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避免锈蚀和污染。钢筋宜堆置在仓库(棚)内,露天堆置时应垫高并遮盖。
2、水泥及外加剂
(1)水泥、外加剂在往工地运输过程中需要有良好密封设施的运输设备,要确保材料在运到施工工地时不受潮和不受其他杂物污染。
(2)不同品种、标号及厂家的水泥、外加剂应分别储存,不得混杂。应立刻存放在干燥、密闭、具有良好排水和通风的地方,以免受潮。堆放地点应设防潮层,距地面和边墙至少30cm.,水泥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包。
3、为了保证使用的水泥、外加剂有良好的质量,施工单位在施工工地上应;
(1)先用存放时间较长的水泥、外加剂。
(2)袋装水泥储运期超过3个月不得再用于主体工程和重要结构部位,除非有试验证明其质量仍然可靠,并事先获得项目监理部批准。
4、其他
(1)混凝土材料、混凝土拌合物、砂石料和止水材料以及金属材料等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频率及控制标准等均应按工程承建合同、设计技术要求、有关规定规程、质量评定和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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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理工程师为材料检验所进行的批准、审核、检查与认证等,并不能减免工程施工单位所应承担的合格责任。
七、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 1.目的
为使合同投资目标得到有效控制,规范合同计量与支付程序,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编制本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
(1)堤防工程中的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工程、堤身及堤基防渗工程、护坡工程等,
2.适用范围
(1)堤防工程中的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工程、堤身及堤基防渗工程、防护工程等。
(2)合同计量与支付签证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规定进行。 3.监理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合同工程总投资控制,负责组织实施本工程合同支付,并终止签发合同工程支付签证单。
(2)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支付申请。
(3)监理员负责预审施工单位申请的工程量和协助相关项目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量计量复合。
4.合同工程计量及支付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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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施工承建合同及其他有效的合同组成文件。 (2)经项目监理部签发的工程施工详图、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及其他有效设计文件。
(3)国家及部门颁发的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关于工程量计量的规定、
(4)经项目法人或项目监理部确认并有文字依据的有关工程量与量测图件等资料。
(5)只有按有效设计文件施工完成、工程量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文件规定应度量支付,并按合同规定程序和监理文件要求进行的已完成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才能列入支付计量与合同支付申报。
(6)工程质量的认证,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技术规范、SLDJ249.1—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水工建筑工程)》(试行)、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和SL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检验规程》(试行)等进行。
5.工程项目计量与支付控制 (1)土石方开挖工程
1)场地清理,包括原有设施拆除、植被清理、清理物运输和堆放以及为环境保护所进行的施工准备与辅助工程等的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开挖项目单价中,只计工程量但不单独进行支付。
2)利用开挖料做永久或临时工程填料材料,其开挖工程量不重复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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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工程施工所需要,或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必须设置为施工服务的临时性排水、供水、供电、供风等附属工程及其运行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开挖项目单价中,不另外进行支付计量。
4)在施工期间,直至最终通过合同完(俊)工验收,如果沿开挖边线发生滑坡或塌方,,施工单位应对残渣进行清除并对边坡进行处理。如果产生这类滑坡、塌方原因不是因施工单位采用不恰当的施工方法所引起的,经监理工程师认证可进行计量与支付。
5)按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施工超挖、超填量及其施工附加工程所增加的费用已包括在相应项目的单价中,只计工程量但不另行支付。
6)土石方开挖工程项目按开挖自然方以立方米(m3)为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量(m3)和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浇筑所必须的模板及其支撑的制作、安装、涂刷、拆除、维修,以及为立模和混凝土浇筑全部工序所必须的人工、材料、设备、辅助作业与施工准备等全部费用,已包括在混凝土单价中,不另进行支付计量。
2)混凝土浇筑计量根据施工详图或设计确定的建筑物或构件体积按不同部位和设计标号以立方米(m3)为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方量(m3)和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凡面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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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0.05m2或体积大于0.05 m3的埋设件和孔洞等所占的体积应应予以从计量工程量扣除。
3)混凝土原材料储备、配合比选定、拌合和、运输、浇筑、修补、修饰、保护、养护、必须的温控、试验与质量检验等所有施工作业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和人工费用,以及所有辅助作业费用,已包括在相应部位混凝土的单价中,不另行进行支付计量。
4)施工单位为施工需要而增加的混凝土工程量,或因施工单位采用不恰当的施工方法造成的超挖所增加的回填土工程量,只计量但均不另进行支付。
5)混凝土工程按浇筑完成的有效工程量以立方米(m3)为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量(m3)和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浆砌石、干砌石、现浇筑混凝土板护坡工程
1)按施工详图或设计要求的结构尺寸,以立方米(m3)或平方米(m2)为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工程量(m3或m2)和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该项目的单价已包括施工准备、砌筑、养护、修饰、质量检测及其辅助作业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一切费用。
(5)土石方填筑工程
1)填筑料的开采、加工、装卸、运输中转、填筑、压实、坡面形象,以及为施工进行必要的施工准备,现场生产性试验、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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