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乒乓球协会积分赛管理办法(2)

2019-03-06 07:59

享受会员服务平台的相关服务和资源。

第七章 赛事承办

第二十七条:由中国乒协主办,各办赛单位承办的五星或四星级积分赛,必须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有关要求,经过中国乒协公开征集程序,确定承办单位。

第二十八条:承办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拥有与经营范围和赛事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专业管理人员;

(三)具有完备的赛事组织实施方案; (四)拥有与赛事规模相适应的赛事经费; 第二十九条:申请承办赛事的流程

(一)在中国乒协网站下载积分赛承办意向书及承办协议。 (二)按要求填写承办意向书,并回传给中国乒协。 (三)中国乒协按要求对承办申请进行评估。 (四)申请通过后签定承办协议。

第三十条:承办单位开展中国乒协主办的积分赛赛事组织工作时,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应当按照审核批准的竞赛规程和承办协议要求做好场地、器材及相应的后勤保障等筹备工作。

(二)应当采取措施维护竞赛场所的秩序和安全。

(三)在广告招商方面,承办单位应先与主办单位协商,经主办单位同意后,承办单位才可进行广告招商,接受赞助等工作。

(四)应当在比赛结束后指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比赛资料、成绩册、赛事总结等。

(五)应当自觉接受中国乒协的监督和考评。

第三十一条:中国乒协主办的赛事的承办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乒乓球协会将视情节轻重行进处罚:

(一) 在整个赛事承办及组织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有

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 未经中国乒协同意擅自变更赛事举办主体、名称、

内容、时间、地点或擅自取消赛事的;

(三) 未按规定提交比赛资料、成绩册、赛事总结等; (四) 未经中国乒协同意,私自转让举办权的; (五) 拒绝中国乒协监督检查或在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

的;

(六) 其它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承办单位因组织管理不善,造成参赛者或群众重大伤亡事故或从事其它违法行为的,除对其进行处罚外,承办单位还将承担相应的法津责任。

第三十三条:取消承办或更改比赛的流程

已经签定承办协议,承办方因不可抗力需取消或更改比赛时间、地点的,承办方必须在赛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待主办单

位同意后方可取消或更改。

主办方因不可抗力需取消或更改比赛时间、地点的,主办方必须在赛前一个月通知承办方。

第八章 中国乒协主办赛事的管理

第三十四条:中国乒乓球协会负责监督检查赛事中的赛风、赛纪及裁判员执法情况。

第三十五条:中国乒乓球协会在管理中国乒协主办赛事工作时履行以下职责:

(一) 对赛事进行计划、安排制定相应的赛事规程; (二) 对赛事筹备进行监督;

(三) 监督承办单位遵守有关体育竞赛的法规;

(四) 督促承办单位依据承办协义的各项规定组织比赛; (五) 指导组织工作,审定场地、设施、器材准入资格; (六) 对报名参赛运动员进行资格确认; (七) 选派主要裁判人员;

(八) 审定、认证、公布比赛成绩(积分),颁发成绩证

书、证明;

(九) 处理赛事过程中的赛风赛纪问题。

第九章 申请授权

第三十六条:授权是指中国乒协委托有关单位或组织,根据

中国乒乓球协会积分赛管理办法,代为组织、管理积分赛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由中国乒协授权的单位,必须通过中国乒协公开征集程序,同意后方能成为被授权单位。

第三十八条:申请授权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拥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和专业管理人员; 第三十九条:申请授权的流程

1、在中国乒协网站下载授权申请书及办赛要求。 2、按要求填写授权申请书,并回传给中国乒协。 3、中国乒协按要求对授权申请进行审核。

4、申请通过后签定授权协议并向申请单位发送授权通知书。 第四十条:授权的解除:

对于已经申请授权的单位在组织管理中没有按中国乒协积分赛管理办法进行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解除授权并限制1-3年内不允许再次申请授权。

第十章 赛事注册

第四十一条:加入会员服务平台的赛事,应首先在“会员服务平台”进行赛事注册。

第四十二条:注册的赛事将纳入中国乒协乒乓球积分赛日历,中国乒协将在会员服务平台定期公布赛事日历。

第四十三条:主办方每年举办的系列赛事应在第一站赛事日

期3个月前进行整年计划的注册,如全年只举办一项的赛事,应在赛事举办日期2个月前进行赛事注册。如有更改应及时向中国乒协提交修订信息。

第四十四条:进行赛事注册提交的信息包括赛事主办方、承办方、联络方式、赛事日期、地点、场馆、项目设置、参赛人数、赛事网址、报名链接等。

第四十五条:所有赛事经注册后,主办方不得随意更改赛事日历中公布的信息,如确需更改的,应至少提前1个月通过会员服务平台、赛事官方网站和举办地的主要媒体发布公告。

第十一章 赛事认证

第四十六条:赛事认证分为:积分认证、赛事等级认证。 第四十七条:所有注册赛事均应在赛事结束后72小时内通过注册渠道确认赛事举办情况,包括日期、地点、人数、项目规模、成绩、比赛照片、视频、总结等相关资料。

第四十八条:中国乒协收到赛事资料后,根据《中国乒乓球协会积分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评估,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予以认证。赛事等级认证通过后,将向主办单位发送认证通知书;积分认证通过后,将对比赛成绩进行公布,并计算积分,积分计入中国乒协会员积分系统。

第十二章 违规处理


中国乒乓球协会积分赛管理办法(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当前农业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