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的行政机关,要区分两者。关于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还需要掌握的是《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的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这是行政复议机关的一个例外规定。
三、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本部分共包括20题,每题2分,共计40分。)
1.坚持以法治国和依德治国相结合。( ) 【答案】×
【考点】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故本题错误。
2. 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 ) 【答案】√
【考点】党对立法的领导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
3.2004年第四次修改宪法,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宪法。( ) 【答案】×
【考点】宪法的修改
【解析】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宪法是在1993年的第二次修宪活动中完成的。
4.戚某到某行政机关办公室行窃,将自己的手机丢失在办公室内。公安机关在勘验现场时提取了手机,该手机在刑事诉讼的证据中应作为物证使用。( ) 【答案】×
【考点】书证、物证的区别
【解析】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本题的手机主要是记录了号码等,是书证,故错误。
5.刑事诉讼活动中,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不能作证人。( ) 【答案】×
【考点】证人能力
【解析】刑诉法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本题少了“不能辨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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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不能正确表达的”,太绝对了,故错误。
6.在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中不应适用调解制度。( ) 【答案】√
【考点】调解制度
【解析】调解制度只适用与审判阶段。执行是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的落实,当事人只能和解,法院不能进行调解。
7.原告请求法院责令被告拆除违章建筑的诉讼,属于给付之诉。 ( ) 【答案】√
【考点】给付之诉
【解析】 给付之诉:是要求被告履行作为或者不作为之义务的诉,“支付金钱”也是被告的一种作为,因而其构成了给付之诉的典型。法院因承认原告请求而作出的命令被告履行作为或者不作为的判决就被称为给付判决。给付之诉可以分为现在给付之诉与将来给付之诉。 8.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 ) 【答案】√
【考点】股票的溢价发行价格
【解析】根据票据法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9.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答案】×
【考点】股份公司出资的缴纳问题
【解析】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10. 自然人如果作为经济法主体,则必须同时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 ) 【答案】×
【考点】自然人作为经济法主体资格
【解析】自然人作为经济法主体,并不必需要同时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只要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即可,没有行为能力,可以由其监护人或者其代理人来行使。
11.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既不是“独立自治”、“自治邦”,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地方自治。( ) 【答案】√
【考点】民族区域自治
【解析】一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同时也是服从中央政府统治与管理的一级地方政府。 12.尽管我国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统一行使,但它们也可以委托国务院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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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考点】委托立法权
【解析】国务院享有委托立法权。 13.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务。( ) 【答案】√
【考点】监察机关权力 【解析】《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
14.监察机关有权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但不能复制。( ) 【答案】×
【考点】监察机关权力 【解析】《行政监察法》第十九条第(一)项
15.破坏选举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享有选举权的人才能构成。( ) 【答案】×
【考点】破坏选举罪的主体
【解析】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破坏选举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行为人既可以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也可以是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既可以是选举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选民或者代表。故本题错误。
16.赵某教唆李某杀死王某,李某接受唆使后于深夜潜入王家,适逢王某外出未归,李某便将熟睡中的王某的妻子强奸后逃离。本案中,对赵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答案】√
【考点】犯罪教唆未遂
【解析】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题中赵某和李某构成故意杀人未遂,李某构成强奸罪,没有犯被教唆的故意杀人罪,对于赵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本题正确。
17. 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期限是10年,到期后不能续展。( ) 【答案】×
【考点】商标权的法律保护
【解析】注册商标的保护期是10年,到期可以续展。
18. 一般侵权行为须具备四个要件,即过错、侵权行为、损害结果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 【答案】√
【考点】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解析】根据民法理论,一般侵权行为须具备四个要件,即侵权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侵权行为、损害结果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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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是中共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领导机构。( ) 【答案】×
【考点】最高领导机构 【解析】应是中央委员会。
20.法治政府的有限性,体现在行政机关本身职权的有限性,即行政机关只能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不能超越法律授权,这就是“职权法定”原则的要求。( ) 【答案】√
【考点】法治政府
【解析】法治政府,其职能是有限的,不能超越法律的授权。
安徽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共包括40题,每题1分,共计40分。) 1.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这句话强调( )。 A.立法的重要性 B.执法的重要性 C.司法的重要性 D.守法的重要性 【答案】A
【考点】立法的重要性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故答案为A。
2.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 )
A.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B.人民主体地位
C.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
D.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答案】A
【考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深刻领会这一重要论断,始终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领导,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3.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领导职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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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B.国务院副总理 C.中央军委副主席
D.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答案】A
【考点】全国人大职权
【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第65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有权
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军委副主席、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都不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进依法行政,做到 。( )
A.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B.坚持权责一致 C.严格执法 D.文明执法 【答案】A
【考点】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解析】党的十八大要求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 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行政执法环节要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劳动教养制度在我国实施始于1957年,1982年1月21日国务院颁 布《劳动教养试行办法》,针对的对象包括“家居农村而流窜到城市、铁路沿线和大型厂矿作案,符合劳动教养条件” 的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规定。根据上述内容,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据是( )
A.宪法具有最高效力,劳动教养制度有违宪之嫌;
B.上位法高于下位法,设置劳动教养制度的行政法规效力低于法律 C.新法优于旧法,设置劳动教养制度的法律出台早于《立法法》 D.充分彰显我国法律保护人权的必然要求 【答案】B
【考点】法的效力层次 【解析】《立法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应有法律作出,
而劳动教养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出自国务院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违反了上位法的规定,因此应予以废除。
6.以下不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容的是( ) A.民族自治地区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B.经济特区制定的法规
C.公安部制定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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