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失败原因新探
在王安石主持下,经过艰巨的努力,撰述完成了著名的《三经新义》作为变法的理论基础。这是古代社会改革家中少见的,是王安石变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可以说,如果在理论上无所建树,王安石在统治阶层内部根本不可能取得那么大的影响;他也不可能为赵顼所信任和重用,当然,他所主持的变法改革事业也无从谈起。然而,不仅从上面他所表现的理论上和政治上缺乏求实精神和应有的坚定的原则性,已经表明了他的理论准备的不足。而且,我们还可以从变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若干具体问题上,明显地看到王安石及其一派,在理论上准备确实还相当不充分。
例如,变法派重要人物吕惠卿,为给“变法”找出历史根据,曾举例说:
先王之法,有一年一变者,“正月始和,布法象魏”是也;有五年一变者,巡守攷制度是也;有三十年一变者,“刑罚世轻世重”是也。……65
吕惠卿的意思是借“先生之法”有不同年次和不同形式的变动,来证实“变法”本之于“先王”的正确性和合法性。若前提正确,他的论证就有相当的说服力。可是司马光驳斥说: “布法象魏”布旧法也;诸侯变礼易乐者,王巡守则诛之,不自变也;刑新国用轻典,乱国用重典,是为世轻世重,非变也。……66
司马光没费什么力,就把吕惠卿的前提否定了,也就否定了他的论题。同时,也揭露了吕惠卿对作为“变法”理论的历史基础,即“先王之法”不很了然。这也决定了他在杰出的史学家司马光面前,不能不大为丢脸。可是,吕惠卿很不虚心,也很不聪明,不但不服输,反而恼羞成怒,“以他语诋光”,67以至赵顼不得不以皇帝身份出来打圆场说:“相与论是非耳,何至是!”这场争论,对于标榜“法先王”、批评仁宗赵祯“不法于先王之道”68的王安石,当然是莫大的讽刺。尤其是他曾对赵顼说过“惠卿之贤,岂特今人,虽前世儒者未易比也。学先王之道而能用者,独惠卿而已”69这样的话,当然更觉脸上没有光彩了。
又如,青苗法取息高达年利百分之四十,王安石认为比《周礼》规定标准不算多。对此,韩琦、孙觉都给赵顼上书加以驳斥,并指责王安石及其一派,或者是对《周礼》借贷取息的标准没弄懂,或者是有意曲解《周礼》取息标准,以证明青苗法“比《周礼》取息已不为多”。70
韩琦批判说: 臣窃以为周公立太平之法,必无剥民取利之理,但汉儒解释或有异同,《周礼》“园廛二十而税一,唯漆林之征二十而五”,郑康成乃约此法,谓:“从官贷钱若受园廛之地,贷万钱者出息五百。”贾公彦广其说,谓:“如此则近郊十一者,万钱期出息一千,远郊二十而三者,万钱期出息一千五百,甸、稍、县、都之民万钱出息二千。”如此则须漆林之户取贷,方出息二千五百,当时未必如此。……《周礼》至远之地止出息二千,今青苗取息过《周礼》一倍,制置司言比《周礼》取息已不为多,是欺罔圣听,且谓天下之人不能辨也。71
这是韩琦根据《周礼》的说法和汉儒的解释,论证了《周礼》取息最多只有百分之二十,而青苗钱取息高达百分之四十,超出《周礼》一倍。无情地揭露了王安石及其一派,宣称青苗取息比《周礼》“已不为多”,不过是混淆“圣君”视听的欺人之谈。
韩琦就这样毫不客气地剥开了变法派打着《周礼》旗号,不过是为了掩盖其借“青苗法”以“剥民取利”的实质。韩琦还进一步根据历史事实指出除“王莽而外,上自两汉,下及有唐,更不闻有贷钱取利之法”72,而“莽时虽计本多少为定,及其催科,唯所赢多少,假令万钱岁赢万钱催一千,赢五千催五百,余皆据利催十一。”73据此他批评变法派“不以二帝、三王之道上裨圣政,而贷钱取利更过莽时,此天下不得不指以为非,而老臣不可以不辩也。74
韩琦在这里把青苗法和作为王莽暴政之一的“贷钱取利”作比,进一步对王安石借《周礼》之名,行聚敛之实的手法,给予了严厉的批判和揭露。但是韩琦没有到此为止,而更联系到当时的社会实质,作了进一步的批判。他说:
况今天下田税已重,固非《周礼》什一之法,更有农具、牛皮、盐麴、鞵钱之类,凡十余目,谓之杂钱。每夏秋起纳,官中更以紬绢斛斗低估,令民以此杂钱折纳。又岁散官盐与民,谓之蚕盐,折纳绢帛。更有预买、和买紬绢,如此之类,不可胜举,皆《周礼》田税什一之外加敛之物,取利已厚,伤农已深,奈何又行《周礼》“国服为息”之说,谓放青苗钱取利乃周公太平已试之法?此则诬汙圣典,蔽惑睿明,老臣得不太息而恸哭也!75
