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要求及生产设备的参数要求,对生产过程实施监视和测量,并按规定对过程工艺参数进行监控和记录,发现偏离,及时处理。
第四十九条 产品的检验、转序、放行等具体按《产品检验控制程序》执行。
第五十条 对生产过程的监视和测量具体按《过程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执行。
第五十一条 违反工艺、生产操作纪律等造成异常生产状态时,按工艺事故及其它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十二条 新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及生产设备大修后投产,由项目管理单位牵头开展生产准备工作,编制投产计划和负荷试车方案,报公司生产组织管理部门审定,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各相关管理及各生产厂的生产单位执行。投产计划包括人员、设备、原辅材料、规章制度、能源介质等准备及工艺和技术要求等详尽内容。
第九章 考核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按公司专项考核细则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原《生产组织管理办法》(XXXXXXXXXX号)同时废止。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制造部负责解释。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