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登记保存的期限合法 【答案】C
【考点】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选项A错误。先行登记保存后,当事人就不能自由处分,显然是阻碍了当事人的自由支配的权利。
选项B错误。先行登记保存应当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而不能由执法人员直接当场作出。
选项C正确。先行登记保存必须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才可以实施的行政行为。
选项D错误。先行登记保存后应该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而本题中质监局先行登记保存的期限是一个月,显然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不合法。
17.在我国,人身自由罚的主要形式是( )。 A.劳动教养 B.收容审查 C.拘役
D.行政拘留 【答案】D
【考点】人身自由罚
【解析】我国人身自由罚的主要形式是行政拘留。
18.根据《行政处罚法》,能够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是( )。 A.对公民甲的违法行为处以60元罚款 B.对乙公司的违法行为处以1500元罚款 C.对公民丙的违法行为处以警告处罚
D.对丁企业的违法行为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答案】 C
【考点】 简易程序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中的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以选项C正确。 19.《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该规定体现了( )。 A.合法性原则 B.适当性原则
C.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 D.禁止谋利原则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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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行政强制的原则
【解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 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正是适当性原则的具体体现。
20.下列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是( )。 A.甲机关执法队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负责人批准 B.乙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派出了三名执法队员
C.丙机关执法队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经要求出示了执法身份证件 D.丁机关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未通知当事人到场 【答案】D
【考点】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规定。
【解析】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21.修改后的《行政监察法》于( )施行。 A.2010年6月25日 B.2010年7月1日 C.2010年10月1日 D.2010年12月1日 【答案】C 【考点】《行政监察法》的实施时间 【解析】《行政监察法》于2010年10月1日施行
22.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对( )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A.人大、政协机关 B.司法机关 C.党政机关
D.国家行政机关 【答案】D
【考点】行政监察的对象 【解析】《行政监察法》第二条
23.我国刑法在溯及力上采取( )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答案】C
【考点】刑法的溯及力
【解析】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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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故答案为C。
24.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 )。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答案】B
【考点】刑事责任年龄 【解析】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故答案为B。 25.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D.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案】D
【考点】正当防卫
【解析】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已经丧失了攻击能力,张某已经不存在进行防卫的前提条件了,此时他再去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是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故答案是D。
26.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 ) A.赵某,30岁,醉酒驾车撞死路人
B.刘某,13岁,盗窃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财物
C.张某,20岁,遇人抢劫奋起反击,将对方打成重伤
D.王某,30岁,为了躲避仇人追杀,抢了路人的摩托车逃跑 【答案】A
【考点】犯罪的概念
【解析】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A项,赵某醉酒驾车肇事,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醉酒犯罪应负完全刑事责任。因此A项正确。B项,刘某盗窃财物,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B项错误。C项,张某遇劫反击,符合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正当防卫”的要件,张某无需为在正当防卫中对加害人造成的损害承担刑事责任,C项错误。D项,王某为躲避追杀抢用他人财物,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紧急避险”的要件,即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D项错误。故答案为A。
27.王某见自己的女友遭两个流氓调戏,前去制止,反遭流氓袭击,王某立即进行反击。此时,便衣民警李某赶到,未及表明自己的身份即迅速抓住王某以制止殴斗。王某视李某为流氓团伙成员,随即拔刀将李某刺成重伤,王某的行为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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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假想的防卫,应按意外事件处理 B.过失致人重伤 C.正当防卫
D.假想的防卫,应按过失致人重伤论处 【答案】A
【考点】假想防卫
【解析】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必须是真实的,如果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存在,结果造成损害的,称之为“假想防卫”。假想防卫具有如下特征:(1)不法侵害事实根本不存在,行为人误认为存在;(2)行为人是出于防卫的意识,实施防卫行为;(3)行为人防卫行为造成了无辜者的损害。本案中,因李某不是不法侵害人,而王某对其实施防卫,致其重伤,属假想防卫。但是王某在当时条件下并不能预见,所以应以意外事件处理。所以正确答案为A项。
28.被告人李某,出租车司机,因受单位领导批评,为发泄不满驾车驶入闹市区冲向密集人群,当场撞死5人,撞伤20人。李某的行为构成( ) A.交通肇事罪 B.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故意杀人罪 【答案】B
【考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李某故意驾车在闹市区撞人,危害的是公共安全,主观上也不是过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答案为B。
29. 甲乙双方约定,甲向乙提供优质大米1000吨,其中500吨由甲提供,另外500吨由丙直接将之交付给乙,现因甲、丙交付的大米质量都不符合约定引发诉讼,则( ) A.乙可直接要求丙承担其交付的部分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B.乙可直接要求甲就全部交付不合格承担违约责任 C.甲丙应共同承担连带的违约责任
D.甲丙各按其过错对乙按份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
【考点】债的代为履行
【解析】本题涉及债的代为履行问题。依《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的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不同,债的代为履行中,债务人并没有退出债的关系,故应承担第三人代为履行不合格的责任。因此,本题选项为B。
30. 下列权利中,属于请求权的是( ) A.物权 B.人格权 C.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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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身份权 【答案】C
【考点】请求权
【解析】根据权利作用的不同,权利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故选项C应选。物权、人格权、身份权等属于支配权,即可以对标的物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31. 下列哪种情况不属于权利的滥用?( )
A.郑某有名贵狼犬,因看管不周,追逐一小孩甚急,王某见狼犬凶猛,夺取友人丁某的雨伞击打该狼犬,狗伤伞毁
B.钱某为了不清偿债务,将其房屋赠与福利院
C.谢某为迫使邻居黄某出卖房屋,在其隔壁从事色情行业经营 D.陆某不允许村里在其承包的土地上架设电线杆 【答案】A
【考点】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解析】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得超越正当范围,损害其他主体为法律所确认保护的利益,否则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需注意以下四点:1)注意所有权的行使应承担义务,不得以自己享有所有权为由,禁止他人对所有权适当的妨碍。如公共征用、公共设施通过等行为,所有权人应当容忍。2)注意不动产相邻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得禁止他人权利的必要的延伸。3)注意债务清偿场合,债务人不得以赠与、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逃避债务的清偿。4)注意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种类,如属免责的情况,即使侵犯他人权利,亦不为滥用。本题中,A项属紧急避险行为。B项属滥用处分权,逃避债务清偿的行为。C项和D项也属所有权的滥用。故BCD为滥用权利。
32. 下列事实中,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是( ) A.王某把张某打伤
B.张某就出卖自己的小汽车与李某达成协议
C.甲对乙说:如果你买了150平米的房子,我就和你结婚 D.80岁的老赵因病去世 【答案】C
【考点】民事法律事实
【解析】A中因侵权而形成债权债务关系,B中形成买卖关系,D中老赵因病去世,继承开始。只有C项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故本题应选C。
33. 11岁的王茜与他人订立了买卖笔记本电脑的合同,后来,王茜的父亲追认其订立的合同有效,王茜父亲行使的权利属于( )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答案】C
【考点】权利的分类 【解析】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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