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1持证上岗,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当地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后,方可独立承担压力容器操作。
3.15.2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要熟悉本岗位的工艺流程,有关容器的结构、类别、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性能,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掌握处理一般事故的方法,认真填写有关记录。 3.15.3压力容器要平稳操作,容器开始加压时,速度不易过快,要防止压力的突然上升。 3.15.4严禁带压拆卸压紧螺栓。维修时必须停泵、排气卸压后方可进行。 3.15.5严格按照压力容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15.6开始操作前,应首先检查气泵、储气罐、管道、阀门、及安全附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3.15.7随时检查压力容器及相关管道和附件,及时处理“跑、冒、漏”现象。 3.15.8每月应对安全阀进行全面检查。手动排气以防阀芯与阀座粘死卡死。
3.15.9保持压力表洁净,随时注意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设备部及时更换压力表 3.16化验员
3.16.1化验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16.2化验员应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对待工作,通过不断学习提高个人素质。
3.16.3化验员应熟悉本岗位仪器设备、药品性能、技术操作规程和分析误差,从而及时完成化验任务。
3.16.4化验员应提前上岗,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做好准备工作。 3.16.5化验员每月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
3.16.6化验数据要及时汇总,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及时掌握。 3.9 其他业务人员
3.9.1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9.2未经允许严禁进入装臵区域和操作设备。 3.9.3参加安全素质教育及培训;
3.9.4对办公场所内自己负责的电器用电安全负责。 3.9.5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事项。 4、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4.1公司所有在岗员工根据其职责要求每年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完成情况的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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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年对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附则
5.1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5.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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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责 任 考 核 制 度
一、目的
为了安全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本部门、岗位所有人员的责任制考核。 三、职责
1、综合管理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考核。
2、综合管理部负责实施考核工作;协调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四、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1、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及部门安全责任人实现安全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等。安全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责任制履行情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安全会议情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安全活动情况; 8、安全管理考核情况等。 五、考核方式及时间
1、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工作。
2 由公司安全员牵头,综合管理科组织每季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
核,并形成季度通报激励,年度进行综合考核(相见考核细则)。 六 奖惩办法
1、安全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负责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
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2、考核应与被考核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领导审阅。 3、部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取消当年度安全奖励资格,并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4、每季度考核结束后,由综合管理科形成汇报通报。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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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奖金,较差的进行负激励。 七、安全责任制考核项考核标准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一次扣10分; 2、出现一人次轻伤事故扣20分; 3、出现一人次重伤事故扣30分;
4、出现重伤以上事故,按照《事故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的责任,触犯刑法的,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岗位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器具,查出不会使用扣2分;
6、岗位人员应正确熟练运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处臵事故险情。查出对事故处理预案不能正确运用扣3分;
7、安全台帐不健全、记录不规范扣1分; 8、 安全活动日发现缺少活动次数扣2分
八、考核细则
1、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90分以上为称职;70-89分为基
本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的人基本称职、70%的人称职,则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考核有50%的人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
2、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
奖金等级评定。
3、第一次考核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
到期考核仍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对其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不称职的个人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4、第三次考核应不称职的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
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5、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除追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 6、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7、本制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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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安全培训教育,使安全教育贯穿于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提高新入厂员工、在职员工及外来服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适应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培训教育。 3、职责
3.1公司主管副总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场地、资金、师资等资源保证。
3.2综合管理部负责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管理人员(不含经理和安全员)安全培训组织工作;负责新员工厂、车间级安全教育;负责组织在职员工岗前培训、年度再教育;负责转岗、复岗、顶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负责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负责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3.3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日常安全教育,负责本班组新员工班组级安全培训。 4、工作程序
4.1“三级”安全教育
4.1.1“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入厂员工进行的公司、车间(部门)、班组三个层次的教育。
4.1.2新入公司员工包括:新招收试用工、大中专毕业生、代培人员、实习学生、离职一年以上的公司员工。
4.1.3对于新入公司员工,均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一级教育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进行。 4.1.4一级安全教育
4.1.4.1一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国家有关安全的法令和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及危险特性;本公司安全、卫生、消防规章制度;一般的安全、卫生、消防知识。 4.1.4.2一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4.1.4.3一级安全教育考试完成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存档、备案。 4.1.5 二、三级安全教育
4.1.5.1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结合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4.1.5.2二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为24小时。二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主要工艺流程及设备简介,车间各岗位、设备有毒有害危险因素介绍;安全技术规程和典型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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