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763 现代企业制度 论文 5月15

2019-03-04 11:23

我国外贸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问题

摘要: 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各种企业的产权组织形式的总称。入世后,世界贸易组织给中国带来了的机遇和挑战,得失并存,外贸企业应积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积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首先,本文分析了我国对外贸易企业的一些问题,以及在如何建立现在企业制度上谈了一些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 外贸企业;现代企业制度

目 录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意义 ............................................ 2

1.现代企业制度的演变 ........................................... 2 2.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 ................................... 4 3.现代企业制度的意义 .......................................... 5 二.外贸企业制度存在的问题 ........................................ 5

1.现代外贸公司制度的特点分析 ................................... 5 2.外贸公司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 ................................... 6 三.外贸企业制度现代化的对策 ...................................... 7

1.国有外贸公司的发展对策 ....................................... 7 总结 .............................................................. 9 参考文献 ......................................................... 10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意义 1.现代企业制度的演变

1.1第一次“两权分离”:原始所有权与公司法人产权的分离。

众所周知,在原始所有权与企业法人产权分离之后,企业才获得了独立的法人地位,既可以大量募集社会股本,又可以有效经营风险,同时企业家阶层的社会职能也更加专门化。公司法人产权制度的建立,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首先,公司作为法人,获得了与个人财产享有同等权利的法人资产,公司具有独立的资产所有权—财产物权(法人产权),由此公司法人全面获得了对公司资产的支配权(占有、使用和处分),摆脱了资产原始所有者的直接干预。其次,投资者的原始所有权体现为股权,相对于原始所有权而言,其权能被大弱化,财产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发生了分离。股东不能直接经营或鼾法人资产,只有通过股东(大)会维护出资者利益、通过选举董事会间接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以及凭借股权获得资产收益或转让股权的权利。如此一来,公司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相分离了;同时,所有权与经营权也自然随之发生了分离—这是前者分离的副产品。为什么国家企业缺乏竞争力?有人认为是“所有者缺位”。实际上大谬不然—国有企业的所有者非常清晰,就是归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所有(实际上是全民资产)。从上述产权分离理论可以看出,国有企业的根本问题在于投资股东的原始所有权与公司法人产权并没有真正、彻底地分离。不要说计划经济时代的“资产平调”、“关停并转”,即使在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今天,国有资产的划转、企业并购中的行政依然十分浓厚,可以无偿、不经评估和公开竞价,即投资股东可以直接处置公司法人资产。同时却有意无意地放弃了剩余收益的索取权。近年来,虽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一再强调要国企进行赢利分红,上述“错位”实在是令人费解。从宏观层次上来看,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的经济体中,资产或产权的交易环境和基础不具备(单一所有者主体),社会经济资源的动态优化配置无从谈起,注定是“国不强、民不富”!没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国家竞争力从何而来?

1.2第二次“两权分离”是法人产权中控制权与经营的分离

显然,在原始所有权与企业法人产权完成第一次分离之后,必须对企业法人产权本身作进一步的分解与定位;产权功能本身的综合性和可组合性,也为第二次两权分离提供了可能性。许多人把“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视为第二次两权分离,实际上在完成原始所有权与企业法人产权的第一次分离时,经营权已经随

法人产权一起与所有权相独立了,怎么可能与所有权再分离一次呢?从历史上来看,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本身并非现代企业制度奠立之后才出现的。譬如,承包经营在我国唐代出现了,当时称为“买扑”,主要是官府对集市、码头或盐场等公众性比较强的经营场所,向民间资本开放予承包经营,到宋代甚至出现类似公开招投标形式的“封状”承包。另外,有限责任的经营形式也并非法人产权制度的发明,在莎士比亚笔下的东西方航海贸易活动中,西方合伙制企业就问世了。从系统角度分析,企业的产权制度与其管理运作体制是密切相连的。当原始所有权与企业法人产权相分离,从而也与企业经营权相分离之后,对法人产权及其经营权的有效监督制衡就成为当务之急,有必要在民主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有制衡权力的经营管理决策和监督机构,这就是董事会。董事会的问世是第二次“两权分离”的标志,它使得现代公司制度开始真正成型:法人产权中的控制权与经营权分离开来,法人产权的占用与处分由董事会负责决策监督,法人产权的运营管理由经营班子承担,这样就解决了法人治理跌“大锅饭”问题。当然,董事会的民主制并不能保证它真正能实行民主,着急在于董事会的人员组成以及他们与资本的关系。不难看出,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视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不仅理论上站不住脚,在实践中也诱导我国国有企业改制陷入“放权”(承包)的黑洞,以致付出了惨重的历史代价。

1.3第三次“两权分离”