可见,老百姓的负担早已十分沉重了,现在再加上青苗钱百姓更难承担。从巩固封建统治的角度出发,作为三朝元老的韩琦不能不出来为百姓讲话,也不得不剥开变法派所谓青苗法的颁行“务在惠小民,不使兼并乘急以要倍息,而公家无所利其入”76、青苗取息并不比《周礼》规定的多等种种不实之言。其实,青苗法如果能正确贯彻执行,在打击高利贷剥削,维护农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最后一点兴趣,可能发挥一定的作用。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却违背了自己允许的种种诺言,甚至直接违背了“愿预借者给之”77这样言之凿凿的诺言,而采取了“抑配散俵”的办法,以致造成种种弊端,加重了百姓的苦难。
而变法派不仅视而不见,反而“顺非文过”,想尽一切办法美化自己。所以韩琦指责王安石及其一派是“上以欺罔圣听,下以愚弄天下”,“且谓天下之人不能辨也。”78孙觉则劝告说:“圣世宜讲求先王之法,不当取疑问虚说以图治。”79从他们所说,可见王安石及其一派,虽然打着“法先王”的旗号,可是对于所谓“先王之政”,如果不是故弄玄虚,那末,至少是知之不深,而在理论的论证上,不仅深度不够,而且缺乏逻辑上的严密性,以致很容易被有识之士抓住漏洞。
总之,理论准备不足,历史的、训诂的、考据的知识和技能,掌握也不够充分。仅此一端,就很难说服和团结像韩琦、孙觉一类上层领导集团中许多有识之士,齐心协力为变法效命。而这对于“变法”的成败,实在是十分重要的一环。
王安石很想“一道德而同天下之俗”,80如果不从理论上、思想上、作风上,以至品德上努力提高自己及其一派的修养,恐怕只能是幻想而已。《邵氏闻见后录》(卷二十)有一则记载说: 王荆公初参政事,下视庙堂如无人。一日争新法,怒目诸公曰:“君辈坐不读书耳”。赵清献同参政事,独折之曰:“君言失矣。如臯、夔、稷、卨之时,有何书所可读。”荆公默然。
对朝廷大臣如此粗暴无礼,其品德修养可见一斑,又何能“一道德而同天下之俗”?而对赵抃的反驳,王安石只能“默然”,更暴露出他骂人“不读书”的时候,缺乏机敏的历史意识和严密的理论思维的机智,以致被赵抃抓住了漏洞,只轻轻一击,就把他打哑了。打哑了不要
紧,问题是由此透露出王安石政治水平、理论水平、历史知识和品德修养上严重的弱点,势必大大削弱了王安石多年构筑起来的崇高威望,对“变法”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
对于王安石作风上、品德上的这种弱点,司马光曾作了直言不讳的批评,他说: 介甫素刚直,每议事于人主前,如与朋友争辩于私室,不少降辞气,视斧钺鼎镬无如也。及宾客僚属谒论事,则唯希意迎合曲从如流者,亲而礼之;或所见小异,微言新令之不便者,介甫辄弗色然加怒,或诟骂以辱之,或言于上而逐之,不待其辞之毕也。明主宽容如此,而介甫拒谏乃尔,无乃不足于恕乎!81
司马光对王安石这种作风上、品德上的弱点,仅仅批评他“不足于恕乎”,这当然是一种婉转的说法,其实对王安石这样负有重大责任,掌握着巨大权力的政治家,却是一种绝对不能宽容的毛病。可是,他恰恰碰上了一个“宽容”“仁厚”的皇帝,根本没有力量训斥他,帮助他、提高他。这样,一个懦弱的最高统治者,一个师心自用、喜人佞已的宰相结合在一起,即使没有“变法”,也很难把国家统治好。
可是,王安石的弱点并没有到此为止,他还有更恶劣的一手,这就是凡对“新法”稍有异议的官员,往往轻易加以贬黜罢官,甚至罗织罪证,进行诬陷、打击。例如,苏轼当时所受到的打击,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据记载说, 苏轼见安石赞神宗以独断专任,因试进士发策,以“晋武平吴以独断而克,苻坚伐晋以独断而亡;齐桓专任管仲而霸,燕哙专任子之而败,事同而功异”为问。安石滋怒,使御史谢景温论奏其过,穷治无所得,轼遂请外通判杭州。82
因为苏轼对王安石君臣的“独断专行”略表异议,就授意谢景温“论奏其过”,而且还要“穷治”,苏轼到底犯了什么罪呢?《宋史·谢景温传》交待说: 景温劾轼向丁忧归蜀,乘舟商贩。朝廷下六路捕逮篙工、水师穷其事,讫无一实。
东坡先生对王安石的作风稍稍表示了一点不同的看法,王安石竟授意御史用捏造事实的手段进行打击。甚至“下六路捕逮篙工、水师穷其事”,实在难免心狠手辣之讥。好在苏轼为人清白正直,当然不会也不屑于去干那些借公营私的勾当,所以也奈何他不得。何况,苏轼是颇具“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83气概的大文豪,大概不见得会因此而“惊恐万状”,否则就难免要受一场不大不小的虚惊了。倒霉的则是那些无辜受牵连的篙工水师们,恐怕不仅是一场虚惊,刑讯逼供的煎熬之苦,大概是在所难免的了。
