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物料;信号硐室和躲避硐室内应放休息座椅一个。底车场的信号硐室和躲避硐室地面应高于道床300mm。
4.斜巷上车场载车路不得存车,不得形成负坡度。上车场必须施工安装绞车钩头及保险绳的托钩,该托钩距地面不得低于0.5m,托钩的间距1.5m,托钩数以绞车钩头及保险绳不拖地为准。
(四)斜巷安全设施
1.在上车场安装使用阻车器,距上变坡点1-1.5m处安设第一道阻车器,在上车场载车路安设第二道常闭阻车器,两道阻车器间距为1列车长度加1m,若两道阻车器之间有道岔,则第二道阻车器到道岔警冲标的间距不小于1列车长度。上车场空车路在警冲标处安装常闭阻车器。在上车场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安装与第一道阻车器联锁的挡车栏(或挡车器)。
2.斜巷底车场变坡点以上20m处,必须装设常闭失效安全型挡车栏(或挡车器)。 3.斜巷长度小于50m且坡度<10°上变坡点以下可以安装挡车器;斜巷长度大于50m且坡度≥10°上变坡点以下必须安装挡车栏;斜巷长度在100-150m之间时,在上变坡点以下60-70m处安装一组超速吊梁;斜巷长度在150m以上时,每100m安装1组超速吊梁。中部有甩车场时,应在甩车场以下20m处安设一组超速吊梁或其它形式的挡车装置。
4.下山掘进时,迎头向上要安设二道常闭失效安全型挡车栏,第一道距迎头或扒装机尾不超过10m,第二道距第一道不超过所提列车长度加3m,两挡车栏随耙装机前移;耙装机尾到上变坡点距离达到90m时,在上变坡点向下60-70m处安设第一组超速吊梁,以后每隔100m安设一组超速吊梁。
5.上山掘进时,下车场起坡点向上20m安设第一道常闭失效安全型挡车栏,距迎头或耙装机尾不超过10m安设第二道常闭失效安全型挡车栏,此挡车栏随掘进前移;耙装机后到底变坡点距离达到90m时,在底变坡点向上60-70m处安设第一组超速吊梁。以后每隔100m安设一组超速吊梁。
6.吊梁一律采用12#矿工字钢制作,其长度大于巷道净高的1.3-1.4倍,与巷道的角度≤30°,梁体配合销轴与钢板顶盘连接,顶盘采用树脂锚杆固定在巷道顶板上,梁体与轨道中心线基本重合。
7.顺槽的绞车运输必须实现区间闭锁,语言信号报警齐全,挡车防护齐全有效。 (五)电机车管理
1.加强对电机车使用管理,制定整改措施,使电机车达到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撒砂装置完好,进入主要运输大巷的机车及其它车辆必须经调度站同意方可运输。
2.制定蓄电池机车电池四个定位销安装完善措施,在整治期间必须全部安装完毕。
3.蓄电池机车使用单位要使用符合标准的细砂,确保撒砂装置畅通、撒砂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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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蓄电池机车使用实行设备交接制度和设备包机制。使用单位要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建立包机维护档案,责任到人;加大对蓄电池机车的检查维护管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六)轨道线路
1.新掘进巷道(普掘、综掘)铺轨,严格按照《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铁路和道岔的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于轨型相符,线路平、直、实,达到一次成巷,实现动态达标。
2.各单位对责任范围内的质量不合格轨道,要制定整改规划,制定专门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按标准进行整改。
3.运搬队严格以《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对矿井主要运输线路特别是-450运输大巷部分巷段的轨道、道岔,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对其责任区范围内的线路加大维修检查力度,使主要运输线路达到优良标准。
(七)小绞车管理
1.绞车安装在轨道的正前方时,滚筒中线应与轨道中线重合。绞车安装在轨道一侧时,绞车突出部分与轨道的最近距离不得小于0.5m,绞车滚筒中线应在距绞车运行总长度的25-35%处与轨道中线相交,同时在绞车的前方适当处设一组立滚,以尽量减少钢丝绳的跑偏量。绞车安装要平稳牢固,操作方便,钢丝绳排列整齐、不爬绳、不咬绳。
2.小绞车固定严格执行《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矿井轨道运输小绞车固定技术规范》(兖煤股发〔2006〕97号)有关规定。工作面安装撤除期间在切眼、端头作为拖移用途的小绞车,其固定方式采用单体支柱压、趄固定的必须制定专项措施,责任到人。
3.绞车钢丝绳必须按规定绳径配备,其规格必须与绞车铭牌相符,绳长不得超过规定的容绳量。
4.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要牢靠,绳卡不少于两付,无打折。严禁将钢丝绳破股与绞车固定。初次上绳要将绳排列整齐、严密。
5.绞车钩头必须采用插接,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钩头必须采用心型套环(绳皮),套环要与绳配套紧固,绳皮无变形。
6.斜巷绞车必须加保险绳,长度与牵引车辆数要保持适中;主绳直径18mm以下,保险绳与主绳同径,主绳直径18mm-22mm,保险绳直径应不小于18mm,主绳直径22mm-28mm,保险绳直径应不小于20mm。保险绳与主绳固定采用绳卡时不少于3付,固定时卡座卡住主绳,U形卡卡住保险绳。
