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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进行严格的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可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防止扰民事件发生。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会产生一定“三废”和噪声,按相应处理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2.运营期 ①水污染排放及治理 项目建成后无生产废水产生,将产生生活污水2.8t/d,项目生活污水由厂内自建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达标排放。 ②大气污染排放及治理 燃煤沸腾炉燃烧尾气直接进入干燥筒干燥物料,排气筒出口高度为15m,外排干燥尾气中粉尘的排放浓度38.96mg/m3·套,1.46kg/h·套;SO2排放浓度686.9mg/m3·套,排放速率0.6kg/h;均可以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NOX2.1t/a,排放浓度1048mg/m3,排放速率为0.9kg/h,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本项目在罐装车装料时的罐头和包装机包装产品的料口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进入除尘效率为99%以上的除尘装置除尘,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口外排。粉尘排放速率为0.42kg/h,排放浓度为81mg/m3,成品装载口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本项目厂内有10个粉剂原料密闭筒仓,仓底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具有较高的除尘能力。根据设备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资料,本项目除尘器采用WAM—V2型收尘机,过滤面积24m2,除尘效率可以达到99.9%以上,排放浓度<5mg/m3,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中水泥制品生产(水泥仓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标准。 本项目黄砂堆场采用顶部搭棚,三面全封闭,进出料区半封闭,在堆放过程和装卸过程沙堆中粒径较小的沙粒、灰渣在风力作用下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约2.12t/a。项目黄砂堆场四面(除取料工作区)半密闭方式,可以减小黄砂堆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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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环境的影响。项目在厂界四周及道路两旁等凡能绿化的地带尽量种植乔木、灌木和草坪,加强厂区周围环境的绿化,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外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以上相应防尘抑尘措施后,到厂界外浓度小于1mg/m3,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本项目车辆在厂区内行驶会产生扬尘,本环评要求项目在运输过程中要限制车速,对厂区内地面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以减少道路扬尘。经计算,项目汽车动力起尘量为9.15t/a。项目原料及成品运输路线主要集中在泸州市区及周边地区,服务半径约50km,运输路面主要为水泥或混凝土路面。在原料及成品的运输过程中,在同样路面清洁情况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清洁度越差,则扬尘量越大。因此,在运输过程中要限制车速,对车辆行驶的厂区内路面及运输路线实施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黄砂运输过程中在车厢上加盖篷布,以减少扬尘对运输路线附近大气环境的污染,降低对沿线敏感点的不利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汽车动力起尘量为0.92t/a。 厂区内职工食堂以无烟煤作为燃料,污染物产生量较低,对大气环境污染较小。职工食堂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餐饮油烟,食堂设2个灶台,根据类比分析,食堂餐饮油烟排放浓度约8mg/m3。经净化效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由屋顶排放。 ③固废污染及治理 本项目的固废主要是黄砂初筛时产生的颗粒较大的卵石、石料废渣、干燥尾气布袋收集灰渣、产品装载口粉尘收集灰渣、冲洗废水沉砂,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污泥。 本项目黄砂在烘干之前先进行初筛,将产生废渣石1190t/a。隔离堆放于黄砂堆场内,定期外售。 本项目干燥尾气除尘后将由布袋除尘器收集黄砂灰渣4169.88t/a,该部分灰渣以细小颗粒的黄砂为主,并含有少量的烟尘,可以作为项目原料回收使用,不外排。 本项目成品装载过程中的粉尘经除尘器收集后将产生灰渣47.238t/a,该部分灰渣为成品,可直接收集包装外售,本环评在项目物料衡算过程中直接将此纳入产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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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进出厂区车辆及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沉积后产生污泥约13.68t/a。厂内定期清理与黄砂初筛废渣一起外售处理。 本项目职工每年产生5.25吨生活垃圾,厂内统一收集,定期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将会产生污泥约0.41t/a,厂内定期清掏,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④.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装载机、烘干炉、烘干筒、分级筛、除尘装置、搅拌机、皮运机、提升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减少噪声污染的主要措施是:选用低噪声设备,隔振、消声器、隔声罩、厂房隔声,经过距离衰减,实现厂界达标,叠加环境本底值后仍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清洁生产水平分析结论 通过从生产工艺与装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指标等方面分析,得出本项目最大限度地利用进入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提高资源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升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将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程度。项目运行后能满足清洁生产要求 6.达标排放评价结论 通过工程分析,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生活污水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限值;大气污染物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表2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噪声通过治理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7.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该项目主要排放污染物职工生活废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SO2;环评对粉尘、SO2、CODcr、NH3-N下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环评建议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粉尘:21.18t/a、SO2:1.4 t/a、:CODcr 0.08 t/a、NH3-N:0.01 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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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提出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经济、技术上可行,措施有效,建设单位应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9.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本项目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可将项目存在的潜在环境风险降到最低水平,本项目最大可信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10.评价综合结论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只要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可以实现“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环保目标,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级别。综上所述,只要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本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6.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一、该项目位于泸州市江阳区茜草街道光明村,新建年产30万吨普通干粉砂浆、4万吨特殊干粉砂浆自动化建筑墙板生产线一条,以及其它辅助设施。 该项目经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51050211062801]0094号予以备案确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已通过拍卖的方式从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取得本项目建设用地,该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经泸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核实,不在泸州市建成区范围内,本项目建设符合泸州市土地规划及城市规划的要求。 二、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对策和措施,实施中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环保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控制和减少扬尘污染;结合项目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施工方案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固体废物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和处置。 (三)落实项目污水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雨水、污水收集管线,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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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气按报告表要求设置除尘设施,加强螺旋输送装车系统、负压运输系统各环节的操作管理,储库、交通运输及生产过程物料的运输、装卸的管理,对厂区定期清洗清扫、定时洒水,减少粉尘污染。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产生的固体废物遵循回收可利用部分,不可利用的物质及时送至垃圾处理场卫生填埋,严禁任何固废物进入水体。 (六)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进出车辆管理,禁鸣喇叭;优化厂区布局,合理布置厂房,对产生噪声大的仪器设备底部设置减震装置,加装消声设备,同时加强厂区绿化等有效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同时严格控制工作时间,防治噪声扰民 (七)落实报告表中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案,预防环境风险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本项目总量控制:二氧化硫1.4吨/年;粉尘21.8吨/年。 (九)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强化环保设施日常维修、保养,保证各污染防治措施持续正常进行。 三、项目建设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开工时向我局报告。试生产时,必须向我局提出试生产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六、请江阳区环境监察大队加强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