然而,他们却都是铁铮铮的汉子,所以没有人为了免于皮肉受苦,而任意编织假口供、假材料、假证据,以致使狼虎也似的官僚们捞不到打击东坡先生的材料和证据。这些劳动者的品德实在令人敬佩。当然,从王安石的本性来看,大概远不至那么缺德,这关键,从根本上来说,只能怪专制统治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很容易使那些本质原来不坏的人往往会身不由主地做出坏事来,也正是在这种体制下,使权势者,能够随意害人而不需要承担责任。例如,苏轼虽然因为证据不足,未被定罪,但他只能“请外,通判杭州”,却不能要求追究谢景温诬陷的法律责任,更不用说去追究幕后授意的大丞相王安石的责任了。
当然,王安石的这种手法,看上去似乎颇显威风,尤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冒任何风险。但若从长远来看,却为“变法”的失败、为他政治上的失败,准备了无形的绞索。“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时间一到,统统要报”,这句话,在这里却反映了它的唯物主义内容。这
实在是一切具有刚愎自用,“老子天下第一”毛病的政治家值得深思,值得警惕的问题。
以上种种事实说明王安石及其一派,不但理论准备和品德修养不足,而且也反映在政治上很不聪明。司马光对赵顼说:“臣以为安石止于不晓事与很愎尔”,84这是说王安石有两方面的弱点:一是刚愎自用,二是理论上不成熟、品德上缺乏足够的修养。这个估价看来还是恰当的。
以上种种事实说明王安石及其一派,不但理论准备和品德修养不足,而且也反映在政治上很不聪明。司马光对赵顼说:“臣以为安石止于不晓事与很愎尔”,84这是说王安石有两方面的弱点:一是刚愎自用,二是理论上不成熟、品德上缺乏足够的修养。这个估价看来还是恰当的。
其三,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王安石提出把唐太宗“贞观之治”所出现的“中国安宁,夷蛮顺服”的局面,作为“变法”的目标,这大体上是可予肯定的。虽然,要达到这个目标并不容易。但是,只要政策对头,作风和气度够格,经过一定的艰巨努力,达到这个目标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可是,王安石在论证这种可能性时,对当时的主客观条件作了错误的估量。
他在论证中指出,“贞观之治”取得成功的原因有三:㈠当时全国形势很好;㈡魏征制定和提出的政治措施,基本符合“先王”的精神;(三)魏征的主张当时虽然曾被当作“迂阔而烂熟”的东西,但李世民能够不受舆论的影响,接受魏征的开导和启发,并给予大力支持,终于成就了李唐王朝的太平事业。由此,王安石论证说:首先,唐初天下的形势和当前(北宋仁宗朝)是一样的;其次,魏征当年的主张和设施与现在的“变法”理论、方案,都是“先王之政”的体现,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但两者都曾被视为“迂阔而烂熟”的陈词滥调。然而,魏征的努力,已经取得了“贞观之治”的巨大成就,足证当前的“变法”改革,也必将取得巨大的胜利。这里王安石只讲了两点,第三点他没有讲,不过含意是清楚的,即要求赵祯象李世民对待魏征一样,能够接受他“法先王之意”的开导,支持他实行“变法”。显然,在他看来,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要赵祯能做到这一点,“变法”的目标一定能够达到。
其实,王安石的分析和推论是站不住的。首先,他和魏征是处在两种完全不同的时代条件和客观形势之下。唐初,国家刚刚创建,李唐王朝享有崇高的威望,整个地主阶级以及广大老百姓,在大乱之后,殷切期望开创一个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新局面。整个社会呈现出生气勃勃、蒸蒸日上的景象,朝廷合理的设施和举措,能够得到广泛的响应和支持;能够在没有什么阻力的情况下,迅速而切实地贯彻执行。对这种形势究竟应如何估价?
