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规范 附录
送《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的通知》,进入抢修队使用流程。
6.4维修完毕后,由维修工程师、保修单位或抢修队自检合格后,再通知业主进行验收。
? 保修单位维修效果不佳,二次维修仍不能满足要求,由维修工程师、监理(在监理合同
期内)见证后,向保修单位发送《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的通知》,进入抢修队使用流程。 ? 维修完毕后,要求维修工程师100%自检,自检合格后再通知业主到场验收。 ? 自检合格后,由维修工程师通知业主维修完毕,请业主到场验收。
6.5业主到场验收合格并在《维修工作通知单》签字确认,由维修工程师将EAS系统问题关闭,此单维修完成。
注:业主到场后,必须由维修工程师陪同验收。
7.维修工期标准 (见下表)
维修工期明细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类别 维修项目 墙面空鼓——毛坯房 墙面裂缝——毛坯房 墙面裂缝——精装房——乳胶漆 墙面裂缝——精装房——壁纸 墙面壁纸开胶 墙面乳胶漆起皮 墙面瓷砖空鼓,开裂及色差更换 墙面瓷砖勾缝不匀 顶棚裂缝——毛坯房 顶棚裂缝——精装房——石膏板吊顶 铝扣板吊顶更换 PVC吊顶更换 地面开裂——毛坯房 地面面瓷砖空鼓,开裂及色差更换 地面地砖勾缝不匀 墙面地板及踢脚板划痕、变形及色差更换 墙面地板压条松动及拼接缝隙过大 墙面石材开裂更换 墙面石材麻点起皮 窗框变形、划痕及掉漆更换 窗户玻璃漏气、有杂质及破损更换 窗户胶条不严,内外檐打胶有问题 窗户(纱窗)开启不灵活 窗户五金件损坏更换 入户门(室内门)有划痕及磕碰 入户门(室内门)门把手划痕 入户门(室内门)门套更换 门口打胶开裂及门八字缝隙过大 入户门(室内门)松动及下垂 门轴、合页、门吸调整 维修期限(天) 7天 5天 10天 14天 5天 5天 5天 2天 5天 7天 7天 7天 5天 7天 3天 7天 5天 7天 7天 15天 10-30天 5天 3天 5天 5天 5天 7天 5天 5天 5天 备注 墙面 天花 地面 窗 门 B/7-2-7/6
工程规范 附录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门锁调试 门上玻璃划痕损坏更换 马桶、手盆、浴缸冲水不畅 马桶、手盆、浴缸配件更换 马桶、手盆、浴缸划痕,裂缝维修 马桶、手盆、浴缸整体更换 花洒、龙头维修 花洒、龙头更换 衣柜轨道不灵活 衣柜及木饰面起皮、开裂及变形维修 衣柜及木饰面起皮、开裂及变形更换 浴柜(橱柜)起皮、变形、有划痕 浴柜、橱柜更换 缺少隔板及背板 橱柜台面开裂维修 橱柜台面台面变形更换 合页等五金件调试 合页等五金件更换 可视对讲线路调试 可视对讲主机更换 厨宝、热水器调试 厨宝、热水器更换 空调调试 空调配件更换 烟机、灶具调试 烟机、灶具更换 浴霸、排风调试 浴霸、排风更换 厨房电器调试 厨房电器更换 屋面、外檐及风道漏水 外檐窗口漏水 室内上下水管道漏水 卫生间防水层渗漏 卫生间地漏四周渗漏 空调冷凝水管渗漏 地采暖管道及分水器漏水 地下车库渗漏 缺少面板安装,面板污染更换 镜子掉水银 强/弱电箱内线路不通 漏电保护器更换 监控及楼宇智能化 电梯维修 路灯线路问题 园区地面石材及侧石 防火门变形维修 大堂门下垂 消防设施 3天 5-30天 1天 15天 7天 15天 7天 15天 7天 7天 15天 7天 15天 7天 7天 15天 5天 7天 7天 15天 5天 15天 5天 15天 5天 15天 5天 15天 5天 15天 7天 7天 5天 7天 3天 7天 3天 5天 5天 7天 3天 7天 7天 3天 3天 7天 7天 7天 3天 洁具及五金 家具 电器 室内外渗漏 室内外渗漏 其它 公共区域 8.附件
附件一:《维修管理规定》 附件二:《抢修队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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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范 附录
附件三:《维修人员素质要求及行为举止规范》 附件四:项目保修明细表 附件五:客户投诉协调记录 附件六:《保修通知》
附件七:《维修不合格需整改通知单》 附件八:《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的通知》 附件九:《维修违约金交付通知单》 附件十:《检修通知书》 附件十一:《配合检修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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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范 附录
附件一
维修管理规定
1.保修单位管理要求
1.1各保修单位在保修期内需建立完善的维修人员组织架构(即维修队),并明确各单位维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维修负责人须有公司盖章的《授权书》。维修责任人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提前一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客服部,待项目客服经理认可后方可更换,同时,重新提交维修负责人《授权书》,由项目客服部存档。
