志克服自己;处理问题冒失、轻率;运动神经迟钝等等。
(2)因事故或危险货物泄漏引起的火灾和爆炸
我公司危险货物运输的产品根据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规定有第二类易燃气体和毒性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和第八类腐蚀性物质,因外界、驾驶员本身的误操作及车体的不良状况等原因可能导致危险货物的泄漏而引起火灾及爆炸,对人和牲畜进行伤害、对周边的环境(大气、水土)带来污染。
(3)车辆自燃事故
漏电、短路、漏油、停车位置不当等容易造成车辆自燃起火。另外,很多车主换装高档音响,出现乱引电线、负荷大的地方不加保险、易摩擦处也未有效固定等,也是自燃的主要诱因。夏季时,如果将车辆停放在太阳下曝晒,遇到电火花,也会引发自燃烧车事故,并引起危险化学品的爆炸及火灾。还有许多驾驶员习惯将一次性打火机放置在仪表台等位置,这样也会有引起爆炸的危险。
(4)办公场所消防安全事故
火灾大部分原因是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所以也都是可以预防的,在工作中用火不慎,违反电器安装使用规定,违反安全操作程序,自燃,纵火或者雷击,地震等自然灾害引起的火灾。
(5)自然灾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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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地处内蒙古自治区,其地理位置存在雪灾、沙尘暴、火灾、干旱、风雹、洪涝等多类自然灾害。
2.3需要备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标准规定,公司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4事故类别: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通过对公司的危险性分析,作
业过程和现场等存在着车辆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与窒息和其他伤害等可能发生的等事故。 2.5 危险、有害物质分析
本公司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有害特性分述如下。 2.5.1液化石油气 中文名称:液化石油气
英文名称:liquefied petroleum gas;LPG
定义:炼厂气、天然气中的轻质烃类在常温、常压下呈气体状态,在加压和降温的条件下,可凝成液体状态,它的主要成分是丙烷(分子式CH3CH2CH3.)和丁烷。 危险货物编号:21053 UN编号:1075 外观与性状:无色气体或黄棕色油状液体有特殊臭味。
密度:液态液化石油气580kg/立方米,气态密度为:2.35kg每立方米
危险特性: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健康危害:本品有麻醉作用。急性中毒:有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重症者可突然倒下,尿失禁,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可致皮肤冻伤。慢性影响:长期接触低浓度者,可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易疲劳、情绪不稳以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具麻醉性
泄漏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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