当时李世民和魏征有所讨论: 帝尝叹曰:“今大乱之后,其难治乎?”
征曰:“大乱之易治,譬饥人之易食也”85。
“大乱易治”的形势正是“贞观之治”得以实现的出发点。然而,这个形势对王安石而言并不存在。王安石的时代,是北宋立国经过一百多年承平时期之后,国家机体已经开始腐败,出现了积贫积弱、内外交困的局面,而且“风俗日以衰坏”,整个官僚统治体系内部因循保守的堕性和习惯势力已牢不可破、贪污腐败、缺乏效率的风气已十分严重。即使最高统治集团能够同心一德、励精图治,也将由于积重难返,难以挽回,形势十分严峻,比唐初困难得多。
其次,从最高统治者的才干和领导水平来看,李世民是汉武帝以后经过了七百多年才产生的一位杰出的“英主”,是赵祯(仁宗)、赵顼(神宗),即使是赵匡胤(太祖)都是无法相比的。赵顼虽不失为一个青年有为的皇帝,颇有振兴国家的壮志,但他所受的锻炼和考验较之李世民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其三,和魏征相比,虽然王安石十分自负,甚至以能“致其一,则天下之物可以不思而得”86的“圣人”自许,但事实上,除了作为思想家和文学家,王安石或许可能稍胜一筹,而作为政治家,则他和魏征也是无法比拟的。事实上,王安石作为宰相,确实缺乏应有的素养和气度。他刚愎自用、欺上骄下,他急功好利、言行相违;他标榜“法先王”但对“先王之政”并不了然;他更缺乏从容不迫、恢宏大度的气魄。这当然和他在理论上、品德上、政治上修养不足、还相当不成熟有很大关系。所以,他在鄞县小范围内,独当一面的时候,能够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情况,工作上能够得心应手、运用自如,作出成绩和贡献;但面对全国巨大繁重的政务、庞大而复杂的国家机器,以及盘根错节、纵横交错的人事关系,他还缺乏足够的驾御能力。尤其是由于地位的变化,他已不屑于深入实际,深入现场,掌握客观现实的进展情况;又不能虚心听取不同的反映和意见,强使人们报喜不报忧。
这样,他的“变法”事业,一开始就不能不陷于被动之中,并逐步地失去赵顼的信任和地主阶级原来对他相当广泛的拥护和支持。而魏征,由于他的巨大贡献,李世民曾对他作了高度的评价,他说: 贞观之后,纳忠谏,正朕违,为国家长利,征而已。虽古名臣,亦何以加。87
在魏征去世后他说: 以铜为鑑,可正衣冠;以古为鑑,可知兴替;以人为鑑,可明得失。朕尝保此三鑑,内防己过,今魏征逝,一鑑亡矣。88
可见李世民对魏征估价之高。若反过来看王安石“变法”的贡献,主要大概除了在“不加赋而国用饶”的名义下,大量搜括百姓血汗,大幅度增加国库收入之外,国虽富而兵不强,百姓的贫困状况未见改善,每逢灾荒颠沛流离比过去更为严重。
熙宁七年(1074),郑侠上疏,他不得不黯然引退,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尤其是在熙宁四年(1071)初,当文彦博提出“祖宗以来法制未必皆不可行,但有废坠不举之处耳”,又说:“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以后,王安石曾大言不惭地驳斥说:“法制具在,则财用宜足,中国宜强;今皆不然,未可谓之法制具在也。”89
看来王安石信心十足,似乎只要他出来实行“变法”,就能轻而易举地解决“财用宜足,中国宜强”的问题了。但重要的不仅是信心,更不是空话和大话,而是过硬的事实。仅从郑侠的《流民图》所反映的“百姓流离”的情况来看,可见“变法”六年之后,若以他所说“家给人足,天下大治”的标准来衡量,实在还沾不上边,当然也算不上已解决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财用宜足”的问题。
事实是灾荒以后,百姓流离困难的情况并未因“变法”而有所减轻,相反比过去严重了。而在“变法”十二三年后,即元丰四、五年(1082-1083)间,与西夏交兵的惨败,赵宋王朝从此一蹶不振,在王安石引退以后,继续坚持“变法”的最高统治者赵顼,不久就抱恨去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