1.2保修单位负责人应有权代表乙方全权处理与保修工作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责任的区分、费用的确认、违约金的认可、权利的行使、保修工作的实施等所有方面。),签署的所有文件和单据等均视为保修单位的最终意见。
1.3保修单位在保修期间的所有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费用均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的租赁、水电、办公费用以及合同其它部分已明确的所有费用。)且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确定维修办公地点,并在保修期起算日前10天正式进入办公地点。
1.4保修单位维修负责人每天上午8:30时~9:30时到项目客服部签到,接受现场维修工程师的交底,并配合现场维修工程师的维修工作统一安排。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维修单的单位,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 200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维修时间的延误和其它因此产生的经济责任,本违约金在工程尾款或保修款内扣除。
1.5保修期的前6个月内,保修单位维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每天到集中办公地点办公,集中办公地点由甲方指定。由于保修单位不配合、不自觉遵守项目客服部要求造成的维修工作延误、停滞或其它问题,进而产生业主投诉由保修单位负责,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给予补救,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保修单位同意甲方收取管理费用(费用的15%为标准)。
1.6春节等节假日期间,保修单位应正常履行保修责任,并保证安排足够的人力、物力进行节日期间的维修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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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范 附录
1.7针对工程维修技术方案,保修单位应严格遵照国家规范、地区、行业标准执行;针对某些特殊的质量问题以及现场维修安全文明施工的需要,保修单位同意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的维修方案执行,并承担费用。若不予执行,甲方将按本合同第1.10条执行
1.8在保修责任范围内,完成的维修工作,质量应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房屋修缮工程的有关规范及规程要求。
1.9每次维修完毕,施工人员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完工后取得业主和维修工程师的验收签字。
1.10因保修单位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保修单位承担。保修单位授权甲方全权代表本单位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并确定有关费用,并应在甲方通知3天内向甲方支付赔偿费用,否则甲方将赔偿费用15%的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并要求保修单位补充保修金。
1.11 保修单位必须按甲方要求组织维修队伍负责工程质量问题的保修,维修人员的工种应齐全,具体的人数和施工机械及施工器具必须足以满足维修工作的需要,同时,必须准备一定的维修材料或可靠的货源,确保维修工作得以及时、准确的进行实施。
1.12凡未按维修工程师要求时间及时安排维修而又未及时反馈的或由于施工及供货单位的维修质量原因造成同一问题需二次以上维修而造成业主投诉的,视为放弃维修或不具备维修实力,项目客服部可先行组织其他有实力单位维修再向保修单位收取费用。
1.13如属于保修范围外的情况,专业维修施工负责人应立即通知维修工程师进行鉴定,如维修工程师有疑义可由监理或项目客服经理鉴别。当维修工程师认为施工或供货单位有能力进行维修的,施工或供货单位应在维修工程师明确维修任务指派后积极配合,维修完成后由现场维修工程师给相关单位办理签证手续。 1.14因施工未完善和施工质量等相关问题发生的经济索赔由相关单位负责并从相关单位合同款或工程尾款中扣除,造成索赔的责任由维修工程师和监理进行判断对责任单位按流程承担违约责任。如引起索赔问题关系两个以上的单位且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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