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转让定价纳税调整加收利息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定价,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款,被纳税调整补缴税款而加收的利息,不得在税前扣除。 17 捐赠支出 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 分在当年及时性后年度不得扣除。 2、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得扣除。 18 罚款、罚金、税收滞纳金 1、向行政部门支付的罚款不得扣除 2、向司法部门支付的罚金不得扣除 3、向税务部门支付的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 19 没收财物 因违法经营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20 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1 非法支出 贿赂、回扣等非法支出不得扣除 22 未经审批的财产损失 企业发生非常损失,由于证据不足或者超过审批期限,未获得审批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23 关联交易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定价,并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用税法规定的纳税调整方法,调增收入额或调减扣除额,或按照法定的程序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24 个人消费 个人消费性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25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