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款和账务处理,所有支出凭证必须真实、合法、规范,注明支出用途,由经办人、报账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收入必须合法,且严格使用规定票据。
(三)、备用金制度
根据各单位的业务活动量,核定一定数量的备用金,用于日常零星开支。
(四)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制度
学校编制预算,将学校的一切收支行为纳入预算管理,进入法制化的轨道。
(1) 预算编制。
学校预算编制流程采用“二上二下”的操作流程
“一上”是指县教育局编报预算建议数。在这一阶段各基层学校首先编制年度预算建议草案,上报县教育局,由教育局汇编成部门预算建议数报送县财政局。
“一下”是指县财政局下达预算控制数。县财政局编制县本级财政预算初步草案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经批准后下达预算控制数。
“二上”是指县教育局上报预算草案。根据县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教育局向各类学校布置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然后汇总各类学校上报的年度预算草案,再报送县财政局。
“二下”是指县财政局批复预算。县财政局审核汇总各部门预算草案,送县政府审批后,报人代会审议。在人代会审议通过一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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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向县教育局正式批复年度预算,县教育局收到年度预算批复数后,正式向各类学校下达年度预算批复。
(2)预算执行
预算批复后就进入预算执行阶段,预算执行是整个预算工作程序的重要环节。各类学校的收支,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
(3)预算调整
包括预算追加、追减、上划、下划及科目间的调整等。调整的程序原则上应与预算编制程序一致,先自下而上提出申请,再自上而下进行批复。预算调整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
二、 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财政、教育、监察、审计、人行及承办银行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县教育财务集中核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育财务集中核算工作的领导。教育系统各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及工会、总务、教务、政教、财务、校产管理人员参加的财务自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单位财务的清理核查工作。监察、财政、审计、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审计组,监督各单位帐务的移交工作。同时,教育局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
七、本实施方案从2007年5月1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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