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会议制度
第十二条 会议制度
(1)工程项目部周生产计划会每周一下午15:30分在项目部会议室召开,各工区、职能办公室行政一把手、工程项目部领导参加,测量组、技术质量办公室、综合事务、经营财务办公室、生产安全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由工程项目部分管生产安全领导主持会议。 (2)工程项目部临时通知召开的会议,由工程项目部相关领导主持会议。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中国水电四局北干渠27标工程项目部
二O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