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治理结构
职责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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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需附治理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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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有关情况
序号 申请人各生产场点、工艺、工序名称 该生产场点、工艺、工序所在地 该所在地有权使用证明材料 注:1. 本表所报工序必须覆盖审查细则规定的各工艺要求;
2. 本表需附功能间平面布局图示、工艺流程图示、设备布局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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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有权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
序号 设备设施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安装使用 场所 生产厂 及国别 生产 日期 购置或租用日完好状态 期,购置资产证明或租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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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有权使用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类序型号 名 称 别 号 规格 自 行购置的仪器、设备精度 等级 数量 检定有效截止期 使用 场所 生产厂 及国别 生产 日期 以上申请人自行检验时填写 以下申请人委托检验时填写 委托检验的(同时附委托合同)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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