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斗争:从来一切社会的历史是阶级斗争的历史 资产者与资产阶级 无产者与无产阶级
(二)何谓“理想政府”?
在已经维持社会基本秩序的前提下,使社会中的成员能获得和拓展尽可能多的自由。能满足以上目的的政府,即是一个理想政府。
在目前的国际环境下,理想政府需要促进这个社会充满活力,经济发达,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人民富有进取精神。
政府提供的管理和服务视为一种特殊产品——公共产品,。 自由其边界如何?如何定义这个自由?社会基本秩序指什么?
对自由边界的回答可以很简单:即这个边界不致影响到“社会基本秩序”。 而自由的意义可以解释为,
1 这个自由是在社会环境下的自由(因为这是我们目前这个问题的基本前提), 2 它进一步是指人们对社会生活中各种理想的预期状态。
之所以提出“社会基本秩序”这个概念,是为了使后一个状态——“社会中的成员获得尽可能多自由”拥有一个安全的前提,也是一个区别于丛林状态的社会状态。有人会不以为然的问,“社会基本秩序”这个概念是否会被人有机可乘?这是个值得考虑的难题。不过事实上,“使社会中的成员获得尽可能多自由”,已经是对该前提的一个矫正,一个极为严厉,压得其成员透不过气的社会秩序,很难使其成员“获得尽可能多自由” 社会基本秩序可以说是一个社会维持正常运转的最低标准,它必拥有法制,或和法制类似的可界定自由范畴的规则(内在也罢,外在也罢)。但不严厉。政府在此的功能仅局限于保障各类基本生活需求,如工作、迁移、生活等,而不涉及诸如言论、学术、经济发展、信仰等非基本生活领域。这些社会生活的基本需求不会受到过多干扰,人们也不用担心社会会出现大的动荡。因为政府处于消极状态,可能这个社会因此缺乏活力,不过不必为此担心,因为还有后一个使命——使社会中的成员获得尽可能多的自由。
“理想政府就是没有政府”
理想政府至今不存在,甚至可能永远不存在,但这不是政府不去追求这个目标的理由。这里的道理也很简单——因为他们是由税收支撑的。
消灭私有财产 没有祖国
消灭民族剥削 消灭阶级
二、政府的理想
(一) 美国《独立宣言》所体现的政府理想
1、自然法则:人类只靠天赋能力就能够得到一切知识,人类可能凭借理性合于自然的普遍和谐 2、天赋人权:人生而平等 3、社会契约
(二)美国宪法所体现的政府设计
1787年制定并于1789年生效的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较为完整的宪法。集中体现了人类构建政
府的分权与制衡的理想。
1、联邦制:政体一般有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和纵向分权的联邦制两种选择。 2、三权分立:如下图
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属于总统、司法权属于各级联邦法院 3、制约平衡:如下图
三、责任政府:理想与现实的两维透视
理想形态的责任政府构筑在共和、民主、宪政及法治的理念基石之上,承载了民众对政府的价值期盼。 共和理念的价值内核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 国家的公共性; (2) 政治权力的共有性; (3) 通过和平的方式参与政治事务与解决政治纠纷。
民主理念的精髓主要表征在三个方面: (1) 人民主权;
(2) 政府治权及合法来源;
宪政及法治的逻辑沿着两条路径展开: 一是民权的保护,
宪政及法治理念的功用主要凸显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用宪法和法律约束政府扩张权力的欲望,目的在于将政府纳入法律化的程序,从而敦促政府奉行法治、依法行政;
二是政府权力的限制。
(3) 多数决定原则。
另一方面,宪政及法治通过分权制衡、司法独立等具体制度的架构,主旨在于“限政”,防止政府滑入专制的泥沼,从而打造有限及有能的政府。两重功用的发挥,不仅规约了政府责任行为,而且使民众对政府责任的适当履行有了合理预期。
基于四维理念,理想形态责任政府体现在:
(1) 政府责任定位的合公共性。 (2) 政府责任行为的合法律性。
(3) 政府责任伦理的合规范性。 (4) 政府责任行为的合利益性与合效能性。
现实形态的责任政府正经历着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责任政府发轫于近代,最早诞生于英国,是代议政府的别称。其主旨在于政府应对议会负责,因为议会控制着政府的开支。如此便廓清了责任政府与传统专制政府的价值边界:责任政府扭转了传统专制政府向上归责(对封建帝王负责) 的责任倾向,并使其价值重心发生位移——立足为民服务的价值立场。
传统责任政府使命的实现,以理性官僚体制为依托,即“韦伯式”的管理模式。这一管理模式立足在职务等级序列、上下级之间的命令服从关系以及行政管理技术等多元要素的基础上,力图塑造自动售货机式的可计算、可预测的官僚行政体系。
现代意义上的责任政府,是解决传统体制下的政府责任缺位的困境,纠正政府权责关系不对称,满足纳税人不断增强的服务要求以及顺应社会对高效政府呼声的客观要求。即在经济全球化与政治民主化的背景下,探求医治传统责任政府弊政的良方:实现公共行政从传统管理模式向公共治理模式的转型。公共治理模式作为传统行政的替代品,引发了政府职能与角色的新定位。
中国式责任政府的建构,应立足国情、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改革的经验、结合理想责任政府的价值目标,从责任制度的建设入手。
(一) 基于合公共性的要求,构筑分权体系。 (二) 依据合法律性的要求,完善责任监督体系。 (三) 根据合规范性的要求,创制行政伦理规范。
(四) 立足合利益性与合效能性的要求,建立“惩庸”制度。
四、政府规制中的伦理
