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墙管止水环与主管或翼环与套管应连续满焊,并做好防腐处理。 接缝处混凝土表面应密实、洁净、干燥,密封材料应嵌填严密、粘结牢固,不得有开裂、鼓泡和下塌现象。 ⑤、防水施工检查检验:
Ⅰ、防水工程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报审施工材料、施工人员资格。对材料品种、施工人员资格不符合设计、规范规定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防水施工作业。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材料及时巡视检查,发现施工材料品种、质量不符合报审内容的,及时责令施工单位将材料退场。
Ⅱ、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及时进行旁站检查,发现现场施工方法、质量、施工范围不符合设计、规范规定的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Ⅲ、防水施工完成后,具备验收条件时,应根据规范要求及时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设计或实际需要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Ⅳ、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发现渗漏时,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整改,直至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为止。整改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对整改部分重新检查验收。 建立工程师对施工项目的检查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六、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资质资料,施工总承包单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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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分包单位施工应具备该项施工资质,否则不得施工。审核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施工资格,不具备该项施工资格的人员不得上岗进行防水施工作业。
2、检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材料资料,强制性条文规定: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进场防水材料应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工程师要严把材料关。
3、检查使用在本工程上的砼、水泥、砂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复试试验报告。
4、对《防水工程工序报验单》、《材料报验单》进行审核签发;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5、检查防水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质量要求要求。
6、督查施工单位《防水工程施工方案》中规定的机械、设备人员组织到场。 7、采用指令性文件,如监理工程师通知、监理工作联系单、不合格项通知单等对施工单位进行控制。
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1、在密闭环境下,现场必须设置好良好的通风和照明。特别注意要避免部分防水材料有害物质的挥发对施工操作人员的健康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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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械喷涂时,工人应佩戴保护用品。喷涂机与被喷物不得放在同一房间,周围严禁有明火。
3、屋顶、女儿墙、外墙、门窗框缝等高空、临边、洞口作业时,要求施工单位应切实加强安全保护与防护。
4、施工后的废弃物与多余物不得随便丢弃,其处理和处置应符合环保要求。
宁波市斯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鄞州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项目监理部
201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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