公司控制权中决策权与监督权的分离。董事会制运作不久,人们便发现决策权和监督权均由董事会掌握本身带有许多痼疾:决定的意义在于寻求公司筹集资本的增值和效益,是一种进取的事务,监督是确保公司财产的完整性,确保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犯,是一种防御性的决定。显然,都很难在工作完美融合。为了对股东负责,施行监督,因此监督的对象应该包括董事会和管理团队的关键成员。显然董事会不能自我监督,由于实现过程中的董事会和经理的决策过程密切相关,个人倾向很容易代替工作决定。更重要的是,很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监督机制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单独树立监督部门实现决策和监督,成为早期实现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探索方向,主要模式包括双监事会、监事委员会系统。在现代公司的组织结构中,建立监事会和监督董事会管理团队,称为“双轨制”或“双重委员会系统”,反之则称为“单轨制”或“单一委员会制”。就这样,现代企业制度经过三次连续不断的“两权分离”,在股份制产权结构之上,最终构成了决策权、监督权与经营权“三位一体、相互制衡”的权利匹配格局。至此我们可以明白,国

内企业不论是国有体制还是民营体制,为什么难以不断超越自我、保持基业长青?关键在于现代企业制度进化方面的普遍“欠帐”,未能建立起“三权分立”的公司治理机制。

2.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 2.1产权清晰

所谓的“产权清晰”,主要有两层含义:(1)有特定的部门和机构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的占有权利,包括使用、处置和福利等。(2)国有资产的边界要“清晰”,应有明确的数字化计量。首先找出国有资产的物理形式的边界,如机械、设备、车间等;第二,国有资产的价值和权利边界,包括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的价值,国有资产的权利形式(股票或债券、持有、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等等),净资产的总数扣除所有负债后的余额等等。

2.2权责明确

权责明确是指区分和识别所有者、经营者和员工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所有者、经营者和员工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所以他们的权利和责任互有差别,股东根据其出资,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企业破产时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在其存在期间,由个人投资者投资企业法人财产有权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所有属性。运营商委托股东在一定时期内,对企业资产,和其他生产要素进行使用并获得相应的收益的权利。劳动者有权和企业签订就业合同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保障。对应于这些权利是一种责任。严格意义上讲,责任还包括通常被称为风险的内容。权责明确除了明确所有者、经理、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在各自的权利和责任,也必须使相应的权利和责任相平衡。此外,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应该建立相互依存和相互制衡机制,这是因为它们之间的不同的利益主体,双方虽然互利,也存有不同甚至冲突。制衡需要明确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相互监督。

2.3政企分开

“政企分开”的基本含义是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宏观和行业管理职能与企业经营职能分开。

(1)政企分开要求政府将原来与政府职能合一的企业经营职能分开后还给企业,改革以来进行的“放权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等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2)政企分开还要求企业将原来承担的社会职能分离后交还给政府和社会,如住房、医疗、养老、社区服务等。应注意的是,政府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对其拥有股份的企业行使所有者职能是理所当然的,不能因为强调“政企分开”而改变这一点。当然,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政府如何才能正确地行使而不是滥用其拥有的所有权。

2.4管理科学

“科学管理”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含义。在广泛的意义上说,它包括企业组织合理化的意义;在狭义上,“科学管理”的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如质量管理、生产管理、供应管理、销售管理、研究和发展的科学管理、人事管理、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等都是其内容,它的核心是激励和约束机制。要使“管理科学”,当然要学习、创造,引入先进的管理方式,包括国际上先进的管理方式。

3.现代企业制度的意义

1993年11月14日的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指出,当前公司系统的一个重要的任务是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政企分开,改变企业管理机制和增强企业活力。现代企业制度要“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二.外贸企业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本文中,我们讨论的外贸公司,是指专门从事进出口流通的企业,不包括生产企业、外商投资的具有进出口权的企业,也不包括特殊涉外业务,从事国际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和其他服务贸易出口企业。本文指的是外贸公司包括了在计划经济时代,适应规则的垄断外贸外贸公司,也包括改革开放,具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建立的释放大量的对外贸易公司。由于历史原因,当前我国大部分外贸公司的性质是国有企业。

1.现代外贸公司制度的特点分析

很长一段时间,国有外贸公司总是扮演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角色,占据我国进出口总额主要份额。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中国的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深化,国有专业外贸公司的市场份额逐渐侵蚀的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性质的企业所占据。从2002年之后,外资企业的进出口数量和增长,大大超出了国有外贸公司,已成为对外贸易的领导者。作为外贸公司的流通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商务部公布的2005 - 2006年“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品牌”名单,除了食品土壤畜牧生产可以满足国有外贸公司,其他几乎所有的生产企业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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