7.斜巷绞车钢丝绳断丝超过规定时必须换绳,不允许插接。
8.矿车与矿车、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有防脱性能的连接装置,连接装置不得用钢丝绳套等代替。
9.所有小绞车必须年审合格方可运行,实行现场挂牌管理,牌板正确齐全,内容与实际相符;绞车司机、班长、安监员必须认真检查,填写检查内容,并分别在绞车使用管理牌板上签字。
(八)装封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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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车前,必须根据所运物料重量、类型及外形尺寸选择相应矿用车辆装运。装车重量必须严格按照矿用车辆标定重量装载,不得超载装车。所有装入矿车的物料不得超出车沿,其中装入铁件时必须标明实际重量。
2.物料封车原则使用封车器进行封装,使用封车器加力前,应使封车器可调丝杠调到最大行程。车辆封牢后,可调丝杠外露3-10丝,加力手柄应紧贴被封物体,严禁伸出车体外。
3.对于金属网,皮带等不适宜封车器封装的,可使用钢丝绳封车,钢丝绳绳径5′以下不得破股,绳径7′以上破股时不得少于3股。钢丝绳头必须插接或卡接。插接必须符合规定,卡接不得少于三副,卡子必须同钢丝绳匹配。
4.实行谁装车、谁整改制度,运输过程中发现的封车不合格的车辆,必须有装封车单位负责重新装封车。进入运输系统的要就地停运,运输岗点有权拒拉、拒绝违章指挥强行运输。
5.支架等大型设备车运输必须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实行随车挂牌制度,标明装载尺寸、重量、验收人、送达地点等内容,便于运输过程中的检查和监督。“四超”车辆运输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九)车场管理
1.车场停放的设备、材料车,应符合车辆装封车的规定要求,否则,不予运送,责任单位必须限期整改。
2.车场道岔设置警冲标,警冲标设置位置靠近道岔后部,必须保证两条线路上的车辆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2m,车辆必须在警冲标以内停放。
3.车场配备专用掩车工具,主要提升斜巷上下车场还应配备复道工具,掩车工具和复道工具应上架放置。
4.顺槽车辆摘挂勾地点应选在巷道平整地段,并有信号硐室和躲避硐室,轨道端头须设置阻车器,阻车器位置和作业地点须留有一定的缓冲间距。
(十)行人秩序管理
1.轨道运输线路实行行人与行车分离,人行道设置明显标志,人行道横跨铁路道口时还应设置安全警示牌。
2.人行道水沟盖板齐全、平整,保持畅通,不得在人行道上安装设备或堆放物料,若确需安装设备,应保证不得影响行人安全;主要人行道还必须安装照明。
3.斜巷提升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五、考核奖罚
(一)考核评比前提条件
1.杜绝辅助运输轻伤及以上责任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 2.安全质量标准化保持一级。 (二)考核评比办法
1.考核由矿辅助运输整治办公室组织,按照考核标准(见附件),每月检查评比一次,6月底进行综合考核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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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次检查评比实得分数之和综合考核分数=。
N2.在对区队检查评比中,依照考核标准(见附件),没有的项目,可将该项目的分数,平均
:
100实得分数=检查得分×
100-缺项分
(三)奖罚办法
1.月度考核分数达到95分及以上时,对前两名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3000元,最后一名罚款3000元,每月工资平衡会兑现。
2.综合考核分数达到95分及以上的单位各奖励10000元, 综合考核分数达到90-95分的单位各奖励8000元,综合考核分数达到85-89分的单位不奖不罚,综合考核分数低于85分的单位各罚款10000元。
3.公司检查查出一条辅助运输问题扣罚责任单位2000元。 4.不具备考核评比前提条件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
5.各单位综合考核分数达到90分以上时,给予辅助运输安全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及有关人员适当奖励;否则,给予相应处罚。
附件:辅助运输安全整治活动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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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煤炭生产 辅助运辅 意见 主送:矿属各有关单位。
抄送: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
兴隆庄煤矿办公室 2012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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