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农业产业发展政策,项目建设地优势明显,具备发展休闲农业的客观条件,种植、养殖、生产技术成熟可靠;项目建设单位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条件,市场销售有保障;项目投资规模适当,建设周期短,直接经济效益回报率高,社会效益显著,无污染,符合环保要求,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项目的建设注重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经过科学综合评价,项目是可行的。 (二)建议
该项目的实施,需要投入较大的资金,仅靠企业自有资金难于进行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建设,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努力争取国家和银行的支持,落实好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和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扶持,保证项目建设至今的按时到位;同时项目作为无公害蔬菜生产和深加工基地,建议项目建立和健全产业化服务体系,加大对基地的技术指导,提供种子、种苗、农药残留控制、栽培技术等方面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程服务,实现农业产业效益提升、蔬菜原料优质和环保,全程实施HACCP标准,真正意义上进行无公害绿色产品的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