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二章 物权法(6)

2019-03-09 12:02

E.用益权

2.质权具有()作用。 A.衡平 B.公示 C.留置 D.用益 E.请求

3.下列权利中可以设定质押的是() A.债券 B.存款单

C.著作权中的财产权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债权 E.提单

4.留置权消灭的原因主要有() A.另行提出担保 B.留置物占有的丧失 C.债权清偿期的延缓 D.留置权的实现 E.主债权消灭

5.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可分为() A.留用 B.折价 C.拍卖 D.变卖 E.赠与

6.担保物权的特征表现在() A.变价受偿性 B.从属性 C.不可分性 D.物上代位性 E.法定性

7.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设定抵押时,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是() A.土地使用权

B.房屋 C.车辆 D.林木 E.企业设备

8.下列财产中,不能设定抵押的财产是() A.有争议的财产 B.公益设施

C.所有权不明的财产 D.依法被查封的财产

E.依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9.除抵押合同另有约定外,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A.抵押物的保管费用 B.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C.违约金 D.损害赔偿金 E.主债权及利息

10.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因()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A.买卖合同 B.保管合同 C.运输合同 D.加工承揽合同 E.借用合同

11.留置权担保的范围包括() A.主债权及利息 B.留置物保管费用 C.违约金 D.损害赔偿金 E.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三、简答题

1.简述担保物权的特征。 2.简述抵押权的特征。

3.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哪些条件?

4.最高额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有何不同? 5.简述质权的特征。 6.简述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 7.简述共同抵押权的特殊性及效力。 8.简述留置权的特征。 四、论述题

1.试述抵押权人的权利。 2.试述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3.试述留置权与动产质权的区别。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2.C3.C4.C5.D6.D7.B8.D9.B10.C11.A12.D13.D14.B15.C16.A17.A 二、多项选择题

1.BC2.BC3.ABCE4.ABCDE5.BCD6.ABCD7.ABCDE8.ABCD9.BCDE10.BCD11.ABCDE

三、简答题

1.简述担保物权的特征。

答:担保物权是指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或权利上所设定的物权。担保物权具有如下特征:(1)担保物权具有变价受偿性。(2)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3)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4)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2.简述抵押权的特征。

答: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不移转占有而供为担保的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其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的特征如下:(1)抵押权具有变价受偿性。(2)抵押权具有从属性。(3)抵押权具有不可分性。(4)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5)抵押权是不移转占有的担保物权。(6)抵押权的标的物可以是不动产或动产,也可以是权利。(7)抵押权具有特定性。(8)抵押权具有顺序性。 3.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抵押权的实现又称为抵押权的实行,是指抵押人行使抵押权,实现抵押物的价值,从中优先使其债权受偿的法律制度。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下列条件:(1)须抵押权有效存在并不受限制;(2)须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3)须债务人未履行债 务;(4)须债务人未履行债务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 4.最高额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有何不同?

答:最高额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属于一定范围内的由继续性的法律关系将来可发生的债权,当事人约定

于预定的应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内,以抵押物担保债权的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为特别抵押权,其不同于一般抵押权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最高额抵押权是为将来发生的债权设定的担保,具有典型的相对独立性,其设定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也不能随某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而一般抵押权具有典型的从属性,一般先有债权存在才设定抵押权,主债权消灭,抵押权也消灭。(2)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具有不确定性,其所担

保的债权将来是否发生、发生额为多少都不确定;在-般抵押权中,不仅抵押物须特定,而且抵押担保的债权也要特定。(3)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有最高限额,目的是为了使抵押物的价值得到充分利用和确保债权的实现;一般抵押权于设定时,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经特定。(4)最高额抵押权适用于对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权的担保;一般抵押权的适用,原则上并无限制,对于任何债权都可以设定。(5)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不仅不得单独转让,而且也不能随主债权一并转让;一般抵押权可以随主债权一并转让或者为他债权提供担保。 5.简述质权的特征。

答:质权是指债权人因担保其债权而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以其所占有的标的物的价值优先于其他债权人使其债权受偿的一种担保物权。质权作为担保物权,除具有担保物权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如下特征:(1)质权的标的物是动产和权利;(2)质权为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交付的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3)质权是由债权人占有质物为要件的担保物权。 6.简速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