政府的两大主要目标是效率与公平,不同的政府有不同的作法。 (一)资本主义的典型特征 1、工业资本的有效积累
原始积累—圈地运动、殖民地掠夺、奴隶贸易 2、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 3、自由市场制度
(二)资本主义政府的企业管理模式
1、放任型政府: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政府的出现就是遵循市场规律
2、保护型政府:为保护资本家的利益而牺牲其他社会成员利益的政府。如美国的胡佛政府 3、保护主义政府:施加关税保护、树立贸易壁垒,保护本国企业免受国外竞争对手冲击的民族主义政府。“以邻为壑”政策
4、裁判型政府:按照公平原则制定法律 法规并监督所有企业照章执行的政府。如罗斯福新政时期 5、助手型政府:为了企业和全社会的利益,与企业联合起来并提供行政扶持、金融扶持和政策引导
的政府。既当外部的裁判者,更充当企业内部的助手。
6、社会主义型政府:为了全社会福利,接管并经营公共管理部门的资本主义政府。 (三)资本主义政府的经济管理
1、建立福利安全网 2、提供公共产品
3、控制经济发展周期 4、纠正市场的失灵 5、税收
四、市场体制
(一)市场体制是一种经济体制,它以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为基础来创造经济财富,促进经济增长 (二)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完整、系统的整体,其构成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10方面的因素。
1、自由交换 2、私有财产 3、共同价值体系 4、自利。 5、看不见的手 6、经济角色 7、消费者主权 8、利润奖赏 9、企业成为主要机构
10、运行原则:效率、产出与增长
(三)市场体制中的管理伦理 1、竞争中的伦理
竞争作为一种利益分配原则,表现为一种生产的竞争,一种利润的竞争。
在同一生产领域中供求作为一对矛盾存在,价格是调控手段。竞争使同一领域中的资本的利益分配达到平均化。
竞争的道德意义表现为利益不能由某一资本独占,不允许出现占有超过平均利润率的情况。不然就是违反资本的经济伦理,违反了竞争道德。
竞争是市场经济内在本性的外在强制性表现,是商品生产的交换价值规律的必然结果。优胜劣汰是竞争的根本原则,并依照这一规律对经济主体的利益进行分配,这种分配是不依任何经济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在道德伦理方面制约竞争,则使企业的经济活动中合乎一定规则,不致使竞争失范。
竞争是一种激励机制,是一把双刃剑。
企业竞争的伦理道德要求或道德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营造合乎道德的竞争环境 人文因素--诚信
(2)制订企业竞争的伦理的共同游戏规则 价格大战、垄断、地区保护主义
(3)企业竞争的伦理核心是为消费者谋利益
企业在竞争中要把自己的技术创新、营销、售后服务、品牌、质量等等方面都从消费者的需要出发,让消费者的生存、发展和享受得到充分满足,这样企业开拓了市场,提高了销售量,也就是得到赢利和发展。
(4)企业竞争中需弘扬合作精神 2、私有产权中的伦理
保护所有权乃是各个国家的道德神。
---爱尔维修
公正几乎包括一切美德,而公正就是把属于谁的东西给谁,因而归纳起来就是保护这种所有权。 道德目的和基础就是对人们正当权利的尊重和维护。
产权伦理是调节人们之间财产权利关系的一种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也是调整人们产权关系的一套规则体系。
产权伦理的功利价值,促进经济利益最大化 产权伦理的道义价值,促使自利行为公益化 产权伦理的文化价值,促进物性文化人性化 一定的产权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
产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行为最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产权制度是否健全,产权运作是否有效,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市场的效率,对于市场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影响和制约产权及其运行效率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产权伦理是根本性因素之一。 一定的产权价值观影响和制约着人们对一定产权制度的选择; 一定的产权价值观是保护产权、协调产权关系的内在机制;
有效的产权伦理约束,可以大大降低产权保护和交易成本,提高产权运作的效率。
从本质上说,产权伦理是基于权利而形成或构建起来的一种道德体系,或者说是一种权利伦理。 可研究的产权伦理问题 产权伦理理论研究:
产权伦理的学科性质和研究方法的研究;
中外思想家有关产权与伦理的思想和观点进行历史考察; 产权与伦理的关系进行理性思考;
产权伦理的基本内涵、性质特征、内容和社会功能的研究; 产权伦理的规范体系 产权伦理的实践问题研究: 国有企业改革的产权伦理问题; 农村经济改革中的产权伦理问题; 个体经济的产权伦理; 知识产权的伦理问题, 产权交易市场的伦理问题
(四)公共政策
公共政策是指为解决反映整个社会利益或社会部分群体利益的公共问题,由社会或社会的法律代表---政府所采取的特定行为方针。
1、政治过程 2、公共产品与服务 3、多样化的价值系统 4、公共利益 5、看得见的手 6、政治角色 7、公民自主权 8、权力作为奖赏
9、政府成为主要机构 10、运行原则:正义、平等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