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校按性别分别抽取小学一、三、五年级,初中初二,高中高二年级学生。
(2)同性别、同年龄的学生数不少于20人。 (3)蛔虫与贫血的监测样本在各学校内可来自同一人群,也可来自不同人群。
表三:(1)学生因病缺课情况:指监测点校的全体学生。(2)学生因病休退学、死亡情况:指辖区内全部学校的全体注册学生。
抽样方法
为保证样本的代表性,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本市
经济发展状况和交通便利情况,将辖区内的市、县分别分成上、下二个层次,然后按层次抽取足够数量的相应学校。
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措施是保证填报质量的重要一环,质量控制应贯穿填报工作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主要如下。
1 制定各地区实施方案
各市有关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学校卫生年报表的实施方案,并作出质量评定。
2 监测现场的质量控制
2.1 监测现场的质量控制从技术培训开始,包括现场调查和体检、学生因病缺课和学生因病休退学及死亡情况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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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报告工作。
2.2 现场质量控制主要采用随机抽样复测方法,复测卡片占样本数的5%,体检和化验项目可分别进行,贫血和蛔虫卵检查以一次采取双份样品为宜。
3 误差发生率的计算
3.1 误差发生率公式:P=∑n / A〃N ×100%
∑n—所有复查卡片中,监测误差超过允许范围的
项次数之总和
A—每张卡片复测指标之和 N—复测卡片数 P—误差发生率
3.2 误差发生率(P)不应超过5%,若5%<P<10%时应查明原因,对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指标进行复测加以改正。当10%≤P<20% 时,凡单项指标超过允许误差范围在3人次以上者,该指标全天检测数据作废。当P>20% 时,当天检测全部数据无效。
4 报表的书写应规范、数字准确无误 5 原始数据存档
为便于进行质量控制,要求各市将原始数据存档、备案。
表二的技术规范
学校卫生情况年报表之二(学生预防保健报表),是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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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生常见病防治进行监测的重要手段。严格遵守其技术规范,是填报数据科学性的重要保证。
1 身高 1.1 测量方法
受试者测量时,脱去衣、帽、鞋袜、只穿短裤和背心或短袖衫。身高计在使用前必须经标准钢尺校正,lm误差不得超过0.2cm。使用过程中,经常检查立柱是否垂直和摇动,零件有无松动,并及时加以校正。测量时,受试者赤脚,立正姿势,站立在底板上,上肢自然下垂,足跟并拢,足尖分开成60度,躯干自然挺直,头部正直,两眼平视前方,两耳屏上缘与眼眶下缘呈一水平,足跟、骶骨部及两肩胛间三点与立柱相触接。测试人员站在受试者右侧,将水平板轻轻压下至受试者头顶,测试者两眼与水平板呈水平位进行读数,记录员复诵后记录之。测试误差不得超过0.5cm。 1.2 注意事项
身高计应选择平坦靠墙的地方放臵,立柱刻度尺面向光源。测量时,身体站直而又不紧张,足跟、骶骨和两肩胛间靠紧立柱,水平压板与头顶接触要松紧适度,读数完毕立即将水平板上推。
1.3 评价方法
采用1995年全国7~22岁城乡学生身高百分位数评价表进行评价,第90%位数以上为“上等”,第10%位数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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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下等”。 1.4 评价指标
分别计算上等和下等的学生数。 2 体重 2.1 测量方法
测量仪器采用体重计(杠杆秤)。仪器误差不大于0.1 kg。体重计应放在平坦的地面或平台上,调整零点,受试者自然站立在称台面中央,测试员添加砝码,移动游码至刻度尺平衡并读数,记录员复诵后记录之。测试误差不超过0.l kg。 2.2 注意事项
受试者上下体重计的动作要轻,体重计每天使用前进行校正。当天测完后应取下砝码,固定刻度尺,以免受振动。 2.3 评价方法
采用1995年全国7~22岁城乡学生体重百分位评价表,第90%位数以上为“上等”,第10%位数以下为“下等”。 2.4 评价指标
分别计算上等和下等的学生数。 3 营养不良和肥胖 3.1 评价方法
根据学生身高、体重测量结果,采用“1995年全国学生7~22岁身高标准体重值”评价营养状况,以同等身高标准体重值为100%,受试学生体重在标准体重之90%~110%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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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为营养状况良好,低于90%为营养不良(分为轻、中、重度),超过120%为肥胖。 3.2 评价指标
分别计算肥胖和营养不良的学生数。 4 视力低下 4.1 诊断标准
双眼中心远视力均在5.0及5.0以上者为视力正常,低于5.0记录为视力低下。 4.2 检查方法
使用对数视力表灯光箱检查视力。视力表悬挂的高度以5.0视标一行与受检者的眼等高为准。
受检者在距视力表5m处,用遮眼板分别遮挡一只眼,先检右眼然后检左眼。切勿用手指压迫眼球,以免使眼球变形影响视力,或存在由指缝窥视的弊病。未用镜片矫正之视力为裸眼视力。
以被检查裸眼所能辨认的最小视标作为视力记录。如仅能辨第1行视标即为4.0,能看清第11行即为5.0,最佳视力可测至5.3;如在5m处尚不能辨认4.0视标,则让受检者向前走近至能视清4.0视标为止,按下表即可查出在此距离时的视力。
距离(米) 5.0 4.0 3.0 2.5 2.0 1.5 1.2 1.0 0.8 0.6 0.5 视力 4.0 3.9 3.8 3.7 3.6 3.5 3.4 3.3 3.2 3.1 3.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