答:抵押权和质权的概念(略)。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1)成立要件和保持要件不同。成立抵押权的合同为诺成性合同,无须抵押人将抵押物交债权人占有,即能成立抵押权,抵押权的保持因而也就不以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为要件。成立质权的合同为实践性合同,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出质物(以财产权利出质时为权利证书)交债权人占有才成立质权;而且质权人对质押物占有的继续存在也是保持质权的要件。(2)标的物有所不同。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质权的标的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利。抵押权和质权的标的物在动产上有交叉。于动产上成立的物权究竟为抵押权还是质权,以债权人是否占有标的物而加以区别。 7.简述共同抵押权的特殊性及效力。

答:共同抵押权是指为共同担保同一债权,而于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一个抵押权。共同抵押权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1)抵押权的标的物不是一个而是数个,并且设定抵押权的数个财产是独立的,而不是集合在一起视为一物。(2)该数个财产不要求必须属于同一人所有,即共同抵押可以就不同人的数个独立财产而设立。共同抵押权的效力,应区分两种情况:(1)当事人以特约限定各个财产的负担的金额的,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应就各个财产所负担的金额优先受偿。(2)在当事人未约定各个抵押财产所负担的金额时,抵押权人得任意就其中的某一财产或数个财产行使其权利,但抵押权人在就某财产的价值完全受偿时,抵押权即消灭。

8.简述留置权的特征。

答:留置权是指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留置该动产,以作为债权担保的权利。其特征表现为:(1)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不能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只能依法律规定的条件直接发生。(2)留置权为得发生二次效力的担保物权。留置权的第一次效力表现为:留置权人就其占有的留置物在债务人清偿债务前有继续占有的权利,对于债务人等基于债权或物权的返还请求权,均得排除之。留置权的第二次效力表现为:债务人于履行期满超过一定期限后仍不履行债务时,留置权人得依法处置留置物,以其变价优先受偿。(3)留置权为动产担保物权和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留置权的标的物限于动产,留置权的成立以留置权人占有留置物为条件。 四、论述题

1.试述抵押权人的权利。

答:抵押权人的权利,是抵押权对抵押权人的效力。抵押权人的权利主要表现在:

(1)抵押权的保全权,即在抵押期间于抵押物的价值受损害时,抵押权人得享有的保全其抵押权益的权利。因为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虽不占有抵押物,但如抵押物受到侵害致使其价值减少的,于抵押权实现时,抵押权人就会不能完全受清偿或者减缩受清偿的范围。因此,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物的侵害,也是对抵押权的一种侵害,为保护抵押权人的权利,法律赋予抵押权人保全抵押权的权利。抵押权人的保全权主要包括:第一,停止侵害和排除妨害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是指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得要求抵押人停止其侵害行为的权利。抵押权人的停止侵害请求权是防止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有效的救济措施,不仅得以抵押人为相对人,也得以第三人为相对人。因此,抵押人或第三人妨害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有排除妨害请求权。第二,恢复原状请求权,即在因可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致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得请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的权利。但是,在第三人侵害抵押物使其价值减少时,如果抵押人不主张权利,抵押权人也应得向该第三人请求恢复原状,以更好地保护抵押权。第三,提供相当担保请求权,即于因抵押人的过错致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得请求抵押人另行提供相当担保的权利。在因可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致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既享有恢复原状请求权,又享有提供相当担保请求权,但抵押权人只能行使其中一项请求权。第四,损害赔偿请求权,即抵押权人在抵押权受到侵害时得请求赔偿损害的权利。抵押权是优先受偿权,因此只有在抵押物的价值减少致使抵押权人不能完全地优先受清偿或者其原有优先受偿的范围减缩时,才能构成抵押权的侵害,因而才能成立抵押权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2)抵押权的处分权,即抵押权人处分其抵押物的权利,包括抵押权的抛弃和抵押权的转让。抵押权的抛弃是指抵押权人放弃其优先受偿的担保利益;抵押权的让与是指抵押权人将其抵押权让与他人,但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与主债权一并让与时,须办理抵押权转让的登记。

(3)优先受偿权,即抵押权实现时抵押人以抵押物的变价优先受清偿的权利。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实质内容,因此,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人的最主要的权利,是抵押权对于抵押权人的基本效力。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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