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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1.9 对重大检修、操作要亲自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检查督促有关班组认真实施。
3.2.2.1.10 负责全站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安全方面的各项奖惩建议。
3.2.2.1.11 布置落实反事故演习,落实反习惯性违章措施,杜绝人身死亡、人员误操作和重大设备事故,及时组织制定电站的年、季反事故措施。
3.2.2.1.12 负责对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技术培训。对新工人、实习培训人员以及临时工、外包工进行安全教育,并督促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3.2.2.1.13 负责电站安全标识、设备标牌的制作、维护;
3.2.2.1.14 按照公司要求完成电站安全方面的报告、上报材料等的总结工作; 3.2.2.1.15 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日常工作。 3.2.2.2值长(副值长)
3.2.2.2.1 值长是各值安全第一负责人。在电站站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各值运行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各值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督促本值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自己发布的命令负责。由于工作失职,领导不力而造成的事故,应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3.2.2.2.2 值长是当值电站设备运行工作的全面负责人,应根据设备状况、规程规定、调度命令、领导指示等全面协调和指挥生产。
3.2.2.2.3 在发生事故和非正常情况时,应根据规程规定,迅速、准确地指挥事故处理,事后做好汇报及记录工作。如因未尽指挥责任造成延误或指挥错误而导致事故或扩大事故,应负主要责任。
3.2.2.2.4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使设备处于最佳经济状况下运行。
3.2.2.2.5 督促当值人员严格执行现场规程制度,对属于值长审查的工作票,操作票和其它安全措施的正确性负责。
3.2.2.2.6 对发生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缺陷,应亲自到现场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事故预想,及时处理,并汇报有关领导。
3.2.2.2.7 主持本值所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3.2.2.2.8 及时纠正本值人员违章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3.2.2.2.9 负责开好班前会、班后会,根据生产情况安排当日工作,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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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小结,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 3.2.2.2.10 领导本值安全工作,对新来人员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3.2.2.3值班员工
3.2.2.3.1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和现场规程等各种规章制度,保证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2.2.3.2 熟练掌握《安规》有关规定,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工作中做到“四不”伤害。 3.2.2.3.3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认真监视、调整、精心操作,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值长报告。积极消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健康水平,做好各项操作记录。
3.2.2.3.4 工作前应检查两措是否正确完备,使用的安全工具是否符合要求,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工用具,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2.2.3.5 发生事故时,应在值长的领导下,按自己的职责和规程制度,迅速处理。 3.2.2.3.6 对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主动向值长汇报,并作好记录,不弄虚作假。 3.2.2.3.7 对由于违章违纪造成的事故等不安全情况负主要责任。
3.3 安全消防管理网络图
站长兼安全员一值值长值班员
消防管理网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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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二值值长值班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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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兼消防队长一值值长二值值长值班员
3.4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管理 3.4.1 安全教育培训
值班员
3.4.1.1 凡新被录用的人员(包括外来培训和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公司、所在部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或实习。 3.4.1.2 电站每月第一周生产例会同时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专项会议,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布置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3.4.1.3 每月第二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学习培训,重点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公司电站规章,安全规程、运行检修规程等;
3.4.1.4 每年一月份组织一次工作票三种人考试,并公布名单;每年三月份组织一次全站安全规程考试;每年九月份组织一次运行规程考试; 3.4.1.5 每年六月份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3.4.2 安全生产检查
3.4.2.1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是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动群众,实行全面安全管理。通过安全生产检查,达到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是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方法;
3.4.2.2 电站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小组,由站长任组长,值班长及其相关值班人员组成。开展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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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检查应根据电力生产规律、生产实际需要和季节性特点组织进行;
3.4.2.3 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每周五上午由当班值长带领值班员进行自查,并于十一点前将检查情况汇总报站长,以便汇总落实整改要求,于周一上午的生产例会上下发。
3.4.2.4 安全生产检查必须贯彻“边查边改”的原则,对有条件整改的项目应及时抓紧整改;对暂时没有条件整改的问题,也应制订整改计划,并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 3.4.2.5重大整改项目,运维经理应亲自过问、协调组织相关人员及时研究整改方案和签署整改意见,安排计划,逐一落实整改。
3.4.2.6 安全生产检查包括交接班检查,当值班组周检查、电站月度检查,运维管理部门不定期抽查;另外每年组织春、秋季两次季节性检查。春节等重大节日检查。 3.4.2.6.1春、夏季安全大检查
每年3月份开展以“五查六防”为主要内容的春季安全生产检查: 五查: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管理。
六防:防人身事故,防设备损坏,防误操作,防电缆着火,防交通事故。重点检查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检查不安全隐患。
每年6月份开展迎峰度夏安全大检查:防台防汛、防暑降温。 3.4.2.6.2每年10月份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
重点检查:防冻、防火、防小动物、防污闪、防人身事故和交通事故。 3.4.2.6.3节日安全大检查
节日安全大检查指的是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国家法定假日前进行的安全大检查。重点应放在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做好节假日期间事故预想与防止对策,消除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加强劳动纪律教育管理。另一个重点是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保卫专项检查,查有无险情隐患,消防器材是否正常完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是否可靠,工作是否到位,加强门卫管理和值班巡查。对查出的问题生产部要签发整改通知,及时认真整改。
3.5 事故调查管理制度
3.5.1本制度适用于电站生产范围内的所有不安全事件, 包括: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健康和环保事故、交通、火灾等事故。规定考核事故、统计事故、障碍、异常的划分标准, 保证能够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及时掌握事故前期现象,为事故分析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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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执行程序
3.5.2.1发生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值长及电站站长应立即报告运行经理及有关领导,运行经理及时即时报告总经理。在事故调查工作过程中,安全经理、运行经理应尽早赶赴电站,在2天内填写事故报告,先报事故简况,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最迟不超过10天,按规定分别报送本部门经理及有关领导,由公司讨论处理决定,报总经理批准,整个事故处理不超过20天。
3.5.2.2一般事故,出事值应即时报告站长及部门安全、运行经理,由站长负责召集分析会,安全经理或运行经理填写事故报告,上报运维副总经理,拿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一般事故处理不超过15天。
3.5.2.3发生障碍,出事值应立即汇报值长及部门经理,并由站长负责召集分析会,填写障碍报告,拿出处理意见报部门批准,障碍处理不过10天。
3.5.2.4发生异常,值班员立即汇报值长及站长,同时汇报部门经理。站长应及时组织召开异常分析会并填写异常报告,拿出处理意见,报部门批准,异常处理不超过5天。 3.5.2.5不论事故大小与性质轻重,当值的值班人员及与故障有关人员应分别写出原始情况,由站长召开碰头会,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原始情况笔录由值长、站长汇集报送安全经理和运行经理。
3.5.2.6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反对草率从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任何隐瞒事故真相的错误做法,必须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到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对策不放过。 3.5.2.7对事故、障碍、异常的调查,采取弄虚作假,隐瞒真相或进行阻挠者,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恶劣的应给予必要的处分。
3.5.2.8安全生产工作为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要表扬和奖励为防止事故、减少事故损失做出贡献的员工。对于违反安全生产制度,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事故或扩大事故者,应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破坏安全生产者,将依法惩处。 3.5.3 标准确定 3.5.3.1 “伤亡事故”
是指公司员工在其生产活动中所发生的人体伤害死亡事件均属伤亡事故,伤亡事故按以下几种程度而划分(重伤、轻伤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4年1月1日实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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