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实验小学
《综合实践活动》学业水平评价方案
本课程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学生智力、能力、创造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发展,引导学生积极地参与到活动的实践中来,从而保证课程的有效实施。
评价对象:1-6年级的全体学生
评价内容: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的精神和我市这一课程实施的情况可以下列四个方面进行:(1)信息技术教育;(2) 研究性学习;(3)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4)劳动与技术教育。其中信息技术教育的教学的学校可单独考查其学习成绩。大主题单元综合实践活动和新教育“每月一事”项目主题教育活动。 评价方法:
1、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学业评定可根据本学期学习的内容单独组织考查,也可结合在“研究性学习”和“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一起进行。
2、1—2年级主要考察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参与班级活动与社会实践的态度与热情,由任课的老师评定。
3、3-6年级都要以学校所组织开展的大主题单元综合实践活动、新教育“每月一事”项目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对学生“参与的态度、热情”、“活动中的表现及创造力”“实践能力的发展”“合作及团队精神”四个方面进行评定。评定由自评、互评、教师评和家长评相结合进行。
4、五、六年级的学生除进行上述第2条所要求的学业成绩评定外,还须进行“作品介绍”或“一分钟演讲”的现场考查。“作品介绍”是指本学期参加的任何一次综合实践活动的成果展示,可以是小制作、模型作品,也可以是考察报告、主题方案等;“一分钟演讲”是指和全班学生一起交流分享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收获与体会。现场评定成绩(教师也可邀请学生代表组成现场评议团打分)。平时的学习状况考核占总成绩的70%,现场评价占总成绩的30%
滨海县实验小学
小学生体育学业水平评价方案
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巩固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球类俱乐部开展的成果,注重学生体育学习的过程性、发展性和学生个体特征,选择适合于各自学校开展的体质测试项目,结合学生的体育知识、技能、学习态度、情意表现、合作精神与个性特长,评定每一个学生体育学习成绩。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权重 评价方法 学习成绩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内容,选择2-3项适项目抽测 运动技能 70% 宜于本校组织开展 的体质测试项目进行考核。 结合学生平时的学练活动、对体育的认识、科学锻炼的方法、有关健康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进行评定。 根据学生对待体育学习与练习的态度,以及在学习和锻炼中的行为表现进行评定。 知识与技能 10% 学习态度 5% 20% 结合一学期中学生的体育学分优、良、合格、不合习过程,评出优、良、合格、格四个等级。 不合格四个等级。 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 根据学生在体育学习中的情绪、自信心和意志表现、对同伴的理解与尊重、体育活动中的交往与合作精神等进行评定。 在本学期里,每一位学生选1—2个能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运动项目展示。 5% 自我展示 (个性特长)
10% 学生自我评定 组内互相评定 